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农民之子社团章程

发布时间:2020-03-02 09:36: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农民之子社团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活动范围及内容、形式„„„„„„„„„„„„„2

第三章社员„„„„„„„„„„„„„„„„„„„„„2

第四章职能机构„„„„„„„„„„„„„„„„„„„2

第五章主要负责人职责„„„„„„„„„„„„„„„„2

第六章会议职能„„„„„„„„„„„„„„„„„„„3

第七章中心的职能„„„„„„„„„„„„„„„„„„4

第八章各负责人的产生、罢免和退社程序„„„„„„„„5

第九章本社团经费与使用规则„„„„„„„„„„„„„6

第十章章程的修订程序„„„„„„„„„„„„„„„„6

第十一章附则„„„„„„„„„„„„„„„„„„„„„6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社团名称: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农民之子社团。简称农民之子社团。英文名为:Peasants’Children Society。

第二条社团性质及宗旨:社团是一个以“三农”问题为主题的学术性、实践性、公益性的学生社团,“深入农村、关注农业、关心农民”为我社宗旨理念,“用知识充实自己,用行动回报家乡”为我社思想理念,“不怕苦,不怕累,永不言弃”为我社团行动指南,塑造自我,影响他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同时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社会调研和理论研究等方面的能力。

第三条社团接受求是学院团总支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活动范围及内容、形式

第四条社团为社员参与社会实践、开展三农学术研究搭建平台。活动主要定位如下:针对农村社会热点组织可行性项目,指导和组织社员开展社会调查,为社团研究工作提供资料,同时可以满足各社会单位了解农村实际和开展理论分析等实际材料的需求。

1. 组织社员进行社会调查,为贫困农村地区,出谋划策,并努力在农村群众和相应政府单位间起桥梁作用。

2. 不定时地组织社员开展各种农村社会实践、便民服务活动。特别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开展延续性强、效果较好的“三下乡”活动和“春晖行动”。

3. 在校内外、农村地区大力宣传国家对“三农”的政策,以多种方式为载体宣传卫生、法律、科技、教育等广泛知识。

4. 组织社员参观访问较突出的农村和相关企业,通过考察,了解分析问题,为其他农村的发展提出见解。

5. 组织各种交流会,加强与全国各地相关学生社团的交流和学习、为性质相似的社团搭建“三下乡”活动和“春晖行动”平台。

6. 抓住农村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会,调动社员积极投身于“三农”问题的研究和学习。提高社员的社会实践能力,活跃社团的研究工作。

第五条活动范围:活动主要在贵州师范大学及其周边地区进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扩大活动范围。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凡对“三农”有兴趣、有热情、愿意为我社付出及符合贵州师范大学正式在校注册并愿意遵守社团章程的中国籍学生均可申请成为我社团社员。

第七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1. 享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 对本社团享有各种监督权和提议权;

3. 积极组织并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

4. 使用社团相关资料;

5. 获得正当方式的奖励;

6.选举和被选举权——参与社长、理事长、副社长、纪检组长、理事的选举。

第八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本社团决议及各项事务;

2. 维护并提升本社团形象;

3. 积极参加和支持本社团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4. 热爱社团,团结尊重社团成员,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第九条社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可取消其社员资格:

1.严重违反社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严重损害社团声誉;

3.严重损害社团利益;

4.理事会认为可取消社员资格的其他行为,凡被取消社员资格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社团。

第四章职能机构

第十条本社团之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社员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全体社员代表大会之职责:

1. 审议与修订社团章程;

2. 推举和罢免核心成员;

3. 审议并通过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本社团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全体社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五章主要负责人职责

第十三条社团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社长之职责

1. 全面负责社团工作,主持社团主席团工作;

2.兼任社团主席团主席、全体社员代表大会主席,并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

3. 及时向社团指导老师汇报工作情况,经常同社团联合会保持联系,自觉接受院团总

支的领导;

4. 代表社团与外界进行交流研讨;

5. 社长负责检查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接受大会的监督;

6. 指导、监督社团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7.负责学年初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学年末工作的总结表彰;

8.审查与签署社团向上级报送的相关文件、对内印发的文件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

9. 把握、规划社团发展方向。

二、理事长之职责

1. 协助社长,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

2.全面负责社团思想政治与团结稳定工作;

3. 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4.负责社团历史文化的传承工作;

5.负责社员学习及生活方面的人文关怀工作。

三、副社长之职责

1. 副社长按照各自分工或者受社长的委托协助社长做好工作,完成社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可以代表社团进行对外活动;

2. 主持社团日常工作,执行社团各项决策决议;

3. 负责社团对外事务工作;

