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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工作指导意见(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22:11: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精神,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当前工作实际,现就2011年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条例》为总揽,以扎实彻底清理流出、流入人口底数为基础,以WIS5.1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流动人口全面录入和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两个信息平台应用为重点,努力做好典型创建、台帐精简、协议管理、证明回寄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常规工作,全力构建“管理规范、服务满意、信息互动、保障有力、落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持续抓清理清查,保证流动人口底子清、信息准。一是做好流出人口月访视、月报告工作。各乡(镇)每月结合入户访视工作,包村专干清理所包村流动人口流出、流入、返回、出生、节育、环孕情、办证等信息及变动情况,填报月报告单,运转更新WIS5.1全员人口信息系统、GPL信息系统和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二是做好乡镇辖区流入人口清理工作,各乡镇每季度联合综治办、派出所,抽组人员统一组织,对辖区内村庄、街道、工

程点、工厂公司等流入人口和暂住人口进行清理登记,落实办证等有关服务管理措施。重点是城关镇和温泉开发区,要衔接城关派出所和工商所,年内至少开展两次城郊结合部流入人口清理清查集中整治活动。三是做好城区流入人口月报告、季清理工作,街道办持续按照社区协管员月报告和季度联合集中清理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城区内流入人口底数和信息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建档纳入管理,并落实相关服务措施。

2、持续抓PADIS平台应用,保证流动人口网上协管全面落实。一是2011年要将流出育龄妇女提交协查作为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应用的重点,各乡镇按时对流出育妇及其信息通过平台进行提交,每月至少提交流出育妇总人数的10%以上。二是按照“代办事宜反馈率、避孕节育通报接收率、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接收率均达到100%,反馈查无此人比例低于5%”的要求,每两天登陆一次PADIS系统,及时反馈代办事宜,接收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一孩生育服务信息,并对现居住地反馈的现孕、计外生育、脱环、当年新增二女户等信息进行备案登记,落实跟踪管理。三是对流入育龄妇女要全部录入PADIS系统,并对流入重点对象落实的免费环孕情服务、节育及办证,及时在网络化协作中提交服务结果和避孕节育报告单。四是对在现居住地申请生育一孩对象,要利用PADIS平台,与流入人口户籍地和流出人口现居住地互通信息,做好流动人口一孩《生育保健服务证》的网上办理。

3、持续抓典型创建,保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新亮点。一是街道办要持续在东街社区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典型创建工作,通过延伸服务内容,扩展管理渠道,借助社会资源,创新工作机

制,把居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效结合,把计划生育管理和社区惠民工作科学结合,借助社区力量发挥流动人口协管员作用,创建社区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格局。在社区内创建示范化小区,以温馨提示带动宣传教育深入化,以网格化推进信息化管理,把服务措施融入行政手段落实人性化服务,进一步创建流入管理新亮点。同时各乡镇要确定2—3个基础较好的村,创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村”,按照有专人管理,有具体措施,本村流动人口底子清,情况掌握准,信息变动及时,月报告规范,平台提交反馈好,协查协管有实效,流动人口计生率、节育措施落实率、环孕情服务率重点指标比例高等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进行创建。

4、抓机制创新,保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取得新实效。一是落实定期信息比对工作。年内要定期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比对,加强和公安、工商等其他部门流动人口信息的共享、互补和互用,县流动办统一制作流动人口汇总表及个案表,以统一的表样登记汇总各自掌握的流动人口,落实每季度互换、比对、维护一次流动人口信息的工作机制,全面核准、核实全县流动人口底数。二是精简台帐资料,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科学、实用、简单、有效”的原则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台帐资料进行精简完善,结合出生节育月报告单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变动月报告单

(三)和

(四),取消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卡和册,通过月报告单按月更新GPL和WIS5.1全员信息系统,全员流动人口登记册通过录入更新的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三是反馈流出人口个案,落实双向协议管理。各乡镇和流出人口比较聚集的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划

生育部门,邮寄签订流动人口协作管理协议书或管理合同,同时将核准的流动人口信息以个案形式向现居住地进行反馈,并及时索要核查结果,切实加强双向协作管理。四是为流入育妇发放阳光计生服务卡,落实免费刷卡服务。各乡镇、街道办要为流入育龄妇女全部免费发放阳光计生服务卡,和户籍地常住人口一样落实“刷卡式”免费技术服务。五是多措并举,加强流出重点对象监管。持续推行流出重点对象证明回寄制度,同时大力提倡PADIS平台接收报告单,两种措施并行全面提高流出重点对象监管比例,对重点对象回寄的纸质环孕情服务证明和PADIS接收打印的报告单合并计算流出重点对象环孕情服务比例,对回寄的规范报告单和平台接收的报告同等兑现10元补助费。六是持续推行当年二女户结扎外地证明核查制度,同时对督查、考核中遇到的其他外地节育证明也要进行核查,对核查出的虚假证明及时反馈乡镇予以剔除。

5、抓好各项常规工作,保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做好流动人口WIS5.1信息系统的全面录入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二是持续扎实做好流动成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门免费办理工作,确保持证率达到95%以上。三是加强宣传服务,各乡(镇)和街道办计生办要充分利用春节、秋收等流动人口返乡高峰期深入乡村农户、街道商场,面对面向流动育龄群众开展宣传政策、发放药具和免费办证为主要内容的流动人口宣传活动。同时要在流动人口居住较多的区域刷写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版面,对外公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十项便

民维权措施。四是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服务,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落实。按照城镇人口人均30元的标准足额预算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对流动人口典型创建等重难点工作落实以奖代补,及时兑现规范报告单10元补助费,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投入一定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确保经费投入保障到位,各种服务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2、实行目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各乡镇、街道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相关部门、单位和房屋出租人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流动人口重点工作任务季度下达,季度评比通报制度,加大流动人口难点工作,衡量效果力度工作和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的评估权重,同时将季度评比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评估。

3、强化督查调研,抓好业务指导。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按月监控分析,及时反馈和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基础薄弱的乡(镇)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帮扶力度,促进工作全面平衡发展。

流动人口实施意见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安排意见

党建工作指导意见

党建工作指导意见

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法务工作指导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

班主任工作指导意见

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流动人口工作指导意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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