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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作业实操教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23:53: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4年4月份井下电气作业实操培训教案

课程名称:井下电气作业实操培训 任课教师: 审核签字:

课堂名称:井下电气作业实操培训

本次课题:井下电气作业岗位标准化、操作规范化和自救器的使用 教学目的及要求:熟练掌握其内容,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教学用具:机电实训基地的专业工具 实操场地:机电实训基地

总课时:28学时 本课时:8学时 实操教师:

实操效果预计:能够对井下电气作业岗位标准化和操作规范化熟练掌握。 教学内容:

一、井下电气作业岗位标准和技能要求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上,下高低压固定设备(包括供电线路)的定期检修,日常维护检查,以及事故处理的井下电气作业操作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工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指令。

第4条 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设备和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5条 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质内机电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完好标准及常见事故处理方法。

第6条 熟悉矿井巷道布臵,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8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 第9条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 第10条 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严禁带电作业。

第11条 在井下电气设备上工作,严禁带电作业。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定已停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放电,只能在测量硐室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进行),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12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3条 高低压开关在机修厂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臵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正确的调整。

第14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第15条 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自救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范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范适用于矿山井下发生瓦斯与煤尘突出、爆炸、火灾或巷道堵塞等灾害,造成环境中缺氧或出现有害、有毒气体危及矿工生命安全时,及时佩带自救器可以安全撤出灾区。主要适用于煤矿井下和其他可能出现有毒气体及窒息的环境中。

第2条 自救器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自救器的规定。

2、严格在矿灯房执行对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有记录可查。

3、负责对本班的自救器完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及时填写自救器记录手册。

4、自救器工发现自救器有损坏或不完好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二、上岗条件

第1条 自救器工需要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自救器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必须掌握自救器的性能及操作要领。

3、了解“一通三防”基本常识。

三、安全规定

第1条 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第2条 必须对下井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要会使用自救器。

第3条

携带待用时,任何场所不准随意打开自救器上壳;如果自救器外壳已意外开启,应立即停止携带,作报废处理。

第4条 检查、维修自救器的工作场所应清洁,以避免粉尘、油脂等进入自救器。

第5条

凡封条破坏或已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地面仓库存放超过5年或井下携带超过3年的,应予以报废。

第6条 自救器属一次性佩戴使用产品,过期和已使用过的自救器,不允许修复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 1条 准备好ZJQM-Ⅲ型智能自救器气密校验仪,对自救器气密性进行检查。 第 2条 发放自救器前,要保证自救器的整洁完好。

五、操作顺序

第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发放→检查验收→整理入库。

第2条 使用ZJQM-Ⅲ型智能自救器气密校验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顺序:检查气密仪→放入自救器→加压观察→填写自救器检查记录表。

六、正常操作

(一)自救器的发放: 第1条 自救器实行专人专用。

第2条 发放自救器前要进行封条的检查,保证符合要求。

第3条 收发自救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干净,并进行外观、封条检查,放回原处。

第4条 交回自救器时,发放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

第5条 对收回的自救器,应检查、维护,使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即:仪器要擦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

第6条 对需要交回但未交回的自救器,要及时汇报,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7条 对在用的自救器应逐台建账、登卡,即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使用者的姓名、开启原因等。

第8条 对失效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并补充。

第9条 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臵在同一库房内。自救器库房必须通风良好,整洁干燥,不得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库房中的自救器应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

第10条 交接班时,要把自救器使用情况、损坏程度交接清楚。自救器账、物必须相符。

(二)自救器的检查与验收

第1条 收到厂家发来的自救器后,必须在1个月内由自救器管理工配合供应部门对外观(包括铭牌、出厂日期和标重)、气密性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严禁投入使用。

第2条 使用ZJQM-Ⅲ型智能自救器气密校验仪检查自救器气密性,按照“使用ZJQM-Ⅲ型智能自救器气密校验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规定进行,经过检查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三)使用ZJQM-Ⅲ型智能自救器气密校验仪检查自救器的操作。

第3条 使用的气密仪必须经过调试、检查,要求仪器系统本身是气密的。 第4条 使用气密仪时,环境温度应为0~40℃,湿度不小于98%。 第5条 气密仪的大气压力范围为80kPa~116kPa。

第6条 将被试自救器放入气密仪的工作室中。如果检查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须预先在工作室里放臵随机附带的O形填块。

