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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技工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1 19:00: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苏省技工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为了提高我省技工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教学改革,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经济建设培养合格的中级技术工人,特制定本规范。

技工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是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遵循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律,按照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工作特点,总结我省教学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技工学校的教学管理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把学生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章 基本教学文件与教材管理

第一条 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学校最基本的、具有法规性的教学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全过程的依据。

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国务院各主管业务部门根据技工学校的性质、任务,按照专业(工种)的 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等要求组织制订的。指导性教学计划通常由指导思想,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及学制,课程设置(含实习)与要求,教学计划表及说明等要素组成。

2.学校应该按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精神,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以适应本地区,本行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办好长线专业(工种),办活短线专业(工种),办出学校特色。

实施性教学计划一般由教学业务部门拟订初稿。经分管校长审定,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3.无指导性教学计划的新开专业(工种),或因教学改革需要,对原有教学计划作重大调整者,学校应根据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和要求,参照同类或接近专业(工种)的试行教学计划,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本专业的(工种)的试行教学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执行。

4.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完备。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但允许在不影响教学效果的前提下,课程顺序和学时安排方面作适当调整。调整意见由教学业务部门于开学前两个月提出,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教学大纲

5.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以理论教学课程,实习教学课题为单位,以纲要的形式编制的教学文件,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一般采用国家劳动部颁发的教学大纲,部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习课可采用有关部委统一组织,编制的教学大纲。

新开专业(工种)或无指导性教学大纲的课程,实习课题,学校应组织专人编制,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课程或实习课题教学大纲通常由说明(含制定依据,课程性质,任务等),基本要求,课时分配,教学内容(理论教学含实验)和要求等部分组成。

6.指导性教学大纲的内涵与第5条不符,或不适应实施性教学计划的要求或某些课程,实习课题尚无统一制订教学大纲的,学校应制订实施性教学大纲。实施性教学大纲由学校组织专人编写,经专业科审核,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7.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执行中允许在完成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所增删,但需要经学校业务部门批准。

第三条 教材

8.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但应首先选用国家教委,国家劳动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编写的教材,无统编教材时,可经教研组集体讨论,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他教材。对于难以选到适用教材的课程及实习课题,学校应组织编写实用教材或讲义,自编教材或讲义,需经教学业务部门审查,分管校长批准。

9.学校要抓好教材管理工作,配有专人负责,无论采用何种教材都必须在开课前一个学期提出。由教学业务部门签署意见,经分管校长审批后组织预订,采购或编印。每学期开学前,要做到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

10.学校应重视教材建设工作,创造条件让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参加教材编审工作。应提倡教师编写必要的补充讲义,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以适应科技进步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 教学行政管理

第四条 教学工作计划

1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是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应按学期制订。计划应明确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教学,实习教学的主要工作,力求重点突出,职责分明,措施得力。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校长拟订,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于新学期开学时发至各部门。学校应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学期结束时要做好总结。

12.各教学业务部门应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工作实施计划,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学期结束是要做好小结。

第五条 校历

13.校历是学校安排教学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基本依据。学校应根据当地劳动部门统一编制的校历,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按学年或学期编制。主要内容有:

1)学校和学期的起讫时间;

2)每学期教学活动周数及年、月、日的具体日历;

3)寒、暑假起讫时间;

4)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毕业教育的日期和法定节、假日。

应在每学年(学期)放假前编出下一学年(或学期)的校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

第六条 教学进程计划

14.教学进程计划(表)是每学期各班级具体的教学安排。教学进程计划应包括各班级的课程名称、学时数、实习教学安排、公益劳动、考试日期等内容,由教学科室根据校历、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拟订。教学进程计划应妥善处理好各课程和各教学环节的衔接,周学时应在30-32学时之内。

第七条 教学进程计划

15.各教学业务部门根据教学进程计划(表)中的理论教学课程和实习教学课程下达教学任务,教研组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任课教师。编制教师任课计划表,经教学业务部门汇总审核,报分管校长审批后,根据任课计划表于放假前将教学任务通知书下达到教师。

