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峰国际集团新西兰分公司员工考核办法
一、企业员工的思想素质:(单位:金币)
1. 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学习,获院(系)级(包括院学工办,下同)
表彰者加100,获校级表彰者加300。表彰以文件、证书为准。
2.在校内外公开刊物发表政治理论学习文章的,校级刊物每篇加50(此项累计加分最高为300,省级刊物每篇加600,国家级刊物每篇加1000。
3.见义勇为,爱憎分明,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受院(系)级表彰者加300,受校级表彰者加500,受省(部)级表彰者加800,受国家级表彰者加1000。
4.关心学校发展建设,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学校采纳者,每条加100-300。
5.关心集体,积极组织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获院(系)级表彰者加100,获校级表彰者加300,获省(部)级表彰者加800,获国家级表彰者加1000。
6.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成绩突出,获院(系)级表彰者加100,获校级表彰者加300,获省(部)级表彰者加800,获国家级表彰者加1000。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获院(系)级表彰者加100,获校级表彰者加300,获省(部)级表彰者加800,获国家级表彰者加100;社会实践报告获校级奖励者加300,获省(部)级奖励者加800,获国家级奖励者加1000。
8.《学生手册》考试,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者加100,90分以上(含90分)者加200。
9.在文明寝室评比活动中,被评为院(系)级文明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加100,寝室长加150;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加200,寝室长加250。
10.向需要帮助的家庭或个人提供帮助、奉献爱心、捐款捐物者加200(以感谢信、证明或登记材料为准)。
11.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受院(系)级通报表扬者加150,受校级通报表扬者加300。
12.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者,视其影响大小,加200--350分。
二、企业员工文化素质
1.无故不参加时事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者,每次扣100。
2.扰乱教学秩序或干扰他人学习者,每次扣200。
3.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扣100;无社会实践报告者,每次扣100;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弄虚作假(如出示假证明、社会实践报告为抄袭等),每次扣200。
4.乱吐痰、乱扔瓜皮果壳、乱泼水、乱倒饭菜、乱涂乱画乱贴者,每次扣100。
5.在寝室存放危险品(酒精、汽油等)、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作电或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等烧菜做饭者,每次扣200--500。
6.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扣300--500。
7.私自调换寝室,每人每次扣100。
8.擅自在外租房(外宿)者,每次扣150--350;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扣200--500。
9.在学习或自习时间打牌、下棋、玩电游、睡懒觉者,每人每次扣100。
10.在楼道和寝室内打球或大声喧哗,扰乱宿舍管理秩序者,每次扣200。
11.未经批准,男生进入女生宿舍或女生进入男生宿舍,每次扣200。
12.晚归者,每次扣100。
13.不按要求打扫公共卫生者,每人每次扣100。
14.对教职工和执行公务的学生干部出言粗俗,态度蛮横者,视情节每次扣200--400。
15.在校园内吸烟者,每次扣200。
16.《学生手册》考试不及格者,扣300。
17.在文明寝室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150。
18.根据考勤或抽查情况,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0,旷课一学时扣100。
19.受院(系)级通报批评一次扣100,受校级通报批评一次扣200
20.受警告处分者扣500。
21.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700。
22.受记过处分者扣1000。
23.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500(在察看期内者,只计算得分,不参加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