4. 社长离社工作期间,由被指定副社长主持社团工作;

5.定期召开所辖中心及部门会议,指导所辖中心及部门的工作,协调各中心及部门间的工作;

6. 及时了解社团的最新发展动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安排活动。

四、纪检组长之职责

1.协助社长、理事长,主持社团人事全面工作;

2. 兼任社团纪律检查委员,负责社团纪律检查工作;

3.负责社团编外人员的组织、联络、交流与管理工作。

五、各中心主任之职责

1. 协助本中心相关分管负责人工作,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2. 坚决执行社团各项决策决议;

3.认真履行社团主席团成员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4.认真传达和学习贯彻中央有关“三农”政策和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计划,负责本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

5.在社团主体指导下,研究本中心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章会议职能

第十四条: 主席团会

主席团会是社团主席团成员联席讨论和研究社团重大改革和发展方向;研究和制定社团对外工作方针、政策;讨论和协商主席团成员分工调配及社团规划编制等事项。会议由社长主持,不定期召开。

第十五条: 社长办公会

1、社长办公会是社团主席团成员(理事长除外)针对性处理社团日常事务而召集社团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协商的小型会议,是社团常务会的办公机构。

2、社长办公会的职能:主要是处理社团日常重大事务;起草和制定社团执行机构的管

理办法;负责社团发展和改革意见的提出;负责社团干部的分工和调配及社团职能部门的规划编制问题;研究和制定社团内部方针、政策。

3、社长办公会会议由社长或社长委托人(主席团成员)主持,不定期召开。

第十六条理事长办公会

1.理事办公会是社团理事长、纪检组长处理理事会日常事务而召集社团相关理事及人员讨论和协商的小型会议,是社团理事会的日常办公机构。

2.理事办公会的职能:主要是处理评优、考核考察、奖罚工作;起草和制定社团监督机制的相关办法;负责对社团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做出建议补充;研究和制定社团思想宣传方案、培训计划、奖励机制、社团文化传承等工作。

3、理事办公会会议由理事长或纪检组长主持,不定期召开。

第十七条: 理事会

1. 理事会通常由社长、理事长、副社长、纪检组长、常任理事、理事组成,人数为单数(控制在47以内)。

2. 理事会是社团的主要决策机构,对常务会的决策有否定权。

3. 理事会的职能:负责制定社团的规章制度;对章程的修改提出草案交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听取与审查社团部级以上干部月度工作报告;保证社团后备力量的选拔和培养;保证社团的稳定发展。

4.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于每月第二个周末,主要是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并宣布下一步工作计划。

5. 若社团对外行政公开或接受检验时可召开理事会(扩大)会议,参加人员除所有理事与邀请人员外还有干事、会员代表,一般换届选举时机才召开。

第十八条理事会扩大会议

1.理事会扩大会议,通常由社长、理事长、常务副社长、副社长、纪检组长、各中心主任、部分副主任、各部部长、部分副部长组成。

2.理事会扩大会议的职能: 传达社团精神、方针、政策;处理社团日常事务;下达社团各项工作任务;针对突发问题做出临时性但具有效果的决策,是社团的决策机构、办公机构。

第十九条顾问团

顾问团成员采取社长及理事会推举, 顾问团成员确定的原则聘任校内外人员组成。 顾问团成员利用其丰富的社团工作经验,主要职责是对本社团的工作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拓展本社团和其他社会各界的联系渠道以及监督社团所有工作及责任人。

第二十条本社团设如下六个中心:办公中心、外联中心、宣传中心、组织中心、实践中心和文体中心。

第七章中心的职能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各个中心的职能:

1.办公中心:主要是综合处理社团各活动及主要会议登记受理事项,转发(发放或传阅)社团各类文件,组织社团各类会议并做好会议会场、通知、考勤、记录及办公室管理等工作。中心下设策划部、秘书部与财务部。策划部主要负责社团大型活动策划,社团活动内部审批与协调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等工作;秘书部主要是起草社团文件、社团QQ群和邮箱日常管理、社团档案资料管理、活动及工作总结审查存档等工作;财务部主要负责社团活动财务预算审批,社团财务报表制作、上报和公布,社团资产的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日常活动经费及监督经费的使用工作。

2.外联中心:主要负责社团对外发展公共关系进行公关,社团内外信息收集及与外界

信息交流,社团网站建设、拉取社团各类活动的赞助等工作。中心下设公关部和信息部。公关部负责寻求政府、学校部门、商家等外界团体的支持、赞助与合作,与兄弟社团及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邀请校内外“三农”问题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围绕社团发展做讲座;信息部负责社团网站建设和管理,社团与其它优秀社团的发展模式及相关的重要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收集三农及各种相关法令、政策的变动信息,每月至少一次向主席团成员作通报等工作。

