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程序
1、工程报验:施工企业进行三检合格后,书面报建设单位技
术负责人或监理进行现场核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若不合格有施工单位进行返修并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
2、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
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材料进场检验: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材料
进场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手续齐全方可进场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工程变更:甲、乙双方提出的涉及结构的变更,必须由原
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发现图纸设计失误的地方,必须报监理、建设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更正。
5、工程计量:施工单位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后,必须
及时通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现场验收、计量。监理单位只对图纸范围内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予以确认并签证。
6、工程款支付程序:原则上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
请,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办法审核签证后,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
《建筑工程监理程序.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