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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02 06:30: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8年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新一轮文明创建周期的起始之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省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战线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以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十九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转化为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工作理念和重要遵循,细化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内容和具体举措,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加强全社会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全省人民‚四个自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举办全省文明办主任培训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力、战斗力、执行力、学习力和创新力。

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1.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新一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省级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组织摄制展播道德模范系列公益微视频,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春节期间,开展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走访慰问活动,倡树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制订出台《福建省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实施办法细则》,加大对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的奖励帮扶和日常关爱力度。

2.开展身边好人选树活动。坚持面向基层,组织开展‚我推

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拓宽好人好事线索举荐途径,规范推荐评选程序,扩大群众参与面和活动影响力,树好‚福建好人榜‛和‚中国好人榜‛。 编辑出版《福建好人传20

16、2017卷》,做好我省‚2017年度中国好人‛事迹撰写工作。扶持推动各地建设一批好人馆、好人街、好人公园、好人广场等,使之成为城乡的靓丽风景。加强对身边好人的教育管理,做好关爱帮扶、思想教育、行为引导等工作。

3.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庆日,组织基层城乡广泛开展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节庆民俗文化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拟与部分地方联合举办元宵、拗九节、清明、中秋、重阳等系列主题活动,持续扩大‚我们的节日‛品牌影响力。

4.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各级各类媒体媒介的刊播任务。联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开展原创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制作推出‚践行八不规范,争当文明公民‛系列公益广告。加强公益广告作品库建设,细分主题、丰富稿源、提高质量。

三、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总结表彰各类先进。拟于上半年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新一届道德模范进行表彰,

总结工作经验、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按照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制定《福建省2018-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申报工作方案》,统筹做好新一届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校园申报工作,公布参评名单,规范参评范围。

2.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围绕‚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总体目标,将文明城市创建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着力增强市民文明意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营造城市文明氛围。修订新一轮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组织全国文明城市及提名城市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文明创建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举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明确创建重点,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及提名城市严格工作标准,提升创建水平。修订《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规程》(试行),深化落实暗访督查、结对帮建、内部通报、公开曝光、约谈退出等5项机制,着力构建山海协作的文明城市群。配合中央文明办做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年度测评。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区)的年度测评。培育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推动创建工作从县城覆盖到农村地区,形成以县带乡、以乡带村的全域创建格局。

3.深化文明行业创建。继续组织全省34个行业开展文明行业竞赛活动,签订2018-2020年度竞赛活动责任状。组织各行业布好省级示范点。加强全行业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推动服务行业细化服务标准规范、提高服务质量。修订文明行业测评体系。

4.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徐州考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修订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注重融入‚推动农村‘厕所革命’、‛‚补齐贫困地区精准脱贫的‘精神短板’‛ 等重要内容。积极培育弘扬新乡贤文化,增强农村文化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和农村环境保护,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促进群众养成现代文明生活理念,守护绿水青山。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坚持破立结合、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研究修订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

5.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修订文明单位体系,明确创建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开展全国文明单位暗访。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推动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助力脱贫攻坚。鼓励和支持非公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不断拓展文明单位创建领域。

6.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制定文明校园常态化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届中动态监测评估机制。组织新一届文明校园创建申报,确

定一批全国和省级文明校园重点培育对象。召开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会,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加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指导、推动力度。开展‚文明校园风采‛主题宣传,通过网络展示和媒体报道,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继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活动,促进校内校外教育资源的有效衔接。

7.深化文明家庭创建。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全国文明家庭长效管理办法》,加强对文明家庭的动态管理、日常帮扶和关爱。组织开展首届福建省文明家庭先进事迹巡礼活动,编辑《首届福建省文明家庭先进事迹》丛书,集中宣传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新成效。联合省妇联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暨第十一届全省‚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部署开展新一届福建省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抓好首批省级家风家训乡贤文化馆的建设。举办家风家训乡贤文化馆建设现场观摩活动,积极推动扶持各地培育建设各类家风家训馆,讲好‚福建家教好故事‛,打造各具特色的家风家训工作品牌。

四、着力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组织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的举措,对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出部署。会同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确定年度实施项目。

2.开展主题教育实践。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培育和宣传一批‚新时代好少年‛。开展‚弘扬传统美德 传