3.宣传中心:负责社团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社团精品活动(如春晖行动)推广,社团各项活动与工作的宣传,社团文化建设等工作。中心下设春晖部、宣传部和新闻部。春晖部负责相关与春晖行动部门的联络,定期关注春晖行动信息及动态,“寒暑假农民之子社团春晖返乡小组计划”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筹备与管理,“春晖使者”的招募、培训、与管理等工作;宣传部负责社团通知、公示、活动海报、传单、写真、喷绘、横幅等设计制作与张贴发放工作;新闻部负责社团各项活动(包括负责人代表社团外出活动)与工作的跟踪摄影、采访与记录,撰写活动新闻稿,并经主席团成员审批后方能发布给媒体,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络,社团月度刊物的编辑等工作。

4.实践中心:主要负责社团常规活动以及服务业务的组织开展工作。中心下设调研部、支教部和志愿者服务部。调研部负责社团实践基地建设和维护,社团内部与其他课题立项调查研究,社团与其他各组织合作开展各项社会调查研究,社团进行理论学习和社会调研培训工作;支教部负责社团支教基地的支教活动组织开展,农村远程教育技术的学习和培训等工作;志愿者服务部负责社团实践基地的管理和维护、支农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社团与相关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开展等工作。

5.组织中心:主要负责社团纪律检查、社团考核评优、社团人力资源保障以及社团大型活动的现场布置与秩序维护等工作。中心下设纪检考核部和人力资源部。纪检部负责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与决策决议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及干部的工作情况以及不断督促他们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社员行为规范,社团大型活动的考勤等工作;社团人事考察考核(提干)、社团人事奖惩评优、社团人事任免与调动等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社团人事培训,社团人文关怀,收集社团内外由各方面能力及特长人才的相关信息,社员发展与调配、职位分析与评估、个人能力分析、培训培养、社员关系和社员激励等工作。

6.文体中心:主要负责社团以篮球友谊赛等多种文体方式对外进行交流,社团浓重集会、接受各级领导检阅、宣传“三农”政策方针等而举办的文艺演出等工作。文体中心下设文艺部和体育部。文艺部负责社团节目的编排与彩排,收集节目信息与网络文艺人才,社团各项文艺演出活动的主持与组织工作;体育部负责社团篮球队、足球队等的组织与管理,各项与体育运动有关赛事、交流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第八章各负责人的产生、罢免和退社程序

第二十二条 产生

1.社长:由民主选举产生。各位社员自我提名成为候选人,并进行候选人演说,理事会投票表决(若竞选人超过10人,则进行两轮投票,确定最终候选人为3-4人)。

2.理事长、副社长、纪检组长的选举程序与社长类似,但最终候选人的名额都为2-3人,各选出1名。

3.理事、各中心主任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经社长审核同意后即可上任。若社长有异议,则需进行二次选举;若结果相同,社长无权进行第二次否定。

4.各中心副主任、部长由常务会选举产生,经社长审核同意后即可上任。

第二十三条 罢免

1.正副社长罢免须至少15名社员提交意见至社长,社长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最后全体社员表决。

2.理事长、常务助理罢免须至少1/3理事会成员提交意见至社长,社长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最后全体社员表决。

3.各中心负责人罢免需各中心成员(至少5名)提交意见至社长,经社长审核后,征求理事会的意见或建议后,不需表决,做最后决定。

第二十四条 退会

1.理事会成员退社需提交退会申请,经多数理事会成员同意后可退社,若不同意,则不能退社,申请者不能存有异议。

2.普通社员退社须向理事会成员(一人即可)口头或书面申请,由接受申请者婉留,无效后,填写退社档案,则可退出。

3. 社长、理事长、副社长、纪检组长在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出退社申请。若提出,经劝阻无效后,则履行罢免程序,并强制性对外公布,不做辞职处理。

第九章本社团经费与使用规则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经费来源主要是社员会费及企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和学校的支助和赞助商的赞助。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规则,并配备财会能力强的人员。

第十章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章程之修订,须经三分之二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后,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修订之章程,须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条本社团由于未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其它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会议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既为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之解释权属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农民之子社团。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农民之子社团

2010年10月

(修订)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农民之子社团规章制度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辅导员工作纪实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法律经管系法律文化节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辅导员工作纪实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寒假社会调研报告[推荐]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申报红旗团委总结材料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申报红旗团委总结材料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辅导员评优工作指导意见

农民之子社团新生动员大会

农民之子社团春晖行动交流会+策划书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农民之子社团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农民之子社团章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