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为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秩序,配合国家有关执法和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打击、查处网络违法案件,保证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推动网络应用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运行值班和值班日志的管理,完善工作管理系统,建立日志分析制度。
二、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产生,应该详细、如实记录事件经过,安全保存相关日志,要及时通知网络安全负责人,并立刻与公安等部门取得联系。
三、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对举报人的身份等要严格保密,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并立刻与公安等部门取得联系。
四、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学校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网络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五、各接入单位有义务接受网络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六、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学校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根据情况向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当公安机关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网络安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2010年4月
《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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