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即将过半,为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落实效果,根据学院有关教学文件的规定,教务处通知各院部对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为使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并要求如下:
一、检查的意义。期中教学检查是评价任课教师本学期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是检查本学期前半阶段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手段,对总结教学经验,改进今后教学工作的不足有极大借鉴和推动作用。各院部要安排本单位的教学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对每位任课教师所担任的课程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尤其是授课计划的完成情况和教学效果。
二、检查的内容。
1、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2、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院部领导及教师的听课次数);
3、教案、授课计划(课程教学进度)、课程标准、教材四对照情况;
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调、停课制度执行情况(调、停课手续是否齐全及补课落实情况);
6、实验、实践教学完成情况;
7、院部教学督导及对教学违纪的处理情况;
8、学生评教情况(除日常教学反馈外,各院部要召开学生座谈会,要求有详细的记录)。
9、本次学生评教,老校区采用网上评教,相关院部自行与机房联系评教时间;新校区因网络不能正常使用,暂采用纸质评教方式,相关二级学院做好评教表的印制和评教后的统计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4月22日止为网上评教时间,届时开放评教系统,供学生进行评教。学生可登录学院网站,依次在“教学科研”→“教务管理系统”→“用户登录”中输入学号、密码、验证码后对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逐一进行评教。。
三、材料要求。院部检查结束后,要把检查结果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分类汇总,最后形成院部期中教学工作总结材料,材料要求加盖部门公章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四、检查时间要求。院部检查要求在4月23日前完成,同时把教学总结、教师综合考核成绩(含教学评价)一并交到教务处,老校区交到办公楼四楼教务处,新校区交到3号教学楼3210室。
教务处将根据反馈结果,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对自查不认真、材料不完整,存在问题较多的院部如实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院部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