《物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 7:30~11:30,13:00~17:00(10月1日——4月30日作息时间)
7:30~11:30,14:00~18:00(5月1日——9月30日作息时间)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一条 公司及各区站管理人员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日制度。
第二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维修、保洁、绿化员工执行管理人员工作时间。
2.保安执行每日12小时工作制。
第三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休班或调休。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一条 公司除(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二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一条 所有员工一律实行签到,每天上下班两次签到制度。
第二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签到。
第三条 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四条 考勤设置种类:具体考勤制度详见附表《物业公司考勤制度详细评定标准》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五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一条 公司及各区站收费员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二条 公司通过考勤表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三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 公休
第一条 公司及各区站管理人员,维修每月公休4天,法定节日由公司安排调休或公休。
第二条 其他各岗位无固定休息日,由公司或各区站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调休。
第八章 附则
对于公司《考勤制度》的奖罚参照公司的相关的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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