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
一、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
(一)医师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医师、护士在法定时期内办理变更、注销等执业手续。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者,不得从事临床诊疗活动及医技科室诊断工作。如违反规定,发生不良后果,由科室主任负责。
(三)医技科室现从事临床检验、电诊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单独发诊断报告,应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发报告,院方鼓励技术人员考取执业医师证书。
(四)凡来我院进修学习的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进修学习的护士必须要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进修医师不能独立为住院病人做麻醉手术和从事危险性比较大的各种操作,不能单独值班,不能自行决定请会诊或承担会诊;不能开毒麻药、剧毒药、贵重药及诊断书.不按规定执行造成后果者要追究本人、上级医师及科主任责任。
二、女年满53周岁,男年满58周岁从事三班工作的护士,经本人书面申请,报院研究,可根据年龄顺序和院岗位情况适当调整白班岗位。
三、根据国家工作人员退休管理规定,结合医院目前缺编的实际状况,医院副高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到龄退休。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医院工作需要,且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延长期最长不超过5年。
四、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技术职务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党纪国法;
(2)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
(3)年劳动出勤率在90%以上。
2、专业条件
(1)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2)按规定完成医院制定的继续教育学习。晋升中级参学率要达到90%;晋升副高级参学率要达到95%;晋升正高级参学率要达到98%。
(3)专业论文
晋升中级:必须1篇专业论文在省级、市级杂志上发表或在省级专业学术会上交流。
晋升副高级:必须有1篇专业论文在全国性杂志上发表。
晋升正高级:必须有2-3篇专业论文在全国性杂志上发表。
(4)临床教学
晋升中级:每年负责带教学生1-2名,每年担任教学讲课时间不少于4小时。 晋升副高级:每年负责带教学生2-3名,每年担任教学讲课时间不少于8小时。
晋升正高级:每年负责带教学生3-5名,每年担任教学讲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二)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几条之一或有几条的可优先晋升。
1、双肩挑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任职资格时间列前的专业技术人员;
3、从事医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4、专业论文档次提高一个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超额完成论文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5、在处理本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6、为医院争得荣誉的专业技术人员;
7、5年内2次及以上在专业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者(护士系列:优秀护士);
8、在专业技术人员竞赛中获得名次者。
(三)否定条件
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不可晋升。
1、违反职业道德,被投诉或被媒体曝光,事实确凿的;
2、违反医院的规章制度,拒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的;
3、年度出现责任事故、技术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4、年度出现重大技术差错1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