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堡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宁县贯彻〈建立建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在实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本责任书责任主体为镇武装部部长李和福同志。
二、职责范围
主持镇武装部工作。协助政府镇长分管国土资源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点建设、旧庄点改造工作、集镇建设。协调供电、邮电通讯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指导抓好落实。
2、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认真组织分管站所成员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科学发展观以及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区市纪委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指示,学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使分管站所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学习有关必读篇目6篇以上,并结合工作实际和廉政自律规定执行情况撰写心得体会理论调研文章4篇以上,记读书笔记2万字以上,写廉政承诺书1篇。
3、负责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完善和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做好新农村新点建设、1
旧庄点改造工作。坚决纠正在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分管站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履行对分管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职责。
4、认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用地审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无乱占、乱建、乱采和滥开发现象;协助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5、加强党内监督,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认真执行收入申报制度(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并按规定时间每年2次填报申报表)、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登记上交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及时纠正班子成员或分管站所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及时同本人谈话,进行告诫,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敢抓敢管,对责任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组织查处。杜绝有案不查,执法不严,违纪不纠的问题发生。
6、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维护班子团结。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敢抓敢管,对责任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配合查处。
7、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精神的安排意见》,抓好分管站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
8、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构建“大信访”格局,完善信访处理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措施防止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和上级批转的信件,认真组织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坚持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9、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积极参加镇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进行廉洁自律,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和改进自
身存在的问题。参加、指导联系村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出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协调组织好单位和站所的干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纠正和解决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
四、责任考核
1、依照本责任书,责任人对所包党支部、分管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按照本责任书内容,年终对本人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向镇党委上交述职述廉报告。
3、按照新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班子成员半年、全年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个人评优的依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
五、责任追究
按照《新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及镇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对不认真履行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以及所包党支部主管站所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
1、本责任书的考核标准,根据本责任书的内容和镇上的重点工作确定。
2、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执行。
镇党委书记、镇长
签字:
镇武装部部长
签字:
二O一O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