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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厂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0:22: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电子厂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公司实行奖罚分明制度。奖励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法,对犯有过失行为的管理人员,坚持以教育本人和他人为目的,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并对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写出检查存档。对各种功过行为采取以下办法实施奖惩。

一、处罚

1、上班迟到或中途溜号在20分钟之内的,每次扣20元,迟到超

过20分钟或早退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4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公司、车间组织的例会、培训、加班、义务劳动视同上班。

2、上班时睡岗、脱岗的,每次扣20元。

3、工作时间嬉戏、打闹、聊天、大声喧哗、干私活、看非专业书 报、打游戏、打牌、下棋的、玩手机的每次扣10元。

4、工作上消极怠工的,每次扣20元。

5、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或拖沓现象的,每次扣20元。

6、工作中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0元,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每次扣50元。

7、工作中效率低,应及时解决的问题未解决,或未及时完成领导 交办的某项工作的,每次扣20元。

8、每出现一次产品质量问题,每项扣10元,问题严重的,每项扣 20元—50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

9、在生产、卸粮、仓储区域等公司明令禁止的场所吸烟,每次扣 500元。

10、酒后上班的,每次扣100元;因此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00元。

11、在上班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者,每次扣300元。

12、参与赌博者,每次扣30元。

13、在厂区或车间、办公场所乱扔果皮、纸屑、方便袋、乱倒饭菜、茶叶或其他杂物的,每次扣10元。

14、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穿短裤、穿裙装或袒胸上班的,每 次扣10元。

15、未经批准,擅自带外来人员入厂参观的,每次扣20元。

16、对公司设备有故意破坏行为的,除按情节做出相应赔偿外,每 次扣20元。

17、未经允许,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及公话私用的,每次扣 10元。

18、故意攀折、损坏、挪用公司花草、树木的,每次扣10元。

19、不按规定熄灯、断电、节水(汽)、关窗、锁门的,每次扣10 元。

20、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每次扣10元。

21、在员工宿舍乱拉电线、安装电路、新设插座或私自使用大功率 电器(没收)的,每次扣100元。

22、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本 制度明确规定处罚的除外)的,每次扣20元。

23、包装工未按要求封口、搬运工未按要求码垛的,每次扣20元。

24、机动车辆及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擅自操作的,每次扣10元。

25、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事务或文件的,每次扣30 元。

26、工作中舞弊、弄虚作假、伪造各种报表、运行记录或票据的, 每次扣20元。

27、造谣生事、欺骗讹诈或暴力威胁等行为,影响公司、个人声誉, 阻碍工作开展的,每次扣30元。

28、未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公司外出的,每次扣20元, 由此造成后果的公司不负责任。

29、打架斗殴、行凶、帮凶、纠集邪恶势力来公司闹事的,每次扣 100元,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厂籍,并追究法律责任。

30、偷盗公司或个人任何物品的,一律开除厂籍,并根据情节赔偿 及追究法律责任。

31、不参加公司或车间(科室)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加班或 义务劳动的,每次扣20元。

32、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的,每次扣30元。

33、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除按情节做出相应赔偿外,扣30元— 100元。

34、不履行公司出入公司登记、检查制度的,每次扣20元。

35、不通过正常渠道或聚众超过3人反应问题的,每次扣30元。

36、影响公司生产、办公生活等工作秩序的,每次扣30元。

37、随地大小便的,每次扣30元。

3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次扣40元。

39、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动用明火的,每次扣 50元。

40、非紧急情况,动用消防器材的,每次扣30元。

41、不择手段、采取不正当竞争者,每次扣50元。

42、撕毁、涂改、粉饰公文或公告文件的,每次扣30元。

43、遗失经管的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的,除赔偿外,扣20元。

44、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图片或散播其他不良信息,破 坏员工与公司关系的,每次扣50元。

