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对农村赡养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3 14:41: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对农村赡养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以湖北省秭归县归州镇为例

向培年 周玉华

笔者长期在基层工作,近年来在接触农村矛盾纠纷中涉及赡养纠纷占纠纷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呈上升趋势,2009年开年上班的第一天归州司法所就接待了4起赡养纠纷,反映的都是老人的生活无着落,子女不尽赡养义务问题,涉及家庭内部矛盾很深,且解决的难度很大,农村赡养问题已成为归州镇农村老人现实生活中的一大难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2008年归州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40元,大部分农民过上了丰衣足食的日子,但是农村部分老人的赡养问题是当今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音符,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产生赡养纠纷的原因

产生赡养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在各个村、各个家庭有不同的情况,但也有一定的共性,笔者所在的湖北省秭归县归州镇目前有以下四个方面原因引起养老及赡养纠纷。

1、农村贫困引起的赡养问题。

农民务农经济收入低,只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加之种植成本不断上升,农产品价格又不稳定,农民增收不明显,农村老人的社会养老保障还不健全,引起了部分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老人赡养难,尤其是体弱多病的老人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归州镇农村主要产业是柑橘脐橙,2007受冰雪灾害的影响30%的农民欠收或绝收,2008年受四川广元蛆柑事件的影响,全镇4万吨柑橘平均价格不足0.4元/市斤,农民亏本销售,生产生活普遍存在问题。家庭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取决于家庭的经济状况,对于归州镇农村25000人口,一部分贫困仍是面临的主要问题,老年人成为无产者。为了抚养子女和子女成家,父母倾其全力,有的甚至将

房子、生产资料、积蓄以及家里所有生活用品全部都分给了子女,自己轮换在子女家住,负责衣、食、住,随着父母逐渐年老,不能为家庭生活出力了,病也多起来了,真正成了子女家庭的“负担”,使本来就贫困的子女们不勘重负,迫于无奈无法安排好老人的生活,有的甚至虐待老人,停止对老人的微薄供养,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连基本生活就无法保障,这是归州农村赡养纠纷中的普遍现象。

2、家庭分家析产纠纷引起的赡养问题。

在赡养纠纷中大多是因分家析产所产生的,有的老人在儿女分家时存在厚此薄彼的现象,导致家庭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分割不均引发矛盾,人为使家庭成员之间形成积怨,多子女家庭中的一个子女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其他子女就相互观望,相互推诿,对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老人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这是赡养纠纷中的普遍现象,这类纠纷占赡养纠纷的30%,如向家湾村村民吴某5个子女,为家庭矛盾及分家析产纠纷导致生活无着落,去年过年时还到政府要饭吃,通过村、镇、司法所、法庭等单位和部门多次上门调解都收效甚微。老大说老人给老二分的田多些,应该老二养老;老二说老人给老幺分的财产多些,应该老幺养老;老幺说家庭生活困难,自己基本生活就保障,无法承担养老任务。子女一个个这样你推我让,最终受伤害的就只有老人,真正印证了“两个老人抚养了八个孩子长大,但是八个孩子成家了养不活两个老人”的道理,这是归州赡养纠纷的一个典型例子。

3、打工潮引起的赡养纠纷。

打工潮的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子女们纷纷外出打工,留下妇女、老人和孩子,子女不给老人基本生活保障, 老人孤立无援。经统计归州镇有近4000人的打工者,现如今,城市并非他们原本想象的那样遍地都是黄金,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打工族的收入仅能维持自己日常生活和子女上学读书,难以给在家看守门户的父母汇款寄物,这类纠纷占赡养纠纷的10%。如香溪村村民胡某三个子女2个外出打工,其中一个在南非打工,外出的2个子女不履行对父母的

赡养义务,导致在家里的一个子女也停止了对老人的供养,各级组织多次协调未果,无奈之举老人只好到法院起诉,但也因二个儿子不能到庭法庭无法开庭审理此案。

4、其他事由引发的赡养纠纷。婆媳之间的口角问题、妯娌之间的矛盾问题、老人唠叨啰嗦、家庭内部的是非问题,个别老人的“非份”要求(如要求再婚、单独生活)等问题都是引发赡养纠纷的诱因,一旦这样纠纷的爆发受罪的也是老人,“断炊”是子女们对老人惩罚的杀手锏,老人们年迈体弱,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对于此类家务事情反复发生,基层干部往往也束手无策。

为让老年人颐养天年,国家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此法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受经济和人们法律意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落实起来困难重重,导致法律要求与现实情况差距甚远,在当今新农村建设中赡养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领导的关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法律解决农村赡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对现行农村养老主要方式的评价

当前秭归县归州镇农村为二种养老方式,一种为家庭养老,一种为社会养老。养儿防老是一种传统习惯,是养老的主要方式,社会养老是一种辅助形式,二者相互并存,形成农村养老体系。

