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槎桥镇第二完全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书面病假申请,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大病或重病需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事假申请。教职工请病、事假3天以内(含三天),各校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学校拿出教学安排意见,校长签名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等)报中心学校办公室,由中心校校长签字批准。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并通知教导室,不得无辜给学生耽误课程。
4、婚假:教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
5、产假:女教职工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产,需向中心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年满24周岁初育产假5个月,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个月以内流产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6、丧假:教职工的亲属死亡时,根据具体情况请丧假,由本单位领导批准,直系亲属给予3天的丧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职工请假者,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
1 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中心学校人员请假半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各校正职领导凡请假一天向中心校请假,中层领导请假两天以上,经中心校批准。
三、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根据人事局、财政局,文件规定。
1、教职工在一个月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5天,扣除100元保勤奖,请假2周再扣除40元目标管理奖。
2、病假待遇:请病事假1月扣除保勤奖目标管理奖外,扣工资的10%,工作不满两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工作满2年不满5年的发70%
四、旷工的界定和处罚
1、未办理请假手续,不经领导批准自行不到岗的。
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
4、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其他工作的。
5、虽签到,但查岗、查堂不在,无请假手续的。 旷工半天,扣除100元保勤奖。旷工半天以上以此为基数扣工资。 各校要制定具体可行的请假制度,要认真填写考勤表,考勤一月一统计,迟到、早退累计10次为旷工一天,零星假8课时为请假一天,于每月5日前上报中心校办公室。一经检查发现考勤弄虚作假现象,对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有关人员本月保勤奖。
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