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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

发布时间:2020-03-02 17:36: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08年7月3日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新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是依法统计的基本准则。近年来,在区委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全面监督下,我区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充分发挥《统计法》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统计工作在服务政府决策、加快天河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面,我就天河区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作汇报:

一、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夯实统计基础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坚持把统计基础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统计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分别到我区开展统计巡查,对我区统计基础建设及企业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充实力量,壮大基层统计队伍。我区于2005年3月将统计局单独设置,内设5个职能科室,在此基础上,2006年4月,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了天河区服务业调查中心,增加了5个事业编制。从2005年开始,区政府还专门拨款聘请专职统计员到街道工作(以下简称区聘统计员),充实街道统计力量。二是增加投入,优化基层统计工作环境。我区各项经费投入能够满足统计需求,为保障各街道统计工作正常开展,改善基层统计的办公条件和环境,2006年,区政府专门购买了电脑和打印机,分配到各街道,优化基层统计工作环境。三是推进统计信息化,提升统计工作效能。着手建立天河区数据整合分析系统,对统计信息进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大力推行广州市宏观数据库采集平台,加强统计报表网上报送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效能,目前各专业网上报送率达到80%以上。

二、扎实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充分发挥《统计法》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区坚持依法统计,强化统计执法,深入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法制建设走在全省前列。2006年,区统计部门被评为2001-2005广东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今年,继被广州市统计局确定为市统计法制工作示范点后,我区又被广东省统计局确定为全省仅有的两个统计法制工作示范点之一。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制宣传,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区坚持以统计对象的宣传教育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一是面向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能否真正贯彻落实,关键在领导。为此,我区将《统计法》纳入区处级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教育。二是面向统计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培训。结合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对统计部门和区聘统计员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针对广大统计调查对象,通过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考前培训,加强统计法宣传教育。三是面向全社会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执法检查等有利时机,借助天河信息网和天河新闻等宣传平台,通过制作宣传画报、送法到企业、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市民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认知。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对重点违法案件通过网络、报刊进行曝光,并将重点违法案件汇编成册,通过定期报表和年报培训发到统计对象中,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确立了以统计执法为突破口,狠抓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建设的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针对统计执法难度大等现象,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新的法律文书和执法程序,鼓励执法人员大胆执法,排除各种干扰,集中精力办案。二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全市的部署,统计部门每年联合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针对重点单位开展全区统计执法大检查,并把检查的重点放在迟报、拒报、瞒报和漏报统计数据上,突出解决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同时,注重实效,采取抽查、突击检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围绕领导比较关注、群众比较敏感的主要指标,结合年报和定期报表有针对性地进行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切实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三是及时反馈,促进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抱着不回避、不隐瞒的态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统计违法行为,拿出整改方案,限期改正,并进行警告和通报批评。从2005年3月统计局单独设置以来,全区重点检查统计调查单位500多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29件,有效地遏制了统计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统计外部环境。

(三)强化措施,规范行为,加强统计法制规范化建设。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着力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一是推行统计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了统计部门与政府法制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健全了统计执法责任制和统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统计部门每年负责制定统计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将执法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使统计执法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晰。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制定了全区统计工作定期通报、催报等制度,完善统计执法程序、案件会审制度、案卷归档以及案件上报等制度,并按《广东省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要求,规范了执法检查文书,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法制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上下联动,狠抓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各街道区聘统计员在统计执法检查中的作用,重点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基础资料是否齐全,数据质量是否真实,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是否得到了严肃的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三、坚持依法统计,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在《统计法》的保障下,多年来,我区统计工作秩序良好,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职能得到了较好发挥,统计工作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特别是近年来,针对我区现代服务业发达、统计单位量大面广的特点,区统计部门牢牢抓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两个重点,大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勇于探索,深化改革,使统计更好地反映发展、评价发展、宣传发展和促进发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优质服务。经统计,2007年我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1204.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GDP总量位居全市首位。

(一)贯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提升统计业务水平。建区以来,天河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统计对象不断增多,目前,全区有21398个法人单位,6843个产业活动单位,6万多个个体经营户。其中,全区纳入年报的单位6300多家,季报单位3900多家,月报单位1900多家,各专业统计单位数量在广州市十区中位居前列。面对统计业务的不断增多,全体统计工作者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团结一致,高效地完成了各项统计业务。一是多方入手,做好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建立、落实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责任制,抓好年报、定期报表的布置和培训工作,严把报表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质量。二是完成各种定期和不定期调查工作。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认真做好劳动力调查、万户居民调查等定期、不定期调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天河区社区居民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天河区企业金融服务需求调查等地方调查。三是完成重大普查任务。全国经济普查、全国人口普查、全国污染源调查等都是国家定期开展的全国性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完成各项大型调查对于摸清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意义重大。目前,我区正筹备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对于摸清我区第

