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根据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七部门《转发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粤外经贸资字[2010]87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惠州市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方案》(讨论稿),请审定。
一、成立联合年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外经贸局徐火强副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各年检部门负责年检工作的科室负责人。
二、各年检部门应加大年检的宣传力度,通过在各部门的网站及办公室发布公告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企业参加联合年检,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高质量完成联合年检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抽调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年检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联合年检工作,联合年检办公室临时聘用两名人员协助处理联合年检日常事务。
四、联合年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电话:2898296。(正式办公时间拟从4月21日开始)
五、联合年检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网上报送年检资料及收取纸本资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六、根据国务院关于联合年检的通知精神,联合办公经
1费由地方财政解决,建议委托我局向市政府申请,并经费划拔到我局后统一安排使用。
七、根据我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采用网上联合年检和网上年检电子签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合我市的实际,建议采用网上年检及纸本资料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今年的年检工作。
1、参检企业的年检报告书采用网上报送的形式上报,
由企业登录全国联合年检网站()填写联合年检报告书后,分别向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报送,同时登录工商部门的网站()填写联合年检报告书后,向工商局报送;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年检安装软件及年检资料,将相关资料填列准确后,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所在地外汇管理局。
2、各职能部门在收到企业的网上年检资料后,如无错漏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电子章;如有错漏的,退回修改。如需企业提交纸本资料的,应在收到企业纸本资料及网上年检资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如无错漏的,则签发电子章。
3、联合年检期间,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每周至少安排
一个工作日在联合年检办公室办公,在处理意见表上登记网上审核的处理结果及日期。需企业提交纸本资料的职能部
门,还应同时审核纸本资料,如有不予通过的企业,则应注明不予通过的原因。
4、各职能部门尽量减少纸本资料,需企业提交的纸本资料,在年检公告上告知企业到联合年检办公室领取。
八、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行为。如发现有不规范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向注册会计师协会反映。
九、各职能部门应以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为宗旨,加强沟通与联系,共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依法经营企业顺利通过年检。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将不定期召开联合年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解决。
十、各县(区)应参照市联合年检工作方案,开展联合年检工作。
附件:
1、惠州市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
2、惠州市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3、惠州市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处理意见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