45、在公司卫生检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区域的卫生负责人,每次 扣10元。

46、公司组织的活动中,要求写出书面材料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 20元。

47、管理人员如需陪同客人吃饭,要注意文明,非公司批准不得饮 酒,否则每次扣50元。

48、在工资计算和发放中,有人情工资、虚假行为的,每次扣责任 人全额工资,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49、在设备维修、保养和操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损失的,每 次扣50元。

50、请假或休班未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领导签字的,每次扣10元。

51、请假应最少提前12小时,临时请假的,每次扣10元(有医院 病历除外)。

52、无故旷工的,每次扣三天工资。

53、未完成手头工作休班的,每次扣20元。

54、因休班影响工作或导致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每次扣20元。

55、未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中的任何一项,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 的,每次扣30-5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并赔偿公司损失。

56、未履行值班职责的,每次扣10元。

57、公司规定的相应记录不健全的,(如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设备维 护保养记录,各种计量记录等),每次扣20元。

58、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每次扣50-100元,并赔偿公司损失, 情节严重的,并追究法律责任。

59、管理人员有收受职工或他人贿赂的,一经查实,每次扣100元。 60、有违反其他规定的每次扣10元。

二、奖励

1、对车间工艺提出合理技改方案,经实施有效益的,每次奖100元。

2、对公司或车间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认定采纳的,每次奖50元。

3、全年不出现任何过失扣分行为的,奖50元。

4、全年出现过失行为不超过3次的,奖50元。

5、为维护公司形象,作出突出贡献的,奖50元。

6、弘扬正气,为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或为公司提供重要信息,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每次奖100元。

7、服从领导安排,及时完成顶岗等工作的,每次奖10-30元。

8、原粮收购完成目标计划且工作延时较多的,每人每月奖50-200元。

9、全月无安全事故,奖该部门(值)100元。

10、本值全月无停车事故,奖当值200元;全部无停车事故,奖设备部门400元。

三、产量、质量及能耗奖惩按绩效工资方案及相关办法进行考核。

四、实施方案

公司对奖罚实行总经理审批制,由值长(主管)开具奖、罚单,经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奖惩金额计入当月工资。

电子厂质量奖惩制度2016-07-01 05:07:00 | #2楼回目录 质量奖惩制度

1目的: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 效运行、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公司员工。 3 职责:

3.1品管部门负责质量奖罚取证工作,各车间应做好配合工作; 3.2 品 管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罚处置工作;

3.3 总经理负责质量奖、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批准。4 工作程序: 4.1 质量奖:

4.1.1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得到适当的质量奖:

a) 在一年当中,员工能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任务,在工作中未出现质 量故事,具有很强质量意识的;

b) 由于员工及时发现,避免重大质量故事发生的;c) 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 在一年当中,部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 高,给公司带来效益的。 4.1.2达到以下合格率的小组可以得到适当的质量奖: a) SMT、DIP合格率100%奖金为200元以上。

b) SMT、DIP合格率99%以上SMT奖金为200元,DIP奖金100元 c) SMT合格率98%以上奖金为100元。

d) SMT合格率低于98%时取消质量奖金,DIP合格率低于99%时取 消质量奖金。

e) QC合格率按照顾客投诉取决:

1、当月零投诉给予小组奖金200元以上

2、当月有1次投诉给予小组奖金不高于200元

3、当月有2次投诉给予小组奖金不高于100元

4、当月有3次或3次以上投诉取消奖金;

4.1.2 质量奖励由部门负责人在《质量奖罚处理单》上填写推荐理由, 送到质量主管拟定奖励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4.1.3 部门负责人将《质量奖罚处理单》送财务部执行。 4.2 质量处罚 4.2.1 质量处罚分类: a) 一般质量事故; b) 严重质量事故。

