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联合年检。联合年检部门为商务、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管理、统计和外汇管理等七个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实行年检后,联合年检各部门不另行组织年检。
二、联合年检的形式、时间、地点
1、2013年联合年检实行网上年检,网上年检程序:(1)参检企业分别登录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www.daodoc.com);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上年检”系统(http://www.daodoc.com)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daodoc.com)--“常用下载”栏目--2012年外汇年检专题,据实填写年检报告书并上报;(2)审核部门网上审核年检报告书;(3)参检企业网上查询审核结果、网上分别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并将年检报告书及相关书面材料送各联合年检部门复核,如审核结果为发回修改,企业应根据审核部门意见修改后再申报;(4)审核部门将企业报送的书面材料数据、进出口企业代码与网上申报内容比照无误后,加盖年检公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税务部门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贴年检“验讫”印花;(5)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集中办公时间参加年检的企业,必须在6月30日前持年检书面材料分别送各联合年检部门办理年检。
2、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联合年检准备阶段。企业到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联合年检通知》,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准备有关年检材料。
3、20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受理企业年检申请。省直联合年检部门和南昌市联合年检部门集中在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联系电话83987509,办公时间9:00-12:00和14:00-17:00)受理企业年检申报。其他设区市集中办公地点以当地联检部门的公告为准。
4、逾期不申报年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的材料见《联合年检通知》。
四、经联合年检审验合格,并通过年检的企业,商务部门在其批准证书副本上备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上加贴年检标识,企业取得继续经营的资格。
五、未尽事宜,企业可向各联检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