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 关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偏国土采〔〕号
出让人: 偏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 偏关县县城塔梁街
采矿权竞得人:
地址:
采矿权竞买人在偏关县县国土资源局年月日上午点至年月日下午点举行的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过程中,通过竞价,以最高报价取得位于偏关县新关镇磁窑沟村婵趟沟“偏关县PGNT-1101号砖瓦粘土”采矿权,现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予以认可。
一、成交的挂牌出让标的物为位于偏关县新关镇磁窑沟村婵趟沟“偏关县PGNT-1101号砖瓦粘土”6.5年的采矿权,其矿区范围为(北京54坐标6带):
1,x:4366904y:19539648
2,x:4366612y:19539583
3,x:4366562y:19539796
4,x:4366857y:19539863
开采深度:1175---1105米。开采矿种为砖瓦粘土。面积为0.066平方公里,矿产资源储量为27.3万立方米。
二、挂牌出让采矿权价款为。
三、采矿权竞得人应在本成交确认书签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偏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一次性缴清采矿权价款。
四、竞得人逾期未缴清采矿权价款的,本出让成交确认书废止,视为弃权或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偏关县国土资源局可另行确定竞得人,或重新组织出让。
五、竞得人缴清采矿权价款后,应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竞得人持有关采矿登记资料于20日内到偏关县国土资源局储量股依法划定矿区范围,并在矿区范围预留期限内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缴纳有关规费后,领取采矿许可证。
竞得人无故逾期不办理采矿登记手续者,所缴纳的采矿权价款不予退还,后果自负。
六、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即成为采矿权人,必须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后60日内应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施
工、生产。在开采、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挂牌出让的采矿权达到出让年限或划定的矿产储量提前开采完毕,采矿权自然收归国家所有。
八、其它未尽事宜竞得人与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四份,有同等法律效力。偏关县国土资源局一份、竞得人两份,存档一份。
出让人:偏关县国土资源局
法 人 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采矿权竞得人:
法 人 代表:
签字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