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哪些人可以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凡属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居住,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并在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都可办理全国通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携带哪些材料?
(一)换旧证的,携带2张2寸照片及原《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新办的,根据申办人员的身份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择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下岗职工:须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城镇居民:就业的,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失业的,须提供社区《就业失业审核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复退军人:军人退出现役且末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5、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打工证明;
6、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村或乡政府《就业失业审核表》;
7、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有关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8、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9、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以上人员创业的,需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哪里申请办理?
劳动者在县社保大厅就业服务窗口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县就业服务局受理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复审认定、办理发放,对审核合格的加盖审核人印章和“金塔县就业服务局”钢印,同时录入全国就业失业信息管理系统。
如何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一、哪些人可以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60岁、女55岁),原持《再就业优惠证》并办理了社区就业备案手续的本县城镇户籍下岗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得合法收入,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哪些人不能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1、已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从事个体经营的;
2、被企业招用且签订劳动合同,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3、已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享受岗位补贴的;
4、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未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报告就业情况的;
6、享受社保补贴已满三年的;
7、户口迁移到外地,已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或者犯罪入狱的;
8、每月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
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近期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应当到哪里申报?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并填写《金塔县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备案登记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受理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灵活就业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并加注意见。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应当到哪里领取?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调查、审核申请人的就业状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在社区内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下岗失业时间及单位、就业时间及单位(从事项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加注意见,统一汇总上报县就业服务局,县就业服务局对上报人员进行随机抽查,经审核、查验无误后,确定补助对象,汇总报送财政部门核拨补贴资金,资金到位后,通知申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