第八条 学期授课计划

16.学期授课计划(即教学进度表)是教师组织教学的具体安排。任课教师应在熟悉教学大纲,通晓教材内容,实习课题各环节和内容的基础上,认真编写。学期授课计划表应填写完整,学时数应与授课计划的学时数一致。一般地,理论教学以两学时划分一单元,实习教学以一课日划为一单元。电化教学、实验、阶段测验、考查、考试应在计划内列出。学期授课计划应于开学后、上课前完成,经教研组讨论,教学业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教学业务部门、教研组和教师各具一份。如需要改学期授课计划,按上述程序审批。

第九条 课程表

17.课程表是全校师生教学活动的日程。课程表可分为学校总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及实习安排表。课程表由教学业务部门编排,经分管校长审批后于开学后、正式上课前下发。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轻易变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必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教学部门下达调课通知。

第十条 教学日志

18.教学日志分为理论教学日志和实习教学日志,是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实习情况、教学内容、作业布置情况及复核教师工作量的原始记录。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后均应认真逐项填写。教学业务部门每周应检查一次,并加强随机抽查,及时填写每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发现问题及时了解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第十一条 学期工作常规

19.开学前及学期初的主要工作:

1)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2)检查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情况,如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教材准备情况,教学设施,特别是实习场地、设备、工具、材料的配料情况,下厂实习的安排、落实等;

3)办理学生补考、注册、升留级;

4)办理新生报到、体检和注册;

5)发放教室日志、新生学生证、校徽等;

6)建立并填写新生学籍卡,统计在校人数变动情况;

7)整理上学期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等,并按规定建档和移交。

20.学期中的主要工作是了解教学情况,检查教学进度、开展教研活动及教学竞赛或评估,分析教学质量,特别要注意实习教学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习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21.学期末的主要工作:

1)制订或修订实施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进程表,确定任课教师,编制课程表;

2)安排下学期任课教师,制订学期授课计划,并进行审核;

3)组织和安排学生期末考试、毕业考试和技术等级考核;

4)布置任课教师填写工作情况登记表,检查学期授课计划的完成情况,统计工作量;

5)填写、统计学生的成绩和考勤,同志学生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和补考时间;

6)办理、颁发毕业证书、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7)指导毕业生就业;

8)作好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

9)作好新生录取的准备工作;

10)安排下学期教学设施的添置和假期维修项目,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教学档案

22.教学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长期);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长期);

3)教学科室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短期);

4)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短期);

5)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长期);

6)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学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23.教学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理论、实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及说明(长期);

2)教材使用情况说明(长期);

3)校历(永久);

4)教学进程表(说明);

5)学期授课计划总表(长期);

6)学期考试、毕业考试及技术等级考试试题、标准答案、试卷分析表(短期);

7)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记载表(长期);

8)授课计划表、教学日志、教学进度检查表、学生考试试卷、一定数量的实验、实习报告及能反映实习课题和项目的其他原始资料(短期);

教学业务档案由教学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按专业(工种)、年级建档,学生毕业后及时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24.学生学籍档案的主要内容:

1)学籍卡(永久);

2)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长期);

3)休学、复学、退学、留级及奖惩文件(长期);

4)在校学生人数变动统计表(长期);

5)毕业生登记表(永久);

学生档案由学生科(处)委派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遵守纪律的同志负责收集,按学年、班级建档、保管。学生毕业后,学生学籍档案移交学生档案室保管。

25.教学人员(含理论、实习指导教师、实验员、其他兼职教师)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有:

1)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长期);

2)教师的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教参、教学文件、译文、教研及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永久);

3)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材料及奖惩材料(永久);

4)各种业务、技术培训的材料(永久);

5)教职工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教师资格、技术等级证书、聘约等材料(永久);

教学人员的业务档案,学校应指定有关部门收集、建档和保管。

26.教学档案是记录,反映学校在政治思想教育和传授知识,发展智能、培训技能、增强体质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录音、录象等资料。其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16年)、短期(3-5年)二种。长期、短期档案到达保管期限后,由档案部门负责坚定,或销毁,或转存。

第三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教学过程

27.技工学校的教学,必须注重操作技能的训练,并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安排相应的文化和专业技术理论课程。

生产实习教学,是应用技术理论知识,组织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生产实践活动,是培养学生操作技能的主要手段。生产实习教学的内容,应包括基本功训练,综合课题训练和生产性实习。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一般应在校内实习工厂(场),采用课堂教学形式进行,生产性实习可在校内实习工厂(场)进行,也可安排到有关工厂或车间进行。

专业技术理论的教学,应同本专业(工种)操作技能紧密结合。其他课程的教学,也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注意各课之间的配合和衔接。

