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节能工作自检自查工作汇报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进一步推动局机关单位节能工作,按着水利部机关服务局《关于开展水利部机关及直属单位2013年度工作自检自查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开展了2013年节能工作的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本年度,我们圆满完成了在年初制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2012年,我们在全局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使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有了较大突破和进展,用水、用电、用油分别下降3%,办公耗材下降5%,实现了机关节约,人人节约的良好风尚。
二、能耗计量、统计情况
能耗计量与统计
三、设备运行、技术改造、产品采购节能措施
设备运行,我们采取淘汰老旧和耗能较高的设备,如高耗能的开水器3台,更换成了节能变频开水器1台,对制冷
机组我们采取定时定点开启,同时加强设备保养和管理,始终保持良好的最佳运行状态,对新购入的设备,我们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严格节能指标,符合国家排放和节能标准的产品,坚决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的采购。
四、宣传培训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各种节能减排学习班,2013年度共30余人先后参加了四批次的节能减排学习和培训,更加增强了人们对节能减排的意识和观念。提高宣传力度,张贴宣传标语200余份、制作节能减排图画300余份。
五、制度建设及检查情况
我局2012年就相继进行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制度建设,分别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种奖励处罚制度,2013年有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总之,2013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在局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使局机关的节能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通过自检自查,我们感觉存在一下不足,
1、部分同志对节能减排的意义认识不够;
2、节能减排的资金投入不足。
2014年我们局将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加大以下工作力度,
1、增加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机制和人员配置;
2、增加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投入和加大奖罚力度;
3、完善节能减排工作职能、培训制度和检查制度;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节能减排制度、领导小组文件等
附件:一
机关节能减排奖罚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节能工作,积极落实《山东省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为促进我局的节能减排工作和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节能减排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结合我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奖罚办法
一、按着国家规定,每年更换和淘汰功效低、耗能大的产品和设备,努力达到节能减排的要求;
二、建立节能减排基金,在后勤收入中提取,作为节能减排的奖励;
三、每季度召开节能减排会议,总结和开展新节能知识学习和工作部署并做好各项记录;
四、每月定期检查用水、用电等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各类设备运行良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没有及时维修的将给与5%的罚款;
五、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实施的且具有长期节
能效益的,将按年节能能源资金的15%,给与一次性奖励;
六、对勤俭节约,充分利用的合理化建议,得以实施的,按节能资金的10%,给与一次性奖励;
七、在工作中优化功效,例行节俭,达到节能效果的,按节能资金的15%给与一次性奖励;
八、对节能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被局或海委受到表彰的,后勤服务中心也将给于奖励;
本办法自二〇一二年八月实行。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三
车辆燃油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车辆燃油标准加注燃油,禁止擅自更改燃油标准。
第二条 加注燃油必须去往正规加油站,严禁加注劣质油。
第三条 驾驶员禁止私自为其他车辆加油、虚开发票、卖油,一旦发现扣除全部节油奖并处以罚款。
第四条 驾驶员报销时须持汽油发票由车管科领导签字统计后报销,驾驶员自备记录(数量、金额)以备核对。
第五条 车管科每月统计后将燃油量统计数与公里数同时张榜公布以备驾驶员核对。
第六条 车管科将百公里燃油量标准告知驾驶员,驾驶员每半年核算一次并与车管科进行核对。
第七条 车管科将节油奖励标准与超油处罚标准告知驾驶员。
第八条 驾驶员要树立节约意识、集体观念,后勤所有工作人员有权监督燃油使用情况。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