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对共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北部新区民心佳园共青团市民学校
为积极弘扬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争先创优,经双方协商,特定立结对共建协议如下:
1.甲方定期派出志愿者参加乙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2.甲乙双方互相开展工作交流。
3.甲乙双方一年至少开展一次联谊活动。
4.甲方资助乙方学校贫困家庭学生1名,每学期资助1000元,直至该学生初中毕业(资助对象须是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由乙方筛选并提供名单);结对帮扶困难老人2名。
5.甲方在每年重要节假日(如春节、中秋节等),有针对性地慰问社区贫困家庭。
6.为保障共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双方各指定专人作为结对共建工作联络员,并负责此项工作。
7.结对共建时间为2013年4月27至2016年4月26日,共计三年。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北部新区团工委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建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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