第十四条 课堂教学

28.理论教学、实习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课堂教学。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重要遵循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的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渗透于教学全过程。

生产实习教学是一个较为复杂,有一定难度,要求更高的工作过程。他是要求指导教师、生产实习场地、设备、工具、材料等物质条件及各种活动规范、规章制度有机结合、互相配合的系统工程。

29.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备课应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技能水平和所任班级学生的学习状况。同专业、同年级、同课程的任课老师应统一课程的教学目标和要求,确定重点、难点及处理方法。理论课教师应根据学期授课计划每两学时写一个教案;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教学进度表,每个课题和每个课日编写一个教案。教案应填写完整,教案的内容应根据各专业、各课程特点详细编写。实习指导教师在备课时,除了要备有关技术理论和产品、工件外,还应备场地、工具、材料、设备、工艺,制订课题评分标准,尤其要注意安全教育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教师不能无教案或沿用旧首页上课,备课笔记应不断更新、补充。开学前应提出写出两周教案,学期应提前写出一周教案。

30.任课教师应认真讲课,严格按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组织教学活动,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教师讲课应力求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概念明确、重点突出、内容正确、语言生动、操作示范准确、清楚、板书工整有序。要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教学和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注意教学方法的灵活多样,采用教具和电设施进行直观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生产实习教学通常分为组织教学、入门指导(含示范操作)、巡回指导、结束指导(总结)四个基本环节组成。实习指导教师在进行入门指导教学时,应讲解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教师应重视示范操作规程这一直观教学形式,边示范、边讲解,可进行慢速演示、重点演示、重复演示、纠正错误的演示,并做到步骤清晰可辨,动作准确无误。结束指导时,应组织学生清扫实习场地,作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1.任课教师应认真布置和批改课外作业。作业应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选择以巩固知识和形成能力为目的。作业次数和份量适度,并及时进行讲评。

实习教学的作业,主要是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的复习或预习,在家庭或宿舍能完成的小制作、实习的报告或总结等,也可以是生产、生活实际情况的观察等内容。实习作业可在课文授课计划内完成,也可在课外完成。

32.任课教师应认真进行课外辅导。集中辅导应准备教案,对差生应加强个别辅导。

第十五条 成绩考核

33.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重点重要环节,全体教学人员都应认真对待,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科学管理。

教学计划规定开设课程都必须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并列入教学进程表,单元测验在学期教学中分散进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由教学业务部门统一安排,期末考试前应安排一定的时间复习。各类考核在学生成绩中的权重,全校应有统一规定。

教师应认真进行考试命题。学校应力求建立试题库,无试题库时,可由任课教师命题,也可由专业科、教务科指定非任课教师命题。相同课程、相同教学进度的班级尽量采用同一考卷。每门课程应拟订两份水平相当的试卷(一份考试、一份用作补考),并附有题解及评分标准,命题应注意科学性,合理覆盖教学内容,难易恰当,试卷经教研组长审核,主管教学科室审批,在命题、审批、印刷等过程中,应严格保密。

实习教学的考试由平时考核(课题考核)和期末考试、毕业考试(技术等级考核)等几部分组成。课题考试是平时成绩的主体;期末考试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学校的实习条件及本工种的技术等级标准,又教研组研究考试范围,确定试件、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评分标准,经主管科长审批后进行。

教学应按评分标准认真阅卷评分。阅卷评分尽量有用同课教师分题、分项目流水方式进行。阅卷评分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试卷评分成绩分析表的要求对命题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考试方法、命题内容和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要求。

34.理论课考试的考场、试卷、监考人员安排和准备由教学业务部门负责,实习考试由所在科室安排和准备。监考人员应认真监考、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应严肃处理。

试卷及实习考试工件、考试成绩应在考后三天内上报。试卷、工件、成绩表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确须改动者,应由分管校长批准后,派专人会同阅卷老师复查,提出理由,并签署意见。

35.技工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含应知、应会)。各校应积极参加省、市劳动部门政治的专业(工种)技术等级统一考试;其它专业(工种),由省市劳动部门牵头,会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命题,组织考核。

第十六条

实验

36.实验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学校的实验开出率应不低于95%。实验员和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验教科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准备、讲解、指导和批改实验等工作。实验报告应有同意的规格和要求。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都有亲自参加实验操作的机会。实验应作为成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十七条

