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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4 00:31: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地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地区及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福海建设目标,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从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入手,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服务到位、管理高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为庆祝建党90周年、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福海新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基本形成流动人口的城乡组织网络、制度体系、管理机制、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使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服务管理工作措施更加有效落实,服务管理工作更具社会化,职能部门配合更加密切,工作职能得到更大限度地发挥,服务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流动人口得到更多更好的实惠,实现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村(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共同服务的工作格局。

三、职责要求

综治办(流动人口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双向”管理,促进流出党员与流入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双向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落实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管理责任。

公安局:应当加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落实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责任和措施。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协查通报制度,运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信息。办理流动人口的暂住登记工作。登记流动人口出租的房屋,应当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并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应当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

劳动保障服务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就业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社会保险等服务,依法处理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的劳动争议,处理用人单位侵害流动人口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就业登记等服务。流动人口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或者鉴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鉴定补贴。鼓励考试、鉴定机构对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减免考试、鉴定费用。

计生委:要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为育龄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计划生育服务。对我县已婚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拟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

卫生服务部门:应当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向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服务,并对流动人口集中的公共场所定期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城建局:应当将流动人口基本住房保障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完善相关政策,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教育局:应当将流动人口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流动人口义务教育工作,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常住人口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为流动人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注册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开展合法生产经营活动。

司法局:应当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和纠纷调解工作,引导流动人口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及时为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

团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流入、流出地团组织双向

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落实流入地、流出地团组织管理责任。

妇联:要关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强化维权服务,营造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认真协助有关部门对流动妇女的培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侵害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

民政局:要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完善救助管理设施,规范救助管理制度。

总工会:要依法保障流动人口从业人员参加工会的权益,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维护流动人口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贯彻《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即将颁布实施,各乡(镇)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要结合实际,以广泛动员教育群众为重点,扎实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举办板报比赛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二)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1、加大整合力度,积极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要根据自治区今年年底完成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统一部署,按照“整体规划、统一标准、集中采集、数据共享”的原则,对现有的流动人口信息网络进行改造整合,积极建立县

信息管理系统和乡(镇)、村(社区)采集录入信息平台。

2、坚持“四个统一”,充分发挥综合信息平台快捷高效的功能。一是统一建设标准。以公安网为主,社区网为终端,各职能部门与公安网对接,互相兼容,互联互通。二是统一采集途径。根据各有关部门的要求,统一数据采集表格,涵盖流动人口所有项目,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进行采集和录入。三是统一数据管理。在公安机关设立信息数据库,各种数据统一筛选、统一发布、统一采用,政府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四是统一工作模式。公安机关适时查询比对,及时对重点人员、高危人群、流动人口进行动态管控,并定期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适时发布流动人口相关统计数据,预报警情信息。

(三)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和实行“一证通”

公安机关是推行居住证制度和“一证通”的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地区和县推居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推居实施细则,提出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购置推居设备,印制居住证卡,积极推进居住证制度和实行“一证通”。上半年,自治区将进行暂住证改为居住证的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并从下半年开始,在全疆推行居住证制度。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探索创新,通力配合,加强指导,整合有关部门的多种证件为“一证”,全力以赴推进居住证制度和实行“一证通”,实现“一证”在手,全疆通行。

(四)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摸排登记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定期摸底排查。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排查登记这一基础性工作,深入基层,发动群众,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登记,进村入户,逐人登记,摸清底数。特别是福海镇、解乡、阿乡、阔乡要下大力气,加大排查的密度和力度,切实做到对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摸排重点对象,及时登记建档。各乡(镇)场要通过排查登记,准确掌握内地来疆流动人口、新疆本地流动人口、外国来疆流动人口、新疆出国流动人口、新疆到内地的流动人口(重点是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务工经商人员和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等五类流动人口基本情况。要切实按照“六个不露”的要求,分类、逐人建档立卡,全面、准确地掌握重点对象的基本情况,强化动态管理。特别是要及时搜集可疑人员的情报信息,密切掌握“三股势力”等违法犯罪分子的动向,牢牢掌握对敌斗争主动权。要根据####《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与内地的协助配合,努力做好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鼓励和协助内地务工经商者建立协会,加强自律和自身的服务管理。

三是强化信息采集,坚持分析报告。各乡(镇)场要以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契机,及时登记流动人口,采集录入基本信息,全面准确掌握其分布状况以及生活、工作、居住和现实表现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将其纳入实有人口常态化的服务管理之中。要定期对流动人口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掌

握其地域来源、社会背景、群居类型、时间年限、活动规律和特点,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县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科学数据。

(五)切实加强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

1、建立出租房屋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场要对各类出租房屋进行登记,认定,门前挂牌,标明类别,分类管理。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与每个出租户、承租人和用人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出租户、承租人和管理部门的责任,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使他们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

2、创新出租房屋管理新模式。各乡(镇)场要积极推行集中住宿、集中服务、集中管理等新举措,也可结合实际,试点推行“小区物业式”、“单位自管式”、“散居包片式”、“旅店管理式”等新方法,既方便外来人口租住,又便于服务和管理。

3、清理整顿非法出租房屋。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对敌情复杂、治安混乱、出租房屋较多、流动人口底数不清的地方进行集中整治,重点研究一些人户分离的“黑户”和治安秩序相对混乱等问题,提出整改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排查整治,坚决取缔一批非法出租房屋,严厉打击藏匿于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工作

1、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要紧紧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社区(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一站式”

服务平台,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就学、生活居住等方面的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开展送祝福、送健康、送温暖、送服务、送岗位、送安全、送保障、送文化、送法律、送技术等“十送”活动,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维权工作,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特别是在流动人口开春大量涌入和秋末冬初集中返乡的关键季节,要严厉打击和重点整治危险作业、强迫劳动、恶意欠薪等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互动,坚决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2、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要继续深入推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乡(镇)场必须有整体规划、有安排部署、有检查落实,并有一本流动人口总台帐。村和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落实力度,必须搞清楚每个社区、每栋楼房、每个出租户、每个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并有一本流动人口明细台帐,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要根据掌握的情况,以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生存、生活质量为重点,有针对性对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积极改善流动人口的生活、就业环境。

主题词:社会治安 流动人口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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