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工作奖惩制度
一、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生技术标书、人员资质录入等废标漏项等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个月工资处罚,严重失误时,将自动辞职离退。
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
1.审核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或二次深化设计图纸;如发生技术质量问题,视情节严重给予责任人半个月或一个月工资处罚,如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并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责任人三个月工资处罚或予以辞退,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如被建设局有关部门给予颁发“结构优质”等奖项,由公司领导确定奖励办法。
2.应积极主动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技术优化方案,并及时与经济科沟通。因审核方案或图纸、采纳的合理建议给工程项目增加效益的,给予增收效益额5%的奖励。
三、工程项目竣工阶段工作
技术人员负责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员负责内业资料的汇总及收集,试验员或兼职试验员负责试验报告的汇总及结算,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结算资料准备齐全,城建档案归档完毕,特殊原因及时汇报科室长或总工。因个人原因延迟或拖延的,按程度大小给予半个月或一个月工资处罚。
四、总工程师对所辖技术科及项目部技术人员所犯错误承担连带责任,并视情节严重扣发工资及自动离职。
《总工程师工作奖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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