校外生产实习

37.对于因工种专业特点不适于校内课堂进行的实习及必要的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学校及主管部门应该积极联系有关工厂或车间承担学生的生产实习教学任务,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学校应同企业、车间一起研究、制定生产实习教学计划。组织学生下车间实习要做到:定课题、定学时、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考核和定期轮换工作位置。

下厂实习前,学校和工厂应签订实习协议书或合同,制定实习计划,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实习的性质、目的和任务、实习内容、方式和时间的分配、学生分组情况与实习知道老师的安排、实习的组织和考核等。

下厂实习要尽可能采用课题化的教学形式,按班级或小组集中讲解生产工艺和技术理论。分散实习、下厂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认真填写能反映实习情况的记录,组织学生写好实习日记或周记,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开实习现场。

下厂实习结束时,应组织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写出实习报告;根据实习计划组织考核和成绩评定。

第十八条

德育教育

38.学校要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等课程的教学。要联系当地的形势和学生实际,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进行职业道德培育、遵纪守法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9.德育教育应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按教学计划上好政治课和职业道德课;在生产实习教学时进行热爱劳动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有关文件和时政,进行形势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和参观教育基地,进行国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各种活动,读健康向上的书刊,陶冶情操,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素质的培养。

第十九条

体育

40.体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课要有一定比例的理论教学,讲授体育知识、技术、技能和锻炼方法。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好早锻炼、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举办运动会和各种体育竞赛,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体育水平,体育达标率不低于90%。

第二十条

学生学习管理

41.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热爱专业(工种),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认真学习文化理论知识和动手操作技能。其中,尤其要注意进行学习环境过渡、学习动机过渡和学习心理过渡的教育。

第二十一条 第二课堂

42.第二课堂活动是教学活动的延伸和补充,学校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和课外活动。

第二课堂的活动应结合专业特点或兴趣爱好进行组织,要做到形式活泼、组织健全、内容丰富而有意义。第二课堂的活动要不断总结,逐步提高。

第四章 教学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教学质量常规管理

43.教学管理核心是教学质量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是技工学校教学改革重点和方向。为了促进教学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应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1)教案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初、学期中和学期末按备课要求定期检查。

2)课堂教学检查:每学期由教学部门制定听(看)课计划,听(看)课计划中应含有三分之一左右的随机听(看)课。校领导、教学业务部门领导和教研组长应参加听(看)课活动,并记录、评价。分管校领导每月1~2次,教学业务部门领导每月2~3次。同时建立教师相互听课制度。达到相互督促,共同提高的目的。

3)作业检查。每学期应定期检查作业布置、批改和学生完成情况,并做好记录。

4)教学进度检查。应定期检查或抽查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和教学进度完成情况。

教学日志检查。通过教学日志的定期和随机检查,了解理论教学、实习教学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4.对学习成绩比较差的学生,教学业务部门要和学生管理部门合作,采取辅导、补课、互帮互学等措施,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

第二十三条

教学质量信息处理

45.教学质量信息是分析教学情况,制定改进措施的依据。教学质量信息处理的主要内容是:

1)生源质量分析、通报。每学年开学后,由教学业务部门负责新生生源质量分析,并在有关会议上通报。

2)师生座谈:每学期由教学业务部门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1~2次,了解教学情况,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学生评教评学:根据教学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每学期组织各班级进行评教评学活动。

4)考试质量分析:每次考试后,教师要进行试卷和成绩分析,及时填写考试情况分析表。

5)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要形成制度。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抽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毕业生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实际动手操作水平和职业适应能力等方面。

第二十四条

教学质量评估、分析和总结

46.教学质量评估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要把自我评估工作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每学期由校长主持,集中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教学质量检查、评估。

评估的主要项目是:

1)理论、实习教学计划和大纲执行情况;

2)理论、实习教学的常规管理;

3)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

4)教学条件,特别是实习教学的物质条件建设和完善情况。学校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的教学质量评估。

期中、期末、毕业考试和技术等级考试质量分析;教学业务部门应在期中、期末、毕业考试和技术等级考试后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统计和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材料交给分校长。

47.学期结束后,分管校长应召集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和全面总结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教学质量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 教学人员业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人员编制标准

48.技工学校应根据国家劳动部有关文件精神,对理论教师、实习知道老师、实验员、辅导人员进行定编。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教师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结构诸因素,制定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培养计划及实施方法。

