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训教官管理规定
1.仪容仪表严整、姿态端庄、时刻注意言行举止,保持好良好的军容风纪和良好的军人形象。
2.严禁在组织训练期间吸烟、接打电话、随地吐痰、果皮纸屑。
3.精心配备教案、认真组织、大胆管理、严格训练、确保教学质量。 4.严格执行点名制度。
5.教官不得把任何情绪带到训练场上,不准打、骂、或变相体罚队员。 6.不准与队员发生口角、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7.不准侵占队员的利益。出现与队员乱拉关系的现象。
8.严禁从事非计划内的军事动作训练或表演,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导致他人伤害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将根据纪律规定给予以严肃处理。
集训教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训练大纲和训练时间表,按时完成集训任务。
2.训练前查询学生情况,选用适当的训练方法,不准做规定外的训练科目。 3.教官训练时,着装整齐,姿态端正,精神饱满,讲普通话。 4.动作示范准确,要领讲解清楚,口令规范,声音洪亮。 5.合理安排训练时间,方法有分有合。
6.教官要身先士卒,严格要求,精讲多练,不断创新。
7.对身体素质差、接受能力慢的学生,不急不躁,耐心帮助。
集训队员管理规定
1.集训期间,要按预备役军人的标准和要求接受军事化管理,虚心学习部队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开展“四讲”活动,即讲纪律、讲团结、讲文明、讲风格,要认真遵守本次集训的《集训队员管理规定》
2.集训期间禁止请假、迟到、旷训。违者按情节轻重严格处理。
3.集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训练时穿较为宽松的衣服、裤子,不准穿牛仔裤、高跟鞋、凉鞋、拖鞋。不准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染指甲;不准戴有色眼镜、帽子。
4.全体学员要以教官为榜样,尊重教官和带队人员,服从指挥。出现问题不得与教官发生冲突,要向带队人员汇报,逐级反映意见,解决问题。
5.训练场上的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清洁有序。严禁在组织训练期间吸烟、接打电话、随地吐痰、果皮纸屑。 6.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在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回答“是”。
7.参加交流、集会,必须有序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散会时,依次退场。
8.规定的军歌,动作要领必须熟记。
9.各队员与其他连队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团结一致。 10.以上规定即日起实施,如有违者,严肃处理。未尽事宜,经商讨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