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湾一期工程Ⅱ标段项目部
集美大学湾一期Ⅱ标段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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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故
报
告
制
度
厦门市莲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集美大学湾一期工程Ⅱ标段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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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分类和等级向相应级别主管部门上报,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2、施工单位保护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原因分析,组织必要的技术鉴定;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
4、国家或地方相应级别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
5、应邀参加事故调查组或协助调查组工作。
6、现场调查取证。
7、调查结束10日内写出调查报告。
8、研究调查组的技术处理方案。
9、核签相关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
10、监督施工单位实施技术处理方案。
11、事故单位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12、签认事故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组织技术资料归。
13、组织检查、鉴定、验收。
项目经理:林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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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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