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2013年即将过去,根据财务结算制度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要求各单位对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等款项进行回收清理,各类发票要及时催交入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要求:
1、各单位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预收预付款项进行逐笔清理,对有特殊情况的要进行备注说明。要求对老货款进行全面清收,对确有困难的,写明不能清收的原因及处理方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2、个人借款,要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还款手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还款的需写明原因,单位领导签字并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3、收据。对已付款收据未到的业务要及时催收。
4、发票入账。对已经开具的各类发票各单位要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入账手续,逾期财务部将不再受理2013年度发票,货款将不予结算,费用不予报销,由此形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二、时间要求:上述
2、3项要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1、4项工作要在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2013年11月18日
《关于清理应收款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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