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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团委规章团委

发布时间:2020-03-02 05:06: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团委规章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比暂行条例

为鼓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学校各项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特制订本条例。

一 评选对象:全体在校团员、各团支部

二 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

(1)带领团员青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根据青年学生特点,发挥团组织的优势,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在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

(2)团组织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并取得明显成绩;支部自身建设扎实巩固。

2、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4)学习勤奋,成绩突出。

3、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热心服务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的信赖;

(3)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

三 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每学年评比一次;

2、先进团支部,由各系团总支负责推荐,系党总支审核,院团委批准,名额控制在5%以内;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各团总支负责推荐,院团委审定,院党委批准。优秀团员的名额控制在系团员总数的3%以内;优秀团干部按团干部总数的5%评比;

4、团干部是指团支委以上的干部。

四 奖励办法

对“两优一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先进团支部,由校团委颁发奖状;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校团委发给荣誉证书。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开展相关制度

一、活动前由学生会各部负责人拟定活动方案(包括资金预算),交于办公室会议审批。各部提出的大中型活动要获学生会干部大会半数以上通过。

二、各项活动由提出部门主要负责,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可请办公室帮忙协调,涉及部门都需要全力支持,认真配合。

三、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做活动总结(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办公室负责对活动作效果评估,以作期末学生会干部考核依据,同时,要将概况公布于工作报表上。对于大中型活动,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情况反馈。

四、对于各系开展的各项活动,学生会相关部门要作好登记, 并统一于例会时交于办公室。

五、本制度由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立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素质,使用权学生干部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在全院学生中起好带头作用,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确保我院各项学生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政治理论学习中,笔记清晰,发言积极并有自己的心得体会加1分;

二、对照各部工作职责和月工作计划,出色完成工作并有创意的2分为底分酌情加分;

三、月计划和月总结未及时上交的扣0.5分,工作未完成一项扣2分;

四、开会有事请假,开会迟到5分钟扣0.5分,10分钟扣1分,依次类推,但不超过3分。早退扣1分。若无故缺席扣扣3分(除特殊情况);

五、值班迟到5分钟扣0.5分,10分钟1分,依次类推,但不超过3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值班扣3分。值班不做好清洁工作、报纸整理等扣1分,未做好大事要事登记,值班记录不详尽的扣1分;

六、在办公室内吸烟、打牌的扣9分,大声喧哗,乱打电话,扔纸屑,乱吐痰扣2分;

七、规定时间未佩带干部证扣2分,干部证丢失、转借或借于他人扣2分,不能做各类抵押;

八、副部长违反了院纪院规或学生会制度,所属部长扣1分;部长违反了院纪院规或学生会制度扣1.5分,分管副主席扣1.5分;副主席违反了院纪院规或学生会制度扣2分,主席扣2分;

九、未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扣1分;未做好各部门、各学生会的联系工作扣1分;

十、副主席、秘书长未完成主席布置的工作扣1分,部长未完成副主席布置的工作扣1分,副部长未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扣1分。

本考核制度作为年终评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在打分制基础上,结合红、黄、白罚单制度。若所扣分数达到3分者罚白单予以警告;达到6分者罚黄单予以严重警告;达到9分者罚红单,作除名处理。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在我院青年学生中掀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潮,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发扬光大,这是我院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出发点。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是一个跨分院的实践性团体,其工作受浙江纺织服装学院团委的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宗旨是:服务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助人为乐。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日常工作与活动,坚持从点滴出发,从身边小事做起的原则,力求通过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的活动,以小见大培养队员“做好事,献爱心”的精神,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人人争做现代“活雷锋”氛围。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实践活动为主,思想教育为辅,为队员提供服务社会的机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各分院学生为活动基础,在立足学院的同时,面向社会,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组织,开展活动。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己任,在浙江纺织服装学院团委的领导下,以及各分院、各部门的协助下开展活动,力求不断充实和发展,力争成为宁波乃至浙江一流的高校大学生实践性团体。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一条 浙江纺织服装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设总队、分队,总队设队长及顾问团,顾问团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机构。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总队由学院团委直接领导,各分队接受总队指导。总队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发展及日常活动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三条 总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总队下设外联组、宣传组、活动组。队长主持服务队的日常工作。队长由学院团委提名并递交双代会选举产生,队长有权提名各下属机构负责人的名单,报学院团委批准。