4.2.2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质量事故: a)品管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品未采取措施的; b) 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质量信息反馈的; c) 生产中出现小批量报废的; d) 无故妨碍、干扰检验人员正常工作的; 4.2.3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质量事故: a) 顾客重大投诉的;

b) 生产中出现批量不合格的;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 4.3工序奖罚规定:

a) 工序与工序之间转接,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为不合格品时,经 品管员确认后操作者报部门负责人,发现一处罚上道工序5 元,奖给发现者相对奖金,由部门负责人在《质量奖罚处理单》 填写奖罚理由,送财务部执行。

b) 车间与车间转接,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为不合格品时,经品管 员确认后操作者报部门负责人,发现一处罚上道工序管理员5 元,操作者5元,所罚的款奖给发现者,由部门负责人在《质 量奖罚处理单》填写奖罚理由,送财务部执行。 4.4 处罚款额规定:

4.4.1 对一般质量事故处罚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20元以下,罚次要责 任人10元以下;

4.4.2对严重质量事故处罚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100元以下, 罚次要责 任人50元以下,如造成经济损失,还应按经济损失10%赔偿(由 主要责任人负担),但最大赔偿金额不得超1000元。 4.5 处罚程序:

4.5.1 对一般质量事故由品管部门负责在《质量奖罚处理单》填写处 罚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质量主管处置。 4.5.2 对严重质量事故由品管负责人负责在《质量奖罚处理单》填写 处罚理由,送主管技术副总处置(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讨论)。 报总经理批准。

4.5.3 品管部负责人将《质量奖罚处理单》送财务部执行。 物料方案:

1.1:物料奖奖惩金额为100元,按照仓库统计为准;

(按单批产品生产完成后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各生产小组物料进行统计) 1.1.2、物料奖罚制度(按照公司物料区分定制,给于各小组奖励)

1.1.2.1、A类物料损耗≤1%00奖金200元,≤2%00奖金100元,≤3 %00 奖金50元,当A类物料损耗超过5 %00时将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1.1.2.2、B类物料损耗≤3%00奖金200元,≤5%00奖金100元,≤8%00 奖金50元,当B类物料损耗超过15 %00时将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1.1.2.2、C类物料损耗≤1%0奖金200元,≤2%0奖金100元,≤3%0 奖金50元,当C类物料损耗超过10 %0时将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1.1.3、IPQC巡检时在地上发现的损耗物料由当组负责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水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016-07-01 05:07:37 | #3楼回目录 故县水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故县水电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根据部颁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558—94)》及《地方电厂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部分和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电厂。 3.内容

3.1本条例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进行组织实施,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由安委会审定。

3.1厂技术科专职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进行考核和保管考核结果。 3.3本条例考核办法: 3.3.1考核以分场(科室)为单位,每月考核一次。各单位按本规范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5日前报厂专职安全员处,厂技术科专职安全员将各单位考核结果及抽查情况汇报安委会。在次月第一周安全生产会议上认定。

3.3.2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月安全生产会的,要遵守安委会评议结果。

3.3.3全厂所有职工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力,凡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若弄虚作假、诬陷他人的加倍处罚。

3.3.4本条例奖惩金额多少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条件。

3.3.5本条例若有不当或相互冲突之处,在考核过程中逐步完善修订。 3.3.6本条例若与局有关制度及规定相冲突时,以局有关制度及规定为准。

3.4本条例考核内容包括全厂范围内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和设备缺陷的管理情况。

3.5各单位发生事故、障碍、异常均应事实求是的及时上报厂安委会,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

3.6各级领导应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和违犯。 3.7本条例解释权在厂安委会。 4.事故

4.1凡符合部颁 《事故调查规程》2.1、2.

2、2.3、2.4各项规定者,均列为事故。 4.2事故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违章责任事故、恶性误操作事故、一般责任事故、设备事故(污闪、鼠害、洪水、继电保护误动及其它灾害等),生产重伤事故、内部考核事故和统计事故。

4.3凡发生事故,均按部颁《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5.障碍

设备异常运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统计为障碍。

5.1异常运行引起全厂有功出力降低,比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数值低5%以上,连续时间超过15分钟,但未超过1小时或一台主设备出力下降50%以上,且连续时间超过15分钟或一台主设备出力下降至\"零\"。

