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将于3月、7月分两批进行。为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业人才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选。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申报创业人才的,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
2、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3、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创业人才也不得连续申报。
4、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其他要求见相关文件。
三、申报程序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企业长期项目)》及相关材料,报常熟市人才办、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苏州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科技人才科)。
2、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相关材料,报常熟市人才办、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苏州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科技人才科)。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申报时间
1.上半年千人计划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3日。
2.下半年千人计划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