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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23:15: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建设厅的指导下,我局立足科学发展,继续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创新管理理念,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创建宜居城乡,抓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规范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燃气业管理,推广建筑节能应用等工作,有力推动我市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2010年工作总结

(一)宜居城乡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1、积极推进宜居城乡工作。建立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先后印发《茂名市建设宜居城乡实施方案》等4份文件,制订了宜居城乡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宜居城乡建设各个阶段性的工作。公布全市第一批16个宜居城镇、60个宜居村庄的指导创建点,并组织指导省宜居村庄创建示范点——电白县沙琅镇尚塘村加快创建宜居村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联合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宜居城乡宣传活动,积极做好省创建宜居城乡绩效考核准备工作,启动对县(市、区)创建宜居城乡绩效考核工作, 1

积极配合省开展创建宜居城乡专家满意度调查。市区天然气管道建设全面铺开,并提请市政府落实相关经营优惠政策。

2、抓好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按照市政府《茂名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试点(高州水库库区)考评奖励工作方案》要求,落实“以奖代补”专项经费300万元,推进库区垃圾处理相关项目的建设。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对“9.21”洪灾灾区治污保洁专项资金支持,获得省级321.5万元资金补助。积极建议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颁布《茂名市“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了宜居城乡、幸福茂名建设工作。

(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及住房保障建设力度加大

1、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组织研究落实市区本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新建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等工作,督促各县(市)完成编制(或修订)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开展编制“十二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的调研工作。积极引导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数量。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规模标准,严格控制零星建设,把好市场准入关。积极推行商品住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住宅分户验收制度,提高商品住房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大力推广碧水湾等项目实行全装修住宅的经验与做法,以及高州汇景山庄创建“广东省绿色住区”的经验,积极引导企业不断更新房地产开发的设计、建设、经营和管理各个环节的理念,促进房地产开发和管理水平不断提 2

高。先后两次开展商品房预售行为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在市辖区实行商品房预售管理法规宣传挂图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行为。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37.2亿元,同比增长48.6%,新开工商品房屋建筑面积379.33万m,同比增长46.8%;商品房屋竣工面积154.6万m,同比增长69.6%;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98.89万m,销售额5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和41.2%;土地成交价3.7亿元,增长6.8%。

2、住房保障工作按计划推进。组织各地编制了2009—2012年住房保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完成2009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考核,落实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年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与责任。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去年省级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1750万元分配工作,并通过努力争取到2010年度省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1890万元。全年共审核住房货币补贴申请672份,市区全年新增发放资金120万元。全市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累计达18517人,累计发放资金2.145亿元。

(三)建筑业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指导一批企业进行资质升级,企业整体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受理企业申报资料69宗(次),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19宗39项,受省厅委托核准监理企业资质4家5项,资料审核报省16家,施工企业资质升级6家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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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三库一平台”为依托,以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开展一级建造师执业情况检查以及日常巡查等,严厉查处从业人员挂靠、不到位、随意变更管理班子等现象,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建筑市场秩序。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工程18宗,实施行政罚没达18.3万元,集中处理了包括市名品食品有限公司、市十中、市环星炭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违法违规案件。全年共审核招投标工程141项、外来企业单项工程备案25宗,受理外来企业年度备案10宗,受理基层人员年检4500人,核查一级建造师724人。

(四)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成效明显

以施工图审查为抓手,严把施工图审查关,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全市共完成施工图审查108项,建筑面积308万m,发现并纠正违反强制性条文共110条次。组织完成了4项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质量。进一步规范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经营活动行为,共完成市外勘察、设计单位进入茂备案64项。积极推行勘察设计招投标制度,全年进场交易的勘察、设计招标共有38项,中标总价4760万元。

(五)服务“窗口”环境全面升级

对我局在投资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软硬件升级,将所有审批事项统一集中至“窗口”办理,所受理的全部审批项目都能按要求办理,程序和办理期限符合规定,并纳入我市的行政审批电2 4

