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活费预支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关心和支持公司员工的生活,使员工能安心努力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符合预支条件的新进员工。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以及《新员工生活费预支申请单》的审批。
2、部门主管:负责审核预支人的出勤,工作表现和预支金额与工资的比例是否符合预支条件。
3、财务部:负责批准员工的生活费预支申请,发放生活费以及员工预支生活费的结算。
四、指导文件
《员工手册》
五、预支条件
1、申请预支生活费的员工限新进公司(上班满15天,表现良好)与有特殊情况(有真凭实据急需用)的员工。
2、公司员工以发过工资且单次实发工资超过800元者不能预支。
六、预支方式
1、办理预支生活费申请相关手续后发放生活费(现金)。
2、财务部每月发放员工工资应先扣除员工预支的生活费。
七、办理《员工生活费预支申请单》
1、有申请人的部门主管对预支的金额进行审核,不得超出工资的30%,并在预支单上签署名字,以表确认批准。
2、行政部依部门主管批准的《员工生活费预支申请单》做出审核,符合预支预支条件的,交到财务部。500元以上的交董事长审核批准后交财务部。
3、预支时限以15天为一期办理,每期员工最多300元,管理人员最多500元。
八、执行约定
1、本规范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以行政命令补充或修正。
2、本规范经董事办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时。
浙江省全旺工贸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1年09月21日 制定:李军和
审批:
批准:
《员工生活费预支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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