1、农村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急待改变。随着我国农村社会和经济条件的迅速变化,家庭养老作为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育子女费用增加,加上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就出现一对夫妇赡养四个老人的“四二一型家庭”。以往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养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同时居住方式的分离,如归州农村家庭很多子女外出打工、做生意,到归州集镇、茅坪县城居住,也意味着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生活缺乏等问题。

2、农村社会养老普及率较低,社会养老制度急待完善。目前,涉及归州镇农村社会养老制度主要有以下形式:(1)、五保供养制度。五保供养制度是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孤寡老人在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予照顾和物质帮助。五保供养对象在农村老人群体当中属特困人员,归州镇共五保老人137人,受益人员面较窄;(2)、优抚抚恤制度。优抚保障是国家对革命事业或国家安全做出贡献的军人及其家属的特殊社会保障。保障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归州镇有优抚对象92人;(3)养老储蓄或商业养老保险。这类人群在归州镇占总人口的2‰。归州农村真正有能力参加养老储蓄或商业养老保险的还是很少一部分。(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目前归州镇经济欠发达,自愿进行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仅占0.1%。可喜的2008年底秭归县人民政府下达文件制定政策,对农村退职干部、退职教师、下岗乡镇企业等特殊群体放宽年龄限制,在男60岁以前女55岁以前均可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一出台,大快人心,从2009年3月26日至31日一个星期归州镇316人参加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资金近6百万元,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人们的热情高。

三、解决农村赡养问题的对策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是农民自身养老需求欲望的直接反映,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可及性受到冲击,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家庭的赡养功能,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势在必行。政府一方面要加强政策性的支持,同时应加强宣传尊老的传统美德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同时要加强立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子女的义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政策规范和宣传教育,增强家庭养老的社会认同感和能力,同时国家急需出台政策由家庭养老为主逐步向社会养老为主的转变。

1、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根本。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农民富裕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农民富有了,养老问题就会得到缓解。发

展经济,培养地方支柱产业,使农民增产增收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归州镇的支柱产业是柑橘脐橙,近两年受市场等多种因素的的影响,柑橘销售的附加值低,农民保本或者亏本销售,如何提高柑橘产品的附加值必须在产品质量、销售环节、产品深加工等环节上做文章,确实使农民富起来,养老问题自身就能得到解决。

2、全面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不能保障农村老人全部生活。在农村,家庭保障主要是依靠家庭全体成员共同承担风险,家庭保障的主要经济基础是储蓄。但是,很多农民家庭收入只能满足基本生活支出,储蓄的数额极低,一旦生灾害难,完全无法应付,养儿防老的思想观念受到了挑战。

近十年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规模越来越大,速度迅猛,而且呈现出十分明显的阶段性和累进性,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需要赡养的老龄人口增加。

国家应该出台政策,全面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模式进行,坚持“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原则在3--5年内使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其缴费标准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秭归县本次对特殊人群进行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是按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及20%工资基数核定的标准缴纳的,2008年的缴纳标准为2040元,一次性补齐原欠款人平近20000元,如果农村全面实行社会养老统筹制度,在目前所缴纳费用的基础上,其统筹款个人缴纳的部分要降低50—70%,确定一个最低底线基数和最高上线数,特殊困难人群应该给予减免,享受的保险额比例根据缴纳费用的多少支付,不然绝大部分农村的农民无法承担如此巨额费用。

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坚持全体农民人人参与的方向,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不断更新完善,彻底根治农村赡养及养老问题的顽症,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化养老事业。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增免税减税政策,增强社会慈善意识。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院等公益事业,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关爱农村老年事业。

4、加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营造有利的居家养老支持环境。要制定落实各种优待政策,如对百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长寿补贴等,同时,在全民中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实现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5、立法保障老年人的社会经济权利。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要依靠制度建设。我国到目前没有一部单独的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使农村养老制度的不能很好的得到落实。我国法律体系中农村中老年人处于底层,权利少,义务多,尤其需要通过制度建设,使老年人的各种权利得到宪法和法律的切实保障。

6、加强对农村的法制教育,加大对老年人的维权保护力度。

农村普及法律知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结合赡养纠纷的解决,各级组织和部门要采取部门联动、诉调对接等方式和方法在农村院子和屋场召开化解纠纷的协调会,学习《婚姻法》、贯彻《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通过广播、电视节目、媒体对全体农民进行尊老教育,自觉培养全民尊老、养老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对虐待老人的案件,公安、司法要加大立案、查处、打击的力度,确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向培年 男 ,48岁,湖北省秭归县司法局归州司法所所长,大专文化。

周玉华,女31岁,湖北省秭归县归州国土所所长,大专文化。

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调查

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调查

对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看法

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对农村刑事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对农村信访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污染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对当前农村社会稳定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对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调查与思考1

对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对农村赡养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对农村赡养问题的调查与思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