5.2水轮机操作油压低于2.0MPa。

5.3水轮发电机组系统漏油,致使油位低至报警油位时,或由于人员过失造成轴承温度异常升高超过60℃时。

5.4发电机定子、转子温度超过极限值。 5.5主变压器因冷却装置故障而降低出力。

5.610KV以上电气设备因试验错误引起的绝缘击穿。 5.7由于检修人员过失造成发电机线棒或绝缘损坏。 5.8发电机灭磁开关不能正常合、跳。

5.9尾水、快速闸门故障(包括磁力启动器拒动)不能正常启闭。

5.1010KV系统带负荷拉、合刀闸,或带地线合闸,带电挂地线(已造成事故者按事故考核)。 5.11400V系统带负荷拉、合刀闸,造成设备损坏。 5.1210KV以上线路跳闸(不属我厂范围者除外)。

5.13直流接地后2小时之内选择出接地点,4小时之内没有消除接地者,直流中断5分钟者。

5.14电机绝缘损坏。

5.15主要电气设备误投、误停,少停保护者,主要保护拒动或误动但未构成事故者。 5.16通讯设备故障造成失去联系,影响了发、供电设备的运行操作或电力系统的正常调度。

5.17通讯电源全部中断时间超过10分钟。 5.18运行中设备的透平油,绝缘油质量不合格者。

5.19跑油、跑酸、跑树脂造成损失价值超过1000元至6000元或造成严重污染。 5.20生产场所发生火灾造成直接损失达1000元至6000元。 5.21机械加工设备损坏造成损失达1000元至6000元。

5.22修配加工零配件,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返工,影响检修工期或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至6000元。

5.23起吊设备时,指挥或操作不当、错用起重工具造成严重异常者。 5.24仪表、仪器、工具损坏,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至6000元。 5.25其它重大异常,经技术科提出,厂安委会认定为障碍者。

5.26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从运行中设备上取用电源,造成后果但未构成事故者。 5.27障碍发生后,由技术科负责组织调查,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5.28障碍发生后,当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实事求是的写出原始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象。 5.29填写障碍表一式三份在5日内交技术科备案。 6.异常

凡属人员过失,监视不严、检查疏忽、联系或调整不当、操作错

误、设备缺陷发现处理不及时,工艺作业和检修质量不良、违反规程制度等原因,造成设备异常运行、设备损坏、设备停运返工者,均统计为异常。

6.1主要辅助设备在运行、备用、或启动中,因故障被迫停运或进行临时检修,但未达到障碍规定者。

6.2一般辅助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主要部件损坏进行检修者。

6.3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未按规定时间投入运行,未构成障碍者。 6.4未按设备定期维护、切换、试验制度进行工作,发生问题而未构成障碍者。 6.5未经上级(调度、值长)批准,擅自操作或更改批准的操作命令者。 6.6由于人员过失,主要辅助设备的检修工期超过计划期限者。

6.7误开、停主要辅助设备、误断设备电源未造成后果者,应该投入的闭锁装置误断开者。

6.8值长、监护人下达错误操作命令,未构成障碍者。

6.9主要辅助设备由于维护不当,致使轴承温度升高到最高限度或冒烟,但尚未损坏设备者。

6.10由于人员过失,未按规定投入(忘投、误投)或解除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未构成障碍者。

6.11主辅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维护者(因设备有异常情况除外)。 6.12检修人员或其它人员擅自操作运行设备,未造成后果者。 6.13运行人员擅自拆除转动设备的防护罩。

6.14工作不慎造成电气

一、二次交直流回路短路,未构成障碍者。 6.15未经有关人员同意,擅自从运行设备上取用电源未造成后果者。 6.16设备检修未做安全措施而发出工作票允许开工者。

6.17工作票经值长允许,安全措施已做好,检修人员不及时开工,致使设备退出时间超过2小时者。

6.18运行、检修、试验等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引起设备异常运行或工作中误拆,忘拆接线未造成后果者。

6.19生产场所设备被水淹,水深至地脚螺丝处。 6.20擅自取消或遗漏规定的检修项目和试验项目者。 6.21设备检修不符合质量标准,需返工延误设备投入运行者。 6.22限位开关装错,不起限位作用,造成后果者另定。