第二十六条

教师

49.技工学校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忠诚职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能以共产主义道德规范和准则要求自己,具有高尚的师德,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为人师表。

50.技工学校的理论教师应具有大学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大专或高级技工学校以上的学历和本专业(工种)高级技术等级以上的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对尚不具备相当学历和技术等级水平的教师,学校应做出规划,创造条件,组织他们参与多种形式的进修和培训,在较短的时间内期限达到学历要求和技能等级水平。所有教师应经过不少于100学时以上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学习。

51.技校教师的基本职责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和动手操作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进行职业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教师应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广博的知识面,在所任学科专业(工种)上应具有较精深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讲授专业基础课的理论教师应达到初级技术等级实际操作技能水平;讲授专业课的理论教师应达到中级技术等级的实际操作技能水平。中级职称以上的理论老师和高级实习指导老师应有阅读本专业(工种)外文资料的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的应用水平。

52.技校教师必须明确所任课程在本专业(工种)培养目标中的左右和地位,了解与相关课程的先行、并行及后继顺序,按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教学。理论教学应与生产实习教学相结合,实习教学与生产时间相结合,把学生培养成既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又有一定操作技能的中级技术工人。

53.技校教师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师平均周课时为10~12课时。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每完成1课日工作量折算为2.5~3.0课时,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参加实际生产劳动(含设备维修、教具制作),每学期累计不少于100工时,以利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

54.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工学校教师行为规范,服从分配,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至少听课六学时,并作好记录。应承担班主任工作,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书育人。

55.教师应具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自我提高的能力。中级职称以上的理论课教师应能讲授两门以上课程,一级以上的实习知道教师应讲授相关的专业技术理论课程。

教师每年应撰写1~2篇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

56.学校要重视对教师的继续教育,有计划的选派他们参加有关教学研究、学术研究会议,及时了解科技发展、职教改革动态,开阔视野。学校尤其要重视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与提高,创造条件,让他们参加教学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实践,帮助他们做好教学经验总结,切实起到学科带头人的骨干作用。

57.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组织他们进行有目的的听课和讲评活动,让他们参加生产实践、实验室工作,充实实践知识,提高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分配担任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实习教学的青年教师,学校应创造条件,先安排他们到工厂、车间或现场参加实践活动,并提出严格明确的要求。

新教师开课前应由教研组组织试讲。合格后方能担任教学工作。对新教师实行指导教师制度。新教师应做到一年教学常规入门。二年课程教学过关,三~五年教学能力达标。

第二十八条

业务考核

58.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师及其他教学人员的考核制度。考核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并结合学校专业特点进行,要将平时对教师的检查考核情况与全面考核结合起来,教师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59.学校应建立以校长为首、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教师考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教学业务部门应建立以科室领导为组长,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的考评小组。教师的平时考核由考评小组负责,年度考核由考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可以与专业职务的评、聘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60.教学人员每年的考核结果应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与学校的选优评先、职务评聘、奖金发放、工资晋升等挂钩。对考核成绩偏的教师应由教学业务部门调查原因,提出要求,限期改进。对确难胜任现职工作,短期内又不能达到要求,学校应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第六章 教改与教研管理

第二十九条

教学改革

61.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努力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学校应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积极调整专业设置方向,开设社会所需要的新专业(工种),以满足社会对各类专门技术人才的需求。

62.学校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集中一定的人力、物力,根据本校、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在课程设置、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操作技能适应面等诸方面,进行改革和探索。

63.随着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学校在确保培养目标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根据学生的意愿和可能,给予多种形式的继续学习、深造的机会。

学校应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统一规划,积极创造条件,举办高级技工班,培养高层次的技术工人和能工巧匠,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三十条

教学研究

64.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技术工人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与管理,学校可建立由专兼职教师组成的教学研究组织,负责全校教学研究的计划与管理工作。

65.教学研究组织应根据教学现代化的要求,制定全校性教学研究计划,组织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参加各类教研活动、参与教学质量检查、考试考核成绩分析、教学研究论文评选和教改信息处理等工作,定期组织全校性的业务学习,科技讲座,教学及教改经验交流。教育、教学研究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实际,解决学校的具体问题。

