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黄石理工学院魔术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黄石理工学院魔术协会是在黄石理工学院校团委领导下、校学生会具体指导下和会长及副会长的带领下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整体计划
1.协会将认真执行校学生处,学生会的各项章程并贯彻落实学校有关的活动任务。
2.全体协会成员将本着以人为本,一切服从大局,搞好每次活动。
3.协会各负责人都要严于律己,恪守本职工作。相互协调,并保证协会建设的规范化运行。
4.协会将每月进行一次活动,尽量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既包括魔术交流又包括各种才艺展示,充分体现协会成员的多元化素质。
第四条协会宗旨:魔术协会的成立旨在将魔术的魅力展现在普通人的眼前,让同学对魔术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并学会一些真正的魔术技巧和表演形式。今后,魔术协会将开展魔术交流、魔术教学、魔术表演等各种活动,让更多的同学领会魔术的神奇。魔术协会的成立不但可以满足同学们的好奇心和兴趣,也能达到胆量培养、训练口才。在学习的当中也能添加生活的丰富,从而提高广大学生对魔术的爱好,让他们积极的去体验学习之中的快乐。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协会实行个体会员制。
黄石理工学院的学生和老师,承认本协会章程,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校外人若要加入本协会须打书面申请,经会长和社团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入会。
第六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协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依照协会规定交纳会费。
第八条符合入会条件的学生每年参加社团统一组织的招聘活动,经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协会会员,会员入会考察期为一个月,考察合格后方成为协会正式会员。正式会员的会员期为一个学年,会员期结束后转为协会荣誉会员,协会留用优秀会员进入协会管理机构。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本协会会长全面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督促,工作总结。衔接,协调各方面工作。负责演出的筹划和演出。
第十条本协会由管理层负责协会的管理,协会管理层包括:会长、副会长、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协会的重大事项均由管理层决议和决定。 第十一条 本协会副会长(A):督促,管理组织部和宣传部的各项工作,并协助社长做好各项工作。检查工作进度,完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副社长(B):督促,管理外联部的各项工作,并协助社长做好各项工作。第十二条 本协会宣传部:负责对外宣传魔术社团,搞活动时向外发布消息,并使这个社团有效的运作起来。
第十三条 本协会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络,比如说要搞大型活动需要企业赞助时,拉赞助。向学生会,学校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 本协会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社团布置的任务,组织成员。 第十五条 本协会财务部:整个社团的经费由它来管理,以及磨具的筹备。协会管理层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协会和批准协会会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总结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下步任务;
(三)修改本协会章程;
(四)选举新的协会管理人员;
(五)讨论、决定协会会员和管理人员的提议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六条 协会一切活动均按照有关社团活动的规定,多样自主的进行 第十七条 协会活动要求会员积极参加,会员需带会员卡和一些有关磨具。 第十八条 协会活动主要以魔术交流、魔术教学、魔术表演为主。
第五章 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社团各部门负责人的管理条例:
(一)社团的运行由社长进行监督和指导。社长可根据社员对各部门负责人工作情况的反映,然后进行详细的调查,对那些工作态度不积极在工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其进行调换职务或罢免职务。
(二)宣传部做好宣传、出海报等工作.并且要把社长每次的工作安排通知到相应的负责人,也要把各部门负责人和社员反映的情况,汇总整理好以书面形式交于社长,加以解决。
(三) 外联部主要负责搞活动拉赞助,并负责我们社团和学校其他社团进行学习和交流。
(四)组织部商量讨论出每次要举行的活动,并以文字形式写出具体的活动项目和次序及举行活动的详细步骤,直接交于社长审查,修改再定出活动时间及地点。
(五) 财务部负责财务的管理,使社团的经费做到最有效的利用,并定期把社团的经费运转情况完全透明化的向全体社员公布。
(六)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写出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和对以后工作的规划,由副社长交于社长,然后社长加以总结.最后作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第二十条 社团内社员的管理条例:
(一)社员要积极的参加社团举行的各项活动,并且要在举行活动时佩带会员卡,不佩带会员卡的不准进入活动场地,会员卡不得转借他人,发现者给予相应处分。
(二) 在举行比赛类的活动时每个社员都要带上比赛所需的最基本的工具。没工具者取消这次的比赛资格。
(三)在举行活动时每个社员都要准时到达活动现场,在活动过程中不得无故离开活动场地,要严格遵守活动的纪律,不得扰乱活动现场的秩序,违反者给予适当处分。
(四) 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社员要亲自向社长递交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或直接打电话给社长。
(五)全体社员要积极的配合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认真听取各个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不得顶撞、侮辱负责人,否则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六) 社团的全体成员不得无故连续旷会,旷会次数达到四次以上者给予取消社员资格的处分。
(七) 社团在学校的声誉,由全体社员共同维护,社团的任何成员不得作出有损社团声誉的事情,发现给予严厉处分。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一条 在每次活动后财务管理的负责人要把经费的详细运行情况完全透明化的向全体社员公布。
第二十二条社团的每个成员都有权知道经费的运转情况,对经费运转情况不满的,可直接向社长或副社长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满的原因,由社长或副社长经详细调查,作出合理的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移用。 第二十四条 发现经费丢失的情况,由负责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费来源:
(一) 由外联部对外拉赞助得到的费用。
(二) 向会员收取的会费。
第七章 惩罚制度
第二十六条社团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听取社长的工作安排。不得顶撞、侮辱社长。否则要给予撤消工作职务或者取消社员资格等不同的处分。
第二十七条 社团各部门的负责人不得擅自调换工作。否则根据后果影响程度的大小给予适当处分。
第二十八条 社团各部门的负责人在工作上表现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并取得很大成绩的给予奖励。并在奖品获得方面有优先权。
第二十九条 对活动在各方面都表现积极突出的社员,要给予奖励,鼓励并指导为竞选社团干事作好准备。
第八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主要负责人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学审批。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15天内进校团 委、校学生会审核同意,被报上级社团部核准生效。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黄石理工学院魔术协会所有。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校学生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黄石理工学院魔术协会
201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