6.23系统或设备检修时,所装的堵板在检修后未取出,复检时被发现者。

6.24未经运行人员同意,擅自将运行中的主要电气表计、自动保护装置停用或校验检修者。

6.25在高压设备上装不符合规定的阀门、法兰、弯头及其它部件,造成后果者另定。 6.26因防冻措施不全,造成设备、管道、阀门、表计、水箱、油箱等,冻裂、冻结、爆破,后果严重者另定。

6.27出于人员过失,如操作不当,误操作及检修维护质量不良,引起溢油、跑油,造成经济损失100元以上者。

6.28由于错绘图纸,看错图纸,领错材料,机械加工不良或检修质量不良,造成返工、报废,人工达2个工作日,或材料费用达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6.29人员过失造成生产设备等损坏,损失达100元以上或损失虽未达100元,但情节严重者。 6.30在厂房内吸烟者。

6.31明火禁区内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而擅自动火,造成后果者另定。 6.3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冒险作业者。

6.33脚手架、扶梯在使用中发生断裂、倒塌或由于脚手架板未固定而发生倾斜,造成后果者另定。

6.34脚手架严重超载或已明显弯曲者。

6.35由于高空平台,脚手架缺乏拦杆不牢固、或楼板孔洞未盖好,又无明显警示,险些造成高空坠落或井、孔、洞、电缆沟等盖板未盖好,造成摔跌而未伤亡者。

6.36使用不合格或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带、安全绳、腰带等安全工具,工作中发生断裂,造成后果者另定。

6.37未按规定使用梯子,在使用中发生滑动、倾斜、发生高空坠落者。 6.38工作人员从2米以上高空跌下,未造成伤害者。 6.39人站在起吊物上(必须站人时经技术科批准)。 6.40应戴而未戴安全帽者。

6.41未设置警戒措施,又未派人看守,在有可能进入的区域内发生工具、杂物、材料等高空坠落者。

6.42在搬运较大物件时,发生物件翻倒。

6.43超铭牌起吊重物,造成钢丝绳断,造成后果另定。 6.44未经专业培训合格,擅自指挥起重设备者。 6.45不听劝阻,从悬吊物下强行通过者。

6.46因安装或操作不当,使用中砂轮碎裂迸出未伤人者。

6.47未按规程做好防止转动的措施,而在转动部件上或转动的设备内工作者。 6.48在转动部件旁做维护保养、清洗等工作,不慎险些被卷入者。 6.49转动部分未装防护罩或装后拆除防护罩,危及人身安全者。

6.50使用钻、车床等转动设备及大锤时带手套,或长发、长辫未戴工作帽者。 6.51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被转动部分绞住,未造成伤害者。 6.52车床加工件飞出但未造成伤害者。

6.5340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带负荷拉、合刀闸、带负荷娶投保险(规定允许的除外),带地线合闸、不验电挂地线未造成障碍或400V以上电气系统带负荷拉、合刀闸、带电挂地线,带地线合闸等未遂者。

6.54带负荷拉、合有闭锁装置的高压刀闸,尚未造成闸刀动作者(包括未拉开地刀而合进出线刀闸者)或带负荷拉合高压刀闸未遂者。

6.55任意玩弄运行中的防误闭锁设施,操作中发现问题在未查明原

因前,擅自退出防误闭锁装置者,防误装置有故障,两天不反映,不处理者。 6.56因操作未合到位或检修不良,10KV以上刀闸接触不良发热,需要重新操作或停电处理者。

6.57辅助设备操作时发生短路、接地,造成电源开关跳开或保险熔断。 6.58辅助设备误切,误送电者。

6.59由于操作不当,使重合闸等自动装置动作者。

6.60由于调整、操作不当,使发电机强励或过负荷动作,未构成障碍者。 6.61操作或检修后,工具、用具或其它物件遗忘在电气设备上,未造成后果者。 6.62强油循环变压器投运后,冷却装置未投入或工作失常,造成严重后果另定。 6.63自动重合闸,厂、站用电备投装置未按规定投入或解除者。 6.64继电保护发生误整定、误接线、误碰,尚未产生后果者,保护压板(或保险)误投,忘投或误退、忘退,运行中误动、拒动以及继电保护试验时造成误联动,尚未构成事故障碍者。