二、三产业发展现状,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统计制度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近年来,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结合天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区积极推进统计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建立健全个体户抽样调查制度,围绕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区、构建和谐天河,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源头数据准确性。为确保数出有源,我区建立健全了统计报表报送制度、派发资料签收制度、会议签到制度、迟报登记制度、统计资料交接登记制度等,并建立了三道关卡确保数据质量。三是加强数据质量的评估和管理。全面执行上级统计部门《GDP核算方案》,定期开展GDP数据与税收、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对比、年报数据与税收情况对比分析,建立数据评估、发布管理和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制度,层层把好数据质量关,认真做好数据质量的评估。

(三)强化统计服务功能,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近年来,我区坚持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中心,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网络健全、反应快速的优势,加强统计监测预警,为决策提供依据。一是畅通统计信息服务社会渠道。围绕建立服务型机关要求,认真做好月、季报和统计年鉴的编辑,积极搜集、整理相关统计数据资料,做好经常性统计数据资料的发布,畅通统计信息服务社会渠道。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以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为主打产品,及时向区领导提供动态信息,及时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揭示存在问题。针对我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为 “十一五”规划编制、“天河区村改制公司调研”等多项课题研究和区领导班子考核、换届工作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三是针对决策需要做好服务。创刊了面向区领导的内部刊物——《天河统计分析参考》,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分析会,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分析,送区领导审阅。其中,《天河区创意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关于我区2006年税收和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排名靠后原因的分析》、《天河亿元企业状况分析》、《天河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分析》等统计分析得到了区领导的肯定。

四、贯彻执行《统计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区在贯彻执行《统计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从这几年的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区在贯彻执行《统计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1、基层统计执法环境还不够理想,统计法制观念淡薄。由于对《统计法》的宣传不够,社会各方面对《统计法》的认识不多。一些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未完全到位,统计法制意识淡薄,没有把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看作是应尽的法定义务。社会上仍存在《统计法》是一种“软法”、“豆腐法”的思想观念,错误地认为修改、调整几个统计数据算不上违法,甚至对统计人员上报数据横加干涉,数据上弄虚作假,迟报、漏报、瞒报、拒报统计数据等统计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

2、基层统计机构不够健全,统计力量薄弱。一是受机构职数限制等原因,我区街道一级没有单独设置统计机构,各街道承担统计工作的科室也不尽相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大多数都是兼职,专业性不够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街道统计工作职责的落实和全区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在区属21条街道中,大多数街道统计工作仅是依靠区聘统计员开展统计工作。目前,除石牌街、林和街、天河南街等统计调查对象较多的街道安排了区聘统计员2-3人外,其余街道只有1人,他们既要做好常规统计工作,又要完成各项大型普查和各种专项定期、不定期调查任务,统计力量薄弱与任务繁重的矛盾仍十分突出。

3、统计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检查力度不够大。近年来,尽管我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逐年加大,但由于受机构编制影响,区统计部门没有专设统计执法机构和专业统计执法队伍,统计执法检查力量严重不足,这些都制约着统计法制工作的有效开展。据统计,今年1至5月,全区发出催报单239宗,经催报3次后发出查询书的25宗,目前已立案查处19宗,其中,屡次迟报统计资料7宗、拒报统计资料12宗,罚款42500元。这些情况表明,我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统计违法现象。

(二)对贯彻执行统计法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创新手段,加强统计法制宣传。要继续做好统计“五五”普法工作,解放思想,继续创新手段,采用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扩大《统计法》的影响,强化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统计对象负责人的宣传,促使领导干部和统计对象负责人主动学法,自觉守法。要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要切实抓好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开展诚信教育,使“不出假数”成为每个统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2、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强对《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重点抓好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力求取得实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处理。对屡查屡犯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统计数据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推进统计依法行政。要严格统计执法程序、案件会审制度、案卷归档以及案件上报等制度,做好案件立案调查、结案备案等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统计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计对象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理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4、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素质。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基层统计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区统计工作的开展和数据的质量。一是加强机关队伍建设。要继续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机关统计队伍素质,做好区聘统计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区聘统计员在促进基层统计工作正常开展中的作用;二是加强统计从业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定期报表和年报培训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基层统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大力推进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确保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

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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