(一)副队长:二名,一名负责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日常工作,并管理各小组:另一名,协助队长处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项事务,并管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项活动记录归档,保存。

(二)外联组主要负责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对外活动的拓展、安排,代表服务队与院外各有关部门及院外有关组织联系,争取社会各界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支持。

(三)宣传组负责策划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在学院内外影响,积极配合外联组活动的宣传讨论。

(四)活动组与各分院分队长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总队与各分队的实践工作。

第三章 分队制度

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总队下设四个分队,即工程分院分队、艺术分院分队、经贸分院分队、家纺分院分队 。

第五条 分队接受总队指导,围绕总队的章程,开展日常工作与活动。

第六条 分队设队长一名,下设外联组、宣传组、活动组(各组工作内容参照总队制度)。

第七条 各分队有组织队员活动的自由,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活动,也可联合活动。

第八条 各分队活动应属实记录,提交总队归档。

第九条 根据分队活动记录以及全院师生抽样选评,每学期末评选优秀分队及活动积极分子。

第十条 各分队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须向总队队长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前,须上交工作总结,并以此作为考核和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总队每月召开各分队队长例会,进行工作交流。

第四章 队 员

第十二条 凡具有浙江纺织服装学院学籍的学生,承认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章程,愿意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并在其中起积极作用的可以加入总队及各分院分队。

第十三条 队员享有权力:

(一)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举办的各项活动,如参观、社会考察等。

(二)有权监督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常设机构及其日常工作,有权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事务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 队员有退队的自由。

第十四条 队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自觉地服从人民利益的需要,坚持做对人民有益的事,反对和抵制损害人民利益的事。

(二)自觉遵守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

(三) 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和利益。

(四) 自觉维护学院和分院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五条 队员在一般情况应该自觉参加各项活动,有特殊情况的须向总队长或分队长办好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并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三次以上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六条 队员每学期到各属分队注册,填写队员登记情况表,并记录所参加主要活动。 第五章 主要活动事项

第十七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具体工作落实到各分队:

(一)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员自觉维护学院内的卫生环境。

(二)定期在居民小区或主要街道组织义务活动。

(三)每年组织一次学院全院师生的献血活动。

(四)定期组织队伍去看望孤寡老人。

(五)寒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

(六)其他符合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宗旨的一切活动。

第十八条 每次活动后,队员须予以书面总结,并上交所在队。

第十九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总队经费主要由学院团委从活动经费中提供,各分队活动总队审批后,经费由总队提供。同时,欢迎学院内外各企事业单位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提供合法经费和资料资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值班制度和会议制度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本办公室成员由团委、学生会干部组成。非办公室成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属学生会的一切重要资料,各干部不得自行带回,须放在办公室内妥善保管。

三、在值班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无故离开办公室,有事须请假。

四、值班时要做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工作,有重要事情及时反馈到各部。

五、各学生干部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间。

六、值班时要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整洁。 周日~周四 晚上: 18:00—20:30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团委学生会干部每半月举行一次例会,每周一次办公室会议,若除例会时间以外,中途有事,就由办公室通知各部门开会,通知以黑板报为准.

二、例会任务:简要评述前段时间工作情况,各部长扼要汇报前段工作,概述下半月活动方向,讨论会议上出现的,有必要当场各部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力求当场解决问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三、办公室例会任务:反馈上周值周情况,讨论解决相关问题;对各部拟报活动进行审批;对各部工作报告进行评估;例会前办公室需为例会做好准备,对活动方向达成一致;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由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四、会议不准无故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凡迟到或旷会一律记入干部档案,迟到三次以旷会一次记,旷会两次或以上将在例会上通报批评,无故旷会三次或以上者提请大会考虑撤换。例会由全体成员参加,办公会议由主席团和办公室成员参加

员工规章

学生会规章

俱乐部规章

修理厂规章

人事管理规章

艺术团规章

人事管理规章

人事管理规章

用电规章

smt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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