6.65未做好定期工作,使滑环打火达3级,24小时内不处理者。 6.66操作或寻找直流接地,忘将某路直流电源恢复送电者。 6.67电动机烧毁或因人员过失造成电动机内进水。

6.68主要电气仪表和自动装置检修后,投入运行时,不能正确指示 或不能及时使用,造成返工和延期使用者。

6.69检修后的电气设备在投运过程中,发现

一、二次回路漏接线,错接线,未造成后果者。

6.70电气设备停运检修,漏装接地线、漏挂标示牌,投运时漏拆接地线,漏收标志牌,尚未造成后果者。

6.71低压开关在运行中拒跳、误跳或合不上,影响设备及时投运或退出者。 6.72巡回检查中,遗漏检查项目者。 6.73巡回检查未做记录者。

6.74巡检记录未填时间、人员、内容及发现的设备缺陷者。 6.75巡检工作弄虚作假者。 6.76班组无巡回检查路线图者。 6.77厂抽查巡检工作不合格者。

6.78定检、预试、定期工作、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没有提前报出申请者,无故遗漏或无故拖延者。

6.79在定期工作、预试、维护和保养方面弄虚作假者。 6.80由于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设备异常或发生事故者。

6.81其它情况,经安监人员提出,厂领导认定为异常者(如发生的不安全情况,性质恶劣的失职行为)。

6.82不论生产现尝科室、生活服务、材料供应等工作,由于人员过失,如在工作中措施不当,人员疏忽失职造成设备、人工及材料费用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均统计为异常。

7.奖惩 7.1特殊贡献奖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经分尝科室及技术科提名,厂长批准,据贡献大小报局申请奖励(一年一次)。

7.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中,作出显著成绩者。

7.1.2认真贯彻规章制度,制止违章作业,消除隐患,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者。 7.1.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现千次操作无差错,百票无异常者。

7.1.4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 7.1.5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者。

7.1.6千方百计保质保量及时解决生产中急需的材料、设备,对安全做出贡献者。 7.1.7在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中指挥有方,措施得力,使本单位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绩或无责任事故者。

7.2 安全奖 安全奖由各分尝科室提出请奖报告,经技术科门审批,

一、二级报厂部批堆,

三、四级报技术科门批准,依安全奖励单据拔款下发。

一级:能够避免重大事故奖30元一300元。 二级:能够避免一般事故奖30元一100元。 三级:能够避免障碍奖30元一60元。 四级:能够避免异常奖10元一50元。 7.3处罚及罚款:

7.3.1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处理。 7.3.2重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处理。 7.3.3考核事故:根据局有关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处理。 7.3.4统计事故:根据局有关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处理。 7.3.5设备障碍,对责任单位扣300一500元。 7.3.6责任障碍,对责任单位扣600一1000元。 7.3.7设备异常,对责任单位扣50—100元。 7.3.8责任异常,对责任单位扣100—300元。

7.3.9对事故障碍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未按规定时间写出报告者,扣责任单位500元。

7.3.10发生统计事故,障碍罚款的30℅,由责任单位有关领导承担。 7.3.11发生一次火警未构成经济损失罚款100—300元。

7.3.1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无故不按期整改,除追究领导责任外,每项扣责任单位100—500元。 7.3.13对技术科下发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消除者每项罚款50元,罚款后继续拖延者加倍处罚。

7.3.14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违犯调度命令,调度纪律使本厂受到罚款时对责任者罚款100—300元。

7.3.15由于部门(个人)责任造成材料、物品损失以及其它经济损失,损失额在500元以内,视情节按损失总额的10—30℅由部门责任人赔偿,损失额在500元以上者视情节按损失额的5—10℅由部门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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