子监察系统,且均按要求造册归档。全年共核发施工许可证62项,总建筑面积86.2万㎡,总投资额11.5亿元。

(六)建筑节能推广工作进展顺利

1、“禁实”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联合市工商、国土等部门,配合茂南、茂港两区开展对市辖区内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实心粘土砖厂的清拆或技术转型升级工作。至今已拆除的有6家,待拆3家。出台《茂名市市区开放预拌混凝土经营权的实施方案》,目前,申请单位选址、审批等各项工作正在进行。

2、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供应量持续上升。全年散装水泥供应量约为32.51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0.96%;散装水泥使用量约为49.5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9%,创造了综合经济效益6892.08万元。全年预拌混凝土生产量为69.09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8%。全市6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相继投产, 11条生产线的年生产能力共达280万立方米。市区新型墙材使用量达16098.1万块标砖,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6%,验收使用新型墙材工程项目27项33次,验收面积达51万m,给社会带来了较好的经济和环保效益。

(七)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得到强化

认真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和质量月活动,加大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力度,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和建筑施工防火专项检查等一系列问题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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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以“三类事故”为重点,坚持季度巡查、季度质安例会和警诫约谈制度,加强气象灾害及节假日期间监管力度,提高文明施工标准等,有效地治理安全隐患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程质量始终受控,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年共创省优良样板工程5项,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8个。

(八)工程招投标市场日趋规范

2010年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招标投标工程项目443项,中标工程造价60.21亿元,比预算投资降低1.69亿元,平均下浮率2.73%。加强制度建设,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招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管,启用计算机自动抽取评委系统,规范工程交易行为。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认真抓好招标投标的执法监督工作。去年以来,涉及招标投标和评标不公方面的投诉为零。

(九)扶贫工作措施得力

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实行单位集体与个人共同帮扶到户的形式,将贫困户全部分解落实到系统各单位和个人,通过“就业脱贫”、“种养脱贫”、“安居脱贫”、“助学脱贫”等形式,切实有效帮助扶贫点——清湖村脱贫致富。一年多来,我局累计筹集资金100.6万元,投入资金76.05万元,建成清湖 6

村车田河电灌站,新增农田受益面积1600多亩;采取切实措施帮扶贫困户建房42户,帮扶就业88户173人,帮扶养殖12户,实现贫困户脱贫83户。

(十)人事、财务和后勤工作扎实有效

按照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我局于2010年7月正式更名为“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合并市住房委员会,同时增设“质量安全管理科”。组织和指导13个局直属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臵工作。积极做好茂南、茂港分局和茂南、茂港造价分站人员分流工作。经局班子集体研究,一年来提拔任命科级干部33名,调任干部4名,接收特聘人才1名,为直属单位调配工作人员3名。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进行,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

在局财政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严格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厉行节约,有效控制经费增长,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同时,重视做好业务接待、车辆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为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可靠保障。

(十一)机关作风及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抓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政治敏锐性、洞察力和理论水平。以全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民主评议“回头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抓好党组织建设,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力得到不断提高。健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各项制度,

积极开展本系统的维稳和化解纠纷工作,确保系统稳定。一年来,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案件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也未造成影响社会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和重大群众性闹事事件。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十二)救灾复产工作成绩显著

“9.21”灾情发生后,我局迅速组织派出救灾工作组及救灾机械,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清淤任务,参与救灾人员达到922人次,调集机械783台次,清淤量共17.97万立方米。协助省厅加强对灾区水质进行监控,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牵头组织赈灾文艺晚会,组织和发动全市建设行业企业捐款赈灾,共收到捐款总额为721万元。建设系统个人捐款达到8.5万元,单位捐款16万元。随着灾后工作重心转移,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危房鉴定、重建村庄的选址、规划等工作。按照建设宜居城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和要求,组织汇编建筑方案,指导灾区复产重建,使重建新村成为全市宜居村庄的示范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区建材价格稳定工作。

(十三)市政府临时交派工作高效完成

1、市民活动中心、接待中心项目筹建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茂名市会议中心、接待中心项目设计条件》,组织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评选。目前市会议中心、接待中心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通过市委市政府批准,正在作进一步的完善和进行初步设计。