第7条 盖上气密仪封盖,扣上封压钩,操作封压杆,使工作气室完成密封。按下启动按钮2秒,校验仪开始校验工作,校验完成后将以语音和LED告知校验结果。

第8条 气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继续使用;气密不合格的自救器不能继续使用。 第9条 被检查的自救器及气密仪应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气等热源,检查场所应尽可能避免有过堂风或受抽、排气设备影响。

第10条 被检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脏物应擦掉,不允许煤粉和脏物等落到密封环和托盘上,以保证气密仪系统的可靠密封。

第11条 使用气密仪时,加压(扣封压钩)、卸压(松开封压钩)均应缓慢地进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机件受损。

第12条 自救器检查完后,应立即取出,不可长时间放在气密仪工作室里加压。

六、特殊操作

第1条 如怀疑气密仪系统本身的气密性,可换用库存不漏气的自救器作对比试验,不可冒然调整气密仪。

七、收尾工作

第1条 要详细记录修理过的自救器的损坏与修理情况。

第2条 检查、收回自救器后,将自救器外表面清理干净,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出现有损坏或松动不完好的自救器要及时进行更换。

八、佩戴逃生时的注意事项

第1条 佩戴自救器后,要冷静的思考一下,判断出最佳逃生路线,哪一条是到达新鲜风流最近的路线,就走哪条路。

第2条 在行走中,不要猛跑猛冲,要沉着冷静,步行速度根据情况可以稍快或稍慢,但在十分紧急情况下,短时间快跑也是允许的,但跑的愈快,氧耗增加,呼吸阻力愈大,这是正常现象。 第3条 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口具与鼻夹戴好,保证不漏气,走路过程中发现头带松了时应紧一紧,在逃生中绝对不可拔下口具说话,需要联络时可以打手势。

第4条 如果感到佩戴时的自救器在吸气时,吸进的气体温度比正常大气温度高或干燥,表明自救器内药品的化学反应正常进行,对人体无害。即使吸气时热的十分难受也必须忍耐,千万不要摘下自救器,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5条 如果初戴时感到呼吸气体中有轻微的盐味和碱味,也不要取下口具,这是由于少量药粉从药层中被呼吸气流带来而产生的,是暂时现象,没有危险。

第6条 在初次使用时,特别是启动后刚刚生氧,不要用手压贮气袋,防治氧气流失而使初期供氧不足,同时,在使用的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贮气袋不被刺破或划伤。

第7条 在佩戴自救器时,万一遇到启动装臵不引发生氧,佩戴者可以向贮气袋呼气至贮气袋鼓起,然后夹上鼻夹,即可正常行走。

第8条 当发现阻力明显增加,贮气袋中充气不断减少,表示自救器使用快到终点。

第9条 化学氧自救器只能不间断地使用一次之后,予以报废,不能再次使用。

自救器管理工违章操作事故案例分析

一、概述

自救器管理工的岗位职责是负责自救器的验收、检查、校验以及自救器的报废处理工作。做好自救器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是自救器管理工的基本岗位职责。但是由于自救器管理工责任心不强或不会操作、往往会引起事故(自救器在事故抢险救灾中不起作用)。

二、违章操作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自救器校验岗位事故案例分析

1、事故经过:

2005年10月15日,某矿新进一批某某厂家自救器,该矿自救器检验员任某,认为这都是正规厂家出品的仪器,质量可靠,就没有进行检验。12月30日,四采区3408面电缆爆燃,导致CO大量溢出,在此地点工作的刘某带领徐某来等5人转运滚筒,见有烟雾便带自救器沿避灾路线逃生,由于有两台自救器失效,被熏倒在机道旁,此后救护队员赶到后,被抬往医院进行救治。

2、原因分析:

(1)机运工区检修班班长刘某,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没有做好此次检修工作,使电缆接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导致四采区3408面电缆爆燃事故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任某图省事、怕麻烦,对进矿自救器没有进行检验,导致不合格品下井,给人员自救带来不可挽回的局面是造成发生此次事故的又一原因。

3、防范措施:

(1)自救器管理工和班组长应配合供应部门对外观(包括铭牌、出厂日期)气密性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严禁投入使用。

(2)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3)进一步增强超前防范意识,从消除现场事故隐患,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和密度,坚决做到现场24小时监督检查不断线,为员工创造安全舒适的现场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4、事故点评:

