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车借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升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质量,结合小区人口居住较多特点,特设立便民服务车的增值服务项目,便于业主日常生活的需要。
2.使用范围
仅限于本小区业主登记使用。
3.放置地点
小区出入口。
4.借用管理规定
4.1借用
4.1.1便民服务车仅限本小区业主借用,其它人员谢绝使用。
4.1.2业主借用物品时向门岗安管人员出示有效证件,说明用途,填写借用登记表(电话、住址及借用时间并签名确认)。
4.1.3便民服务车免费借用。
4.1.4便民服务车当日归还。
4.2使用
4.2.1便民服务车只可在小区内使用,承载重量不得超过25公斤。
4.2.2借用人要爱护借用物品,避免损坏,使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拆改或移作它用。如属人为损坏或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4.2.3便民服务车借出后,当班安管人员须通知其它岗位人员留意便民服务车动向,巡逻岗安管须做好相关跟进。便民服务车收回后,当班安管人员做好收回记录。
4.3归还及保管
4.3.1便民服务车使用完后,借用人需保持便民服务车干净、整洁、完好归还原处。
4.3.2便民服务车由安全管理部负责保管,交接班时应清楚存、借状态和去向的记录。必要时做好电话催收工作,并保证便民服务车无损坏。
5.相关记录:
5.1《便民服务车登记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起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2.本标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修订。
《便民服务车借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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