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和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方案
为了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等法律法规,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操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食品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提高其操作技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对象、时间
培训对象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加工操作人员。培训时间集中安排在8月底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业务知识,包括食品标准;食品污染及其预防控制措施;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方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技能;厨房、环境、设备以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制过程的卫生要求;餐饮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等。
四、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除聘请专业老师集中授课外,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不断提高法规水平和专业技能。
五、培训监督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新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作为日常监管与许可的重要内容之一。从业人员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合格者发给餐饮服务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作为餐饮服务单位审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将责令其所在单位停止相关人员从事有关食品经营活动,并按要求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
《新和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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