此起事故是主要由于机运工区检修班班长刘某,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做好检修工作,加上任某图省事、怕麻烦,对进矿自救器没有进行检验造成。以后要加强防范措施的落实,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案例二:正确佩戴自救器成功逃生案例分析

1、事故经过:

2005年6月8日上午10点56分,湖南娄底资江煤矿发生特大煤矿瓦斯突出事故,矿救护队接到报警后,救护队长带领8名救护队员立即下井抢救。由于抢救及时,井下大部分人员配戴了随身携带的自救器.通过自救和互敦,大多数人员脱离了危险,成功逃生的超过80人,但仍有22人不幸遇难。

2、原因分析:

(1)没有按规定探明突出煤层的赋存情况,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盲目掘进接近突出煤层,导致煤与瓦斯突出,是直接原因。

(2)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职责不到位。

3、防范措施:

(1)煤矿企业必须认真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2)要加大安全投入,夯实矿井安全基础,严格执行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 (3)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 (4) 是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4、事故点评:

本起事故是由于煤矿企业没有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现场管理混乱,拒不执行上级的安全监察、监管指令,违章指挥、冒险蛮干,加之安全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职责不到位,依法监管不到位所造成的。矿井发生事故,大多数旷工遇难并不是由于瓦斯爆炸和瓦斯突出直接受到伤害死亡,而是由于受到有害气体侵害造成缺氧窒息所至。所以当井下发生灾害时,正确使用合格的自救器可使大多数井下遇险人员安全逃生。

案例三:自救器启动装臵起火事故案例分析

1、事故经过:

2006年12月某日早班,在河南省安全执法大检查自救器专项检查在某矿矿灯房进行。自救器工和班长对待检的400余台自救器进行自救器气密检查和现场佩戴使用操作,当打开自救器,打动启动装臵时,启动装臵突然着火,班长及时用灭火器将火熄灭,防止了事故的蔓延扩大。

2、原因分析:

(1)自救器氧烛启动装臵生产不合格,是造成启动装臵着火的主要原因。

(2)自救器工对工作不负责任,对自救器疏于检查,是造成自救器失火的间接原因。 (3)领导平时工作中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3、防范措施:

(1)把好自救器的验收关,对不合格的自救器不予验收和使用。

(2)按规定做好自救器的巡检和气密校验工作,不合格的自救器一律不准入井,应予以报废。

(3)领导和自救器工应提高安全意识,认识自救器事故所产生的危害,防止类次事故的再次发生。

4、事故点评:

要使自救器在灾害发生时能起到救人的作用,就必须做好自救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自救器工要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在用自救器台台完好。加强管理和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人人都能独立正确佩戴使用自救器,充分发挥安全救护产品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提高煤矿防范灾害和事故的抢救能力,降低事故频率和灾害损失

程度,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健康协调发展。

注:自救器称重法适用于过滤式自救器,过滤式自救器已淘汰。

课堂名称:井下电气作业实操培训

本次课题:井下电气作业操作准备和正常操作

教学目的及要求:熟练掌握其内容,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教学用具:机电实训基地的专业工具 实操场地:机电实训基地

总课时:28学时 本课时:8学时 实操教师:

实操效果预计:能够对井下电气作业操作准备和正常操作熟练掌握。 教学内容:

四、操作准备

第16条 井下电器维修工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7条 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办理停、送电联系票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书面通知调度室及有关区队。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办理当班工作所需要的停、送电手续或工作票。 第19条 停电后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 第20条 检修或处理事故。

第21条 拆除检修时采取的安全设施。

第22条 向调度室汇报检修结束,需要恢复供电。 第23条 按照规定程序恢复供电。

六、正常操作

第24条 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一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有值班员根据电气工作票,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具体停电、验放电等安全措施的操作顺序如下:

停电流程执行说明

1、申请单位提前一天办理完停、送电联系票、高压倒闸工作票,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停送电联系票的登记、传达、部署工作;

2、申请单位提前至少30分钟将停电票送到执行变电所或配电点,并提前30分钟与调度室值班人员联系,由调度室联系被影响单位现场负责人、调度室值班人员联系汇报确认具备停电条件(不具备停送电条件不得进行停送电作业);

3、值班人员核实确认将要操作开关编号及负荷名称无误;

4、核实确认将要操作开关已经无负荷运行(电流为零,不为零的要核实原因,再次确认具备停电条件);

5、分断被操作开关(操作高压设备前,按照规定佩戴齐全且合格的绝缘工器具);

