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绵竹市土门学校
乡村少年宫结对共建协议
为了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2010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中央文明办在山东临沂召开的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座谈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强力推进我市乡村少年宫建设工作,促进我市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德阳市委办《关于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绵竹市文明办《关于加快我市共建“乡村少年宫”建设工程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校“乡村少年宫”活动有序、高效开展,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绵竹市土门学校结对共建绵竹市土门学校乡村少年宫,通过开展共建活动,实现把学校少年宫打造成乡青少年学校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活动基地和活动乐园,在活动中用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引领青少年学生实现自己的目标。为确保共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目标的实现,结合市建设局和土门学校实际,共建双方签订如下“共建协议”。
一、共建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努力提高乡村少年宫的建设质量和服务质量;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做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延伸教育,让更多的乡村少年宫儿童能积极主动加入到少年宫活动中来,让良好的、正面的、健康的、向上的思想引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二、共建内容、形式
1、组成共建领导小组
组长:王舟茂(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华蛟(绵竹市土门学校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光华(绵竹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组员:张岁梅 张天灵 张维体 邓公全 廖全明何成全 邓忠勇
2、本着学校为乡村少年宫建设的主体,学校负责制定乡村少年宫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活动的具体实施,负责资料收集、整理、组卷。绵竹市建设局先期为土门学校乡村文化宫的环境创设、设备添置、师资培训提供至少2万元的资金支持,活动开展以后每年根据学校开展活动需要提供适当资金支持,确保乡村少年宫活动的正常开展。
3、共建双方定期会商乡村少年宫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适时整改,提高乡村少年宫的活动质量。
4、绵竹市建设局为乡村少年宫辅导教师专业培训提供智力和资金支持。
5、绵竹市建设局为乡村少年宫进一步完善环境创建和设备添置提供资金支持。
6、绵竹市土门学校定期向市建设局汇报乡村少年宫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
7、绵竹市土门学校为市建设局开展党团员、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和志愿者报务提供基地。
8、结对双方经常相互开展上党课、团课活动,开展大手牵小手温暖同行活动。
9、积极在各级报刊、媒体宣传市建设局支持土门学校乡村少年宫建设的具体举措和感人事迹,以及共建取得的其它成效。
10、每年乡村少年宫要制定年初计划,年末要认真总结并上报市文明办。
三、共建时间
共建期限为三年,自2011年4月30日至2013年4月30日止。期满经共建双方协商,可续签协议。
四、未尽事宜由共建双方在活动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绵竹(盖章)绵竹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