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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改革发展大事记

发布时间:2020-03-01 18:04: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物业改革发展大事记 1981—1990年

1981年3月10日,第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1981年9月,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湖丽苑管理处正式成立运作。

1983年4月,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国际商业大厦开启写字楼物业管理。

1985年5月,深圳市鹏基工业区服务公司成立,在上步工业区开启工业区物业管理。

1986年,广州第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广州东华物业管理公司成立。 (五羊村)

1988年6月,深圳房改方案及配套文件《住宅区管理细则》出台。

1989年7月,深圳市房管所全部改制为物业管理企业。

1990年10月,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行“综合一体化”物业管理试点。

1991-2000年

1991年3月,第一个业主委员会组织——深圳万科天景花园业主共管委员会正式成立。

1992年10月,建设部组织文明住宅小区考评活动,广州五羊小区、无锡沁园小区、大庆庆葡小区、深圳莲花二村小区、大庆林源小区、深圳怡景小区、烟台民生小区和常州清潭小区等8个小区被评为

1 “全国城市文明住宅小区”,相关城市分管副市长石安海、薛成志、刘阜茂、李传芳、杨金镜、洪文鑫被授予“创建全国文明住宅小区优秀市长”。

1993年6月,全国第一家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

1993年3月,建设部在广州市番禺县召开“全国物业管理专家研讨会”。

1994年1月,深圳市住宅局组织下属物业管理企业参加的莲花北村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创了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先河。

1994年3月,建设部以第33号部长令颁布第一部全国性物业管理部门规章《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1994年6月,全国第一部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颁布。

1995年8月,建设部在青岛召开全国第一次物业管理工作会,推广青岛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一年试点、三年普遍推开”的经验。李振东副部长作了《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体制而奋斗》的报告,侯捷部长作了重要讲话。

1995年8月,全国物业管理优秀和示范项目考评工作全面启动,当年建设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优秀示范项目和优秀市长表彰大会。

1996年2月,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率先获得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1996年12月,深圳住宅局在鹿丹村小区组织了第一次老住宅区

2 物业管理项目对社会公开招投标,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代原管理单位获得管理权。

1997年6月,全国第二次物业管理工作会在大连召开,推广大连“通过三大战役对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推进物业管理”的经验。侯捷部长作了《大力推进物业管理,创造优美居住环境,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的报告,李振东副部长对推动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作了部署。

1997年8月,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1998年1月,财政部《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开始实施。

1998年7月,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功改制,内部职员持股达60%以上。

1998年8月,第一个对社会公开招标的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在深圳梅林一村举行,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获得管理权。

1998年11月,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999年4月,建设部成立《物业管理条例》起草小组,开展立法调研。

1999年5月,全国第三次物业管理工作会在深圳召开,推广深圳“大力推行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总体水平”的经验。宋春华副部长作了《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推动物业管理工

3 作健康发展》的报告,俞正声部长作了重要讲话。

2000年10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立,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刘志峰当选为名誉会长,谢家瑾任会长,徐俊达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2000年10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成立,在京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2001-2010年

2001年3月,《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创刊。

2001年3月,深圳隆重举行物业管理2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

2001年4月,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等40家物业管理企业被建设部授予第一批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

2001年7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成立。

2001年6~8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分别在重庆、上海、北京、大连、广州和西安陆续召开西南、华东、华北、东北、中南以及西北等六片区物业管理论坛。

2001年11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杭州举办“中国物业管理发展论坛”,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到会作了《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努力开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的新局面》的重要讲话。会上颁发了首批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2001年11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房屋安全鉴定委员会在杭州召开成立大会。

2002年7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咨询组成立。

2003年,全行业共同为抗击非典作出突出贡献。

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6月,建设部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7月,建设部就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在北京召开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时任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就条例的立法原则和确立的主要制度作了说明,刘志峰副部长作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报告,汪光焘部长作了《转变观念、理顺关系、把握重点,贯彻落实好》的重要讲话。

2003年8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昆明召开全体理事参加的《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会议,传达了《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有关精神,要求全行业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004年1月,常州市副市长孙国建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介绍常州市对老住宅小区整治并转入物业管理工作的经验。

2004年1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2004年3月,建设部颁布《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004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2004年9月,建设部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2004年12月,深圳拍摄完成第一部行业电教片《物业管理是怎样炼成的》。

2005年1月,深圳市发布《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2005年11月,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

2005年,山东、上海等地相继颁布《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物业管理标准。

2006年6月,广东省华侨物业发展公司在东莞市黄江镇长龙村开展物业管理试点,物业管理首次进入农村。

2006年8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及领导班子。刘志峰当选为协会名誉会长,谢家瑾任会长,徐俊达等10人当选为副会长,陈伟当选为秘书长。

2006年10月,我国第一部办公楼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正式施行。

2006年10月,全国第一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举行。结果有1119名通过考试,成为第一批物业管理师。

200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并于当年10月1日实施。

2007年8月,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2003年颁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

200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2007年12月,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07年12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全国首批物业管理师大会在广州举行。齐骥副部长到会作了题为《科学建立物业管理师制度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讲话。

2008年2月,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在抗击南方地区冰冻灾害中作出突出贡献。

2008年5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完成历时一年的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调查,发布《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2008年5月,四川汶川等地发生地震。灾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组织疏散群众,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设施设备抢修中作出突出贡献;中物协房屋安全鉴定专业委员会会同有关城市主管部门组织房屋安全鉴定专家赶赴灾区,开展安全排查和鉴定工作;与此同时,全行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赈灾活动。

2008年6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成立。

2008年7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设施设备技术委员会成立。

2008年7月,第一届中国西部物业管理发展论坛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

2008年8月,北京奥运会召开。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沈阳、秦皇岛等奥运承办城市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奥运场馆的管理和保障奥运会顺利进行作出贡献。

2008年12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全国物业管理在管房屋建筑面积达125亿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76亿元。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特别提到:“四年来物业管理发展非常迅速,在推动城市的工业化、城市化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09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便民消费”。

200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5月,首家全国性股份制物业管理集团——长城物业集团正式成立。

2009年6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通过民政部评估,获评全国首批AAA级行业协会认证。

2009年7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

2009年7月,在新疆“7·5暴力事件”中,乌鲁木齐市各物业服务

8 企业以秩序维护员为主组建小区防暴队,为维护业主正常生活、新疆稳定和社会安宁作出了贡献。

2009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2010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社区服务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

2010年6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北京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及领导班子。谢家瑾任会长,徐俊达等18人当选为副会长,柴勇当选为秘书长。

2010年5~10月,上海世博会期间,25家物业服务企业、1.3万名员工承担了世博场馆和出入通道的管理和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为世博会顺利运行奉献了行业力量。

2010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2010年10月,全国首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举行,13093人通过考试。

2010年11月,广州亚运会举行,广州市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保障场馆运行和亚运会的顺利进行作出贡献。

2011年7月,首届中国物业管理长江论坛在武汉举办。

2011年8月,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深圳举行,深圳一批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并圆满完成承担的后勤保障和场馆管理工作。

2011年10月22日,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大会在深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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