2、大洲岛交通方案的比选。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局委托中铁隧道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桥梁隧道方案的设计并进行比选,目前该方案已由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论证。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创建宜居城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高州水库库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土地储备资源缺乏,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不快;四是房地产市场发展较为单一,多元化发展势头不强;五是建筑业企业改制力度仍需加大,企业增长方式仍需进一步探索,从业人员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六是建筑节能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上述问题,将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必须加强的重点和突破点。

三、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兴现代产业、造滨海新城、建幸福茂名”的主攻方向,为实现“三年大变化,十年大跨越”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1、进一步加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充分发挥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推进宜居城乡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督促、指导县、镇两级切实将创建宜居城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 9

程,加快推进创建宜居城乡工作。抓好《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管理工作,促进我市燃气事业健康发展。

2、突出重点抓好“城乡清洁工程”。组织召开全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动员大会,成立“城乡清洁工程”检查监督机构,创造和维护清洁、文明、优美的城乡环境。组织对高州水库库区村镇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的工作效果进行考评验收,落实“以奖代补”专项财政资金。加快推进全市城乡垃圾综合回收处理工作。

(二)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确保房地产业市场健康发展

1、继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保持稳步健康发展。组织编制全市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抓好落实各类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各项工作;继续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数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调节房价增长速度,促进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消费以及相关房地产税收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开展房地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继续加大检查和执法的管理力度,规范商品房预售活动。积极推行商品住房分户验收以及商品房预售项目按“交楼样板房”标准交付的做法,提高商品住房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2、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 10

用住房以及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能力。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网上动态监管。

(三)规范建筑业行业管理,加快建筑业发展步伐

1、加快行业结构调整,提高队伍综合竞争能力。制定完善建筑业技术政策和规划,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力度。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培养建筑人才,形成行业、企业、社会多层次培训体系。加强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施工工法的推广应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积极引导、扶持优质企业资质升级,提升现有一级企业规模,组建新的一级企业,合并部分三级企业,引导建筑业的中小企业转变经营思路,突破原有以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产业格局,横向拓宽产业领域,纵向加速产业融合,引导建筑业向公路交通、水利、电力、矿山、环保、市政、新型建材等专业和产业拓展。建立完善协调沟通机制,避免无序竞争,形成我市外出施工企业的群体优势。

2、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质量安全的监管,积极推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用户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建筑市场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市场诚信标准,健全企业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11

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将诚信建设与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结合起来,发挥失信惩戒作用。

3、增强跟踪服务意识,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外地市场调研、协调,宣传和推介本市优势企业,并对外出队伍进行跟踪服务。着力提高市场开拓的广度、深度,把握市场定位,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解决外出施工中碰到的困难,推动企业加强协调合作。

(四)强化市场监督,加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加大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建筑市场的常态化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与资格管理。

(五)拓展“禁实”推广范围,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有序发展 巩固和发展“禁实”成果,促进县市进一步落实“禁实”政策。注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积极向市政府、财政部门争取资金,加大对企业的扶持、技改及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散装水泥及“禁实推新”的杠杆调节作用,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征收和返退手续,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新型墙材设施装备建设,提高综合配套能力。

(六)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促进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化建设 加强评标室软硬件建设,提高评标过程的监督水平和工作效率。加紧出台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工程年度固定投 12

标保证金制度。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和中标后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

(七)注重标本兼治,切实推进扶贫工作

继续积极筹集资金,切实推进各项帮扶工作。坚持深入细致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转变观念,积极动员村民参加各类知识技能培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从根本上扶贫,按时完成任务。

(八)积极配合做好市会议中心、接待中心项目的筹建工作 积极协助国土部门完成土地转用手续,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方案,抓紧分步完成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工作。同时会同茂商公司等单位,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进行招商,按合法程序选定投资方。待合作协议签订后,抓紧完成项目的报批手续,争取项目早日动工建设。

(九)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完善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预防腐败,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大变化,十年大跨越”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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