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年级教师学年考核方案
为了规范考核程序,客观、科学地评价高三年级教师一年来的全面工作情况,规范教师行为,充分调动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本年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形式及项目
实行百分制考核,一学年考核一次。
考核项目包括教师行为、教学常规和教学成绩三个方面。各方面占整个考核的比例分别为5%、35%和60%。
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得分为上述三项之和乘以学科捆绑考核系数,并依此进行总分排名核算考核。
二、考核具体内容及细则
(一)教师行为(5分)
1.无故旷会者每次扣2分,开会迟到者每次扣1分。 2.监考或阅卷失职者,每次扣2分。
3.工作时间干与教学无关的事或坐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1分。 注:此项5分扣完为止,不累计负分。
(二)教学常规(35分) 1.备课(5分)
该项计分依据教导处对学科组备课情况的检查结果的总分排名的名次,学科组排名前1/3的,给该学科的教师每人计5分,中1/3计3分,后1/3计1分。
2.教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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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计分依据教导处的检查结果的总分排名的名次,前1/3计5分,中1/3计3分,后1/3计1分。
3.课堂教学(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5分扣完为止,不累计负分。
(1)上课上自习迟到、早退、坐着讲课或中途离岗。 (2)上课上自习接打手机。 (3)私自换课。 (4)旷课旷自习。
(5)上课上自习时,学生违纪。
4.配餐与周考(5分)
每月登记配餐与周考次数分别是8次和4次,每缺少一次扣除该项0.25分,5分扣完为止,不累计负分。
5.承包学生的辅导(10分)
(1)依据问卷成绩的总分排名的名次计分,计分方法同2。(5分)
(2)承包学生的完成率(记为A)(5分):10%≤A<50%,计1分;50%≤A<100%,计3分;A≥100%,计5分。
6.问卷调查(5分)
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问卷调查。该项依据两次问卷结果的总分排名的名次计分,计分方法同2。
(三)教学成绩(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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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激励大家出色地完成高考任务,实现超额完成任务的目标,故此项的考核内容包括班级高考成绩(20分)和教师单科教学成绩(40分)两方面。
(一)班级高考成绩(20分)
1.完成任务的班级,给该班每科的教师计5 分;否则每少1人扣3分。
2.有任务的班级,高考达二本线的人数超任务数5~9人,计5分;超10~14人以上的,计10分;超15人以上的,计15分;无任务的班级,达线1~2人,计5分;达线3~4人,计10分;达线5人以上(含5人)的,计20分。
3.特殊奖励:考取省文理科状元、达清华、北大线1人,计10分;达前十所高校线的每1人,计3分。
(二)教师单科教学成绩(40分)
以参加高考的有效学生的高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按学科比率换算的平均分为基准,以这些学生的高考成绩按学科比率换算的平均分为标准,核算出【均分差1】,然后,不同层次的班级乘以相应的系数,结合工作量的比率核算出【均分差2】,并按照【均分差2】排列名次,最后按等差数列核算出学科全年得分(第一名40分)。
相关概念: 1.学科比率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10分,化学100分,生物90分,政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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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有效人数,即在我校报名参加高考的(艺术生、体育生除外)有效人数。
(1)特优班:全部
(2)理科实验班:高一入学时成绩达实验班的人数(朔州考生570分,怀仁590分,忻州560分,往届生减20分)。
(3)文科重点班:实际报名人数×90%。 (4)理科普通班:实际报名人数×85%。 (5)文科普通班:实际报名人数×80%。 注:小数点后的数字,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
3.【均分差1】=高考均分—期末均分;【均分差2】=工作量比率×(系数a×均分差1+系数b×均分差1+……+系数z×均分差1)。
4.系数:特优班记为a,为1.0;理科实验班和文科重点班记为b,为1.1;文科理科普通班记为c,为1.2。
5.工作量比率:
本方案不适用于艺文班代课教师的年终考核。 本考核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校委会所有。
高三年级组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