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局
关于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承包椰林镇
坡留村委会土地建立南繁基地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是我县规模较大,科技力量较雄厚的南繁育种单位,为我县及我省的南繁事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现为适应农村种植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农业、南繁作物育种需要,需在我县建立的老基地基础上增加部分面积。该院已选址椰林镇坡留村委会,规模为34.89亩的荒坡地改良为良田作为南繁育种基地,经椰林镇和国土局实地勘测,该地属荒坡地,符合土地的发包条件,同时,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与椰林镇人民政府和坡留村委会第
一、第二经济社全体农户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经我局调查情况属实,现恳请县人民政府批准该院在椰林镇坡留村委会承包荒坡地建立南繁育种基地,并要求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陵水县农业局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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