66.教研组是进行教学研究和组织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承担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关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应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定期组织评课。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总结,要保证教研活动的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两学时。教研活动的内容主要是研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教法;研究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关系和衔接;交流教学经验;分析教学质量;开展业务学习和其它教学研究。要认真组织听课、说课、评课、观摩、教改等活动,教师除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外,还应当主动关心和探索所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注意积累教学资料和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应参加教研活动。

第三十一条

教改信息

67.要重视各种教改信息的收集、处理的使用。通过教学常规检查、师生座谈会,听课形式建立教学过程中的信息反馈网络;通过毕业生调查、人才市场需求信息网络,通过各种层次的教学评估,收集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水平、办学效益的反馈信息等。对收集到的各种信息,要及时进行整理、分析、研究、归纳、采取相应措施,改革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68.学校领导、教师外出参加教育、教改、教研等专题会议,应建立书面或口头汇报制度,并将有关资料汇集、归档。

69.要重视开展校际间的信息交流,有条件的学校,应努力办好校刊、校报。注意吸取兄弟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的经验。搜集获取与学校专业(工种)、教学有关的国内外资料,以利于学校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七章

教学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实验室

70.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的课堂。实验室的设置应根据学校专业(工种)设置的需要统筹安排。教学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安排教学任务。

71.实验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帐册,其中固定资产应按件编号并建卡片,卡片应能反映设备状况,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仪器设备必须合理放置、经常保养和维修,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学校有关部门应有全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总帐。

第三十三条

实习工厂(场)

72.生产实习工厂(场)担负者教学与生产的双重任务,技工学校必须重视实习工厂的建设,保证实习工厂的设备能满足专业(工种)实习教学的需要,力求建立一人一岗的课堂化实习教室和生产车间。化工、电力等特殊专业(工种)应建立模拟(仿真)实习教室,以保证良好的实习教学效果。实习场所要有足够的通道,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和设施。

73.实习工厂(场)的组织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和生产管理必须兼顾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两个方面,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原则。在完成生产实习教学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设备能力、生产能力,选者适当的产品组织生产,创造经济效益,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74.各专业(工种)的声查设备、设施、工量具、材料是实习教学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0%,以保证生产实习教学的正常进行。学校应力求配备带有发展方向的先进设备,以利于开阔学生视野和提高生产实习教学质量。

习设备、工量具、材料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帐、建卡、制定使用、领料、维修、保管制度和采购审批制度。固定设备列入专帐管理,学校有关部门应有全校各实习教室、车间的设备总帐。

第三十四条 图书馆

75.图书馆(含阅览室)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的重要场所。图书馆(含阅览室)的建筑面积、藏书量、座位数应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76.图书馆根据学校教学需要和专业(工种)设置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地采购图书资料,订阅报刊杂志。购书比例要合理,文艺类书籍与专业书籍的比例保持在3:7,并逐步形成具有学校专业(工种)特色的藏书体系。

77.图书馆要健全全目录体系,有条件的学校应定期编制资料目录索引,一提高藏书利用率。图书馆可实行半开架、开架式借阅。加强书库内部管理,做好图书资料的保护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虫蛀鼠咬、防潮霉变,定期消毒杀菌。

第三十五条 电化教学

78.学校应建立电化教学和计算机教室,以适应职业技术教育现代化的需要和科技发展的新形势。加强电化教学设备的管理,制定购置、保管、使用、维修制度,重视音像资料的编辑、制作,鼓励教师采用电化教学这一现代化设备,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施为教学服务。

第三十六条 体育场地和设施

79.体育场地和器材设备是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和开展体育活动的物质基础。运动场地、器材设备必须与学校规模相适应,以满足教学需要。

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应建立相应的维修管理制度,并有专人保管,建帐立卡。

第三十七条

校园

80.学校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做好整体规划,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制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81.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抓好环境卫生,搞好校园绿化。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贯彻和实施

82.教学管理规范的落实实施涉及学校各个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学校应按规范要求制定实施细则、部门职责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各级劳动部门应根据本规范要求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

83.教学管理原则上采用统一印制的基本用表。基本用表式样详见附录。

84.教学管理规范适用于本省境内各级各类技工学校。

本规范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江苏省劳动厅。

江苏省劳动厅

一九九七年三月定制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新形势下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初探

技工学校教学管理试行办法

教学管理规范

教学管理规范

教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_政策文件

广东省南华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课堂教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技工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技工学校教学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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