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洲选矿厂设备委外修理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泗洲选矿厂设备委外修理工作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泗洲选矿厂设备委外修理工作标准的一般规定。
2职能
2.1就本厂的设备委外修理工作实施,旨在建立先进合理的设备委外修理工作标准,控制非计划性修理项目的发生,使泗洲选矿厂的设备委外修理工作合理、规范。
2.2根据生产现状、设备的运行、设备的日常维修等方面,建立健全设备委外修理申请、执行过程的工作标准,强化设备修理计划预算管理的理念,促进维修费用的降低。
2.3严格执行矿《设备委外修理管理标准》,建立泗洲选矿厂设备委外修理工作标准。 3内容与要求
3.1 全厂各单位对需要委外的检修设备和修理备件,认真填写《泗洲厂委外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并盖章上报主管科室。
3.1.1正常申报需要提前一周提交申报表。
3.1.2电机修理按《电机委外修理及备用电机理管理标准》执行。
3.1.3行车、空调修理遵照本规定执行。
3.1.4临时检修或双休日、节假日需报相关职能科室,并在下一个工作日补报申请表。
3.2主管科室认真核实申报表内容和意向修理厂家的预算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核(申报表一式三份,主管领导一份、主管科室一份、申报单位一份);
3.3主管领导及时向厂党政联系会议汇报有关委外修理情况;
3.4设备科每月及时提请召开泗洲选矿厂委外修理会议;
3.5设备科每月20日前将已审核的申报表汇总,非矿属委外单位同时附上《德兴铜矿设备委外修理方案申报表》,次月5日前上报矿机动部;
3.6委外修理项目经机动部批准后,主管科室负责通知修理厂家实施对设备或备件的修理。
3.7需要现场修理的设备或备件,主管科室向修理厂家发放《设备委外项目委托书》并经修理厂家有效代表签字确认(签字后的委托书一式三份,主管科室一份、修理厂家一份、安环科一份);安环科应根据《设备委外项目委托书》与修理厂家签订《安全协议》并负责监督修理厂家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8委外修理项目结束后,主管科室组织使用单位、修理厂家、矿财务、矿机动部和纪委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设备委修验收交接证明书》上签字。无交接证明书不能结算。
4检查与考核
4.1各工段未按时做好《泗洲厂委外项目申报表》,考核主管段长。
4.2设备委外修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考核相关科室。
5相关/支持性文件
5.1备用电机及电机修理管理标准
5.2矿委外修理管理标准
5.3泗洲选矿厂设备委外修理管理标准
6相关表、单/记录
6.1泗洲选矿厂委外项目申报表
6.2设备委外修理项目计划申报表
6.3德兴铜矿设备委外修理方案申报表
6.4设备委外修理项目委托书
6.5设备委修验收交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