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
项目下达方(甲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合同编号:
项目承担方(乙方):崔文卿合同签订地点: 市教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证顺利实施和完成甲方下达的研究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年月日订立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精彩一课
二、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项目研究的预期目标是:进入重庆市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
研究成果的形式和内容: 精彩多媒体、精彩教案、精彩一课
三、项目总经费:本项目总经费0.4万元(大写 肆仟元),其中甲方拨款0.1万元(大写壹仟元);乙方自筹 0.3万元(大写 叁仟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按合同规定核拨经费。
2、甲方有权依据《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检查监督研究进展和经费开支情况,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提供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等全套资料;在项目完成后: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申报书》(本合同附件一)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和完成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剩余经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获得甲方项目拨款。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报送有关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等全套资料。在项目完成后:按甲方要求进行结题验收。
3、若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本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和完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所规定的项目研究期限上进行顺延。
六、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作为正式合同内容。
七、本合同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就协商一致的内容订立变更条款或补充协议;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为打印原件,副本可复印),甲方存一份(正本),乙方存两份(含正本一份),正本、副本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主管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