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就新绛公路管理段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关内容、制度和标准进行说明。
一、困难职工标准
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400元以下)。
二、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两节”期间向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过节物品和慰问金。
(二)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和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组织在读受助大学生开展暑期教育活动,并发放助学金。
(五)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六)每年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开展募捐活动,集社会
力量帮扶困难职工。
三、职工解困基金
1.资助条件。
根据职工及所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状况,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及家庭进行资助。人均月收入为家庭月总收入除以供养亲属总人数的平均值。
下列情况不予解困资助:
(1)不服从调配、工作安排或在外从事第二职业的。
(2)违反党纪国法或因个人原因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继续承担抚恤责任的死者家庭,包括已失去供养条件的死者直系亲属。
2.申请程序。
(1)由职工本人或配偶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2)填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办理。
3.资助标准。
(1)凡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一次性给予500至5000元救助。损失极为严重的,资助金额不受此限制。
(2)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以补差额的形式,每季度视情给予300至900
元的定期救助金。
(3)困难职工子女教育助学基金、希望工程助学基金每学年为3000至6000元人民币,具体数额将根据职工家庭经济状况、学费标准等因素研究确定。
新绛公路管理段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