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班级公物损坏扣分标准
损坏公物赔偿及扣分标准:
第一,门:门板损坏赔200元,扣5分;门框损坏赔100元,扣3分;门锁损坏赔40元,扣2分。
第二,窗:打坏一块玻璃赔40元,扣3分;窗帘:拉坏一个窗帘赔15元,扣1分。
第三,墙:捣坏墙壁一处赔赔10元,扣1分。
第四,桌:断桌腿一根赔20元,断长横料赔20元,断短横料赔10元,断或少桌面板赔30元,断或少桌堂板每五公分赔1元,损坏桌子不能维修赔80元。 第五,凳:坏凳面赔15元,断凳腿每根赔10元,断小横木赔1元,损坏凳子不能维修赔30元。
第六,灯具:损坏灯架、开关、镇流器、日光灯管按当时价赔偿。并分别扣除3分、1分、1分、1分。
第七,其它公物损坏:根据购进价格给予赔偿并扣除相应分值。 说明:
1、每日检查、每周汇总,周五上日程。
2、学期开始时班主任与学校保管员清点班级公物数、质量,确定无误后,在公物清单上签字。年终总务处统计各班级公物损坏情况,并进行扣分累计,交学校办公室。
徐州二中
2013年2月22日
《公物损坏扣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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