6、确认被操作开关已经分断(通过分合闸指示、电流显示);

7、使用操作手柄,拉开被操作开关隔离;

8、取下操作手柄,检查确认被操作开关隔离已经拉开到位;

9、闭锁被操作开关,并确认闭锁到位有效;

10、在闭锁手柄上挂“有人作业 禁止送电”警示牌;

11、做好相关记录、办理相关手续,与需要反馈的单位及调度室联系汇报已经停电;

12、停电工作结束。

验放电等安全措施流程执行说明

1、值班负责人检查确认,被检修电气设备可能来电方向的前级,已经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了二级停电(或安全可靠的明显断开点);

2、确认被检修电气设备无电(通过指示灯、电压表等);

3、检查确认施工区域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并实时检测环境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检查施工地点环境安全,具备检修条件(无片帮、无冒顶危险,无其他易燃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等危险因素);

4、检查确认被检修电气设备处接地保护完好,并将接地线(放电线)与接地母线或接地极良好、可靠连接;

5、检查确认验电笔额定电压与被检修设备最高运行电压相适应,检查、试验确认验电笔完好可靠;

6、打开被检修电气设备(操作高压设备前,按照规定佩戴齐全且合格的绝缘工器具);

7、采用验电笔对电气设备内部可能带电的裸露部位逐一验电;

8、确认无电后,持接地线的绝缘手柄,用良好接地的接地线对可能带电的裸露部位,逐一进行可靠放电(无电容等储能元件时,每个裸露部分放电不小于5秒;有电容等储能元件时,要间歇性放电,间歇不少于三次,持续放电时间不小于5分钟,有自动放电装臵的不受此限);

9、采用有效截面不小于25mm2(铜质)且接地良好可靠的地线,搭设在可能来电方向的裸线上,要求与其良好、可靠接触且为三相短路后接地的连接方式;

10、相邻运行电气设备前后悬挂“有电危险”警示牌;

11、值班人员与检修负责人一同检查并确认,安全措施已经完善、有效、到位;

12、值班人员许可检修工作可以按照措施进行;

13、做好相关记录、办理相关手续;

14、安全措施执行结束。 课堂名称:井下电气作业实操培训

本次课题:井下电气作业特殊操作和收尾工作

教学目的及要求:熟练掌握其内容,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教学用具:机电实训基地的专业工具 实操场地:机电实训基地

总课时:28学时 本课时:8学时 实操教师: 实操效果预计:能够对井下电气作业特殊操作和收尾工作熟练掌握。 教学内容:

第23条 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第25条 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臵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第26条 各类电气保护装臵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第27条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第28条 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29条 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臵,不得任意修改整定值。

第30条 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出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第31条 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螺栓截面要求Φ12mm以上,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用放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第32条 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采用绑扎方式。 第33条 连接屏蔽电缆时,其半导体屏蔽层应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剂将导电颗粒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丝刺破芯线绝缘层。屏蔽层剥离长度应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耐泄痕性d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1.5~2倍。

七、特殊操作

第34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闭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

第35条 在同一馈电开关的控制的系统中,有2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工作结束、恢复送电前,必须由专人巡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电警示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36条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地面调度室汇报。在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第37条 当发现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八、收尾工作

第38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送电流程执行说明

1、申请单位提前一天办理完停、送电联系票,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停送电联系票的登记、传达、部署工作;

2、申请单位提前至少30分钟将送电联系票送到执行变电所或配电点,并提前30分钟与被影响单位现场负责人、调度室值班人员联系汇报,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存在瓦斯超限、有人作业、电气设施不完好等不具备停电条件的,不得进行停送电作业);

3、值班人员核实确认将要操作开关编号及负荷名称无误并取下“有人作业 禁止送电”牌;

4、核实确认将要操作的高压开关断路器在分闸状态(通过机械指示,无机械指示的操作一次手动分闸);

5、使用操作手柄合高压开关断路器隔离开关(小车);

6、取下操作手柄后,通过观察窗检查确认隔离开关(小车)合闸到位;

7、按下开关复位按钮,并观察确认开关运行显示正常;

8、合上开关断路器;

9、检查确认开关断路器已经合闸;

10、检查确认开关运行显示、电流显示正常;

11、做好相关记录、办理相关手续,与需要反馈的单位联系汇报已经送电;

12、送电工作结束。

第39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向有关领导及调度室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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