承优良家风‛主题家训书法作品、家教故事征集展示活动,培育优良家风。广泛征集和传唱优秀童谣,举办全省集中展演活动。深化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抓好9个市级辅导站和12个县级示范站建设,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百场公益巡讲活动,举办第七期全省心理健康辅导骨干培训班,进一步面向家长、老师和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3.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落实好20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举办项目建设专题培训班。广泛发动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化服务单位和专业培训机构与乡村学校少年宫结对共建,通过定期支教和志愿服务,充实壮大辅导员人才队伍。推动各地加大投入,保障项目自建校正常运转,提升项目活动水平。加强戏剧、武术、民俗风情、手工技能等特色项目培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演展示活动,评选推出一批优秀学校少年宫和优秀辅导员。

4.强化社区教育服务。推进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推广‚社工+‛服务模式,因地制宜实施‚四点钟学校‛、公益午托、暑期第二课堂等公共服务项目,开展课业辅导、绿色上网、科技活动、兴趣培养等活动。加强社区家教指导,推进社区家教公益大讲堂系列活动。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公益性要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5.营造良好成长环境。协调综治、公安、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门,以城乡接合部和乡镇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文化环境、校园周边环境、‚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同在蓝天下‛关爱行动,帮扶留守流动、失亲失足、家庭离异、生活困难以及疾病残障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开展关爱、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系列宣传活动,抓好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刊播和专题宣传。

五、推进志愿服务、诚信建设和文明旅游制度化

1.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组织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举办学习贯彻培训会议。大力宣传我省2017年入选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组织3-5场巡回演讲、报告等活动。开展我省‚四个最美‛志愿服务先进推选暨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继续做好全省五星级志愿者的评定工作。做好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建设。结合精准扶贫、生态文明等国家战略和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等,利用春节、重阳、‚三下乡‛、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一批服务社会发展、贴近百姓生活的重大志愿服务活动,将其打造成为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品牌项目。做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做好 ‚新福建-志愿125‛的平台维护。继续办好全省志愿骨干培训班,做好省志愿者协会换届工作。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开展志愿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

2.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继续发挥福建省诚信建设信息公布综合平台作用,不断健全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健全多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金融信用缺失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建构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持续开展‚诚信经营示范一条街‛主题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增强民众的诚信观念。

3.推进文明旅游制度化。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落实不文明行为记录、旅游红黑榜发布、导游领队一岗双责、签订承诺书和文明督导员等制度,抓住行前教育、预先提醒、行中劝导等关键环节,突出旅游集散中心(门店)、候车候机候船场站码头、游客服务中心、核心景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好‚六关‛。召开全省旅游行业监管暨文明旅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化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旅行社、文明饭店创建,推进三坊七巷、鼓浪屿、武夷山、湄洲岛、永定土楼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泰宁县7个文明旅游示范区建设。广泛开展‚清新福建 最美记忆‛文明旅游主题教育,重点抓好春节、五一和十一期间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结合第九个‚中国旅游日‛宣传推介活动,开展文明导游、文明游客等网络评选活动,培育一批文明旅游先进典型。

六、拓展网上精神文明建设

1.拓展网上文明创建。聚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大创建‛、思想道德、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文明旅游以及好人评选等重点工作,在舆论导向、活动策划、专题报道、栏目建设上积极构思选题,策划各类活动专题,推动各类网上创建活动开展。加快推进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网上展馆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文明创建网络工作品牌。

2.推动网络公益。强化网站社会责任,运用网站等新媒体的覆盖面,发挥网站传播、联动优势,让雷锋精神、公益精神照亮网络每一个角落。结合精准扶贫、生态文明等国家战略和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等活动,发挥‚志愿125‛平台功能,设计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救灾助学等精准帮扶、线上线下联动的网络‚微公益‛活动。开辟‚正气微视频‛专栏,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网聚社会和各行各业正能量,传扬传统美德,传播时代新风。

3.深化信息融合。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报道方式,融入社会热点亮点,持续增强新媒体新媒介的宣传力度。推动文明网站微博微信和各地各部门微矩阵互联互动,加强信息融合互通。进一步提高策划、美编等技术技能,创建传播方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继续发布每季度信息综合采用情况通报、年度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建立优秀评论稿件稿酬激励机制,增强网上互动和提高网民参与度。加强内容管理,提高运维能力和工作效能。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着眼于‚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谋划工作、推动工作的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到位,把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落实到位。

2.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文明委要加强总体谋划和督促检查,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各地文明办要认真贯彻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会商文明委成员单位研究举措,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要密切分工协作,调动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注重发挥各类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和政策法规的保障作用,健全规章制度,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3.深化作风建设。各级文明办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深入调研,了解基层实际,掌握工作态势,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在干事创业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为的干部队伍。注意防止滥用手中的测评权、话语权,坚决禁止吃、拿、卡、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规矩、制度和程度办事,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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