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21:37: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涵义、特点

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各类政治实体加以遵循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政治制度的六个特点。

二、中国政治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轨迹

分为史前孕育期、正式确立期、曲折发展期、严重挫折期、恢复发展期。

三、中国政治制度形成与发展的背景因素

正面因素:马列理论、国际环境、战时经验、国情判断。反面因素:封建传统、国际“误识”、战时惯性、国情制约。

四、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是由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单一结构制度构成的国家形态的政治制度;二是由人民直接参与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以及政协制度构成的非国家形态的政治制度。

五、如何学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这门课

深入阐析宪法、法律所规定的政治制度;将宪法、法律所规定的政治制度与政治实践结合起来研究;组织教学实践。

教学目的和要求:这部分是全书的总括,主要介绍本教材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框架。通过导论的学习使学生首先明确政治制度的基本含义和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同时,通过对新中国政治制度发展历程的剖析,使学生把握我国政治制度在新世纪发展的方向和创新的内容。

教学重点:中国政治制度的涵义和基本框架。 教学难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

第一章宪法制度

一、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宪法的演进:五四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

二、宪法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规定

宪法对国家制度和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国家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宪法的解释、修改和监督实施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四、关于中国宪政制度若干问题的讨论

好的宪法必须有确保其得到有效实行的机制和路径,以免出现“有宪法而无宪政”的尴尬局面。宪法实行的两条基本路径是违宪审查和宪法诉讼,它们是使宪法从书面走向实践的标志,是宪法切实发挥作用的保障。

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人大制度的逻辑

内在逻辑起点:人民主权、主权在民、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外在方位:中国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整个政权体系、政权组织制度,是包含了各级人大以及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和相互关系的制度,是包含了人大与人民、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能划分关系等的制度。

二、人大制度的主要原则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主集

中制;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

三、人大制度的“中国特色”

既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又具有更加广泛的民主基础;既坚持民主平等的选举原则,又规定实行某些灵活变通的选举方式。既坚持“议行合一”的原则,又规定不同国家机关实行分工与分员。既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又规定发挥各个民主党派的参政作用。

四、人大制度50年

人大制度的孕育;人大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人大制度的制度建设(选举、人大组织制度、职权制度、运行制度)。差距:职权在不同程度上不到位,存在缺陷。必须处理的几个关系:中国共产党组织与人大;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人大与人民群众。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体系构成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组成与任期。职权。会议。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位、组成与任期。职权。会议。

三、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大的地位、组成与职权。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地方各级人大的工作机构。

五、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建立及其意义。地位、组成与职权。会议。所属机构。

六、乡级人大主席团和主席 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七、人大代表

角色定位。权利。义务。

第三节 人大立法程序和权限

一、当代中国人大立法工作程序

现行立法工作程序立法准备程序:立法预测、法案起草。正式立法程序:法律案的提出与列入;法律案的听取与审议;法律案的撤回与终止;法律案的表决与公布。立

法工作程序的演变。

二、中国立法权限的划分

中国立法主体的分类;人大与常委会之间的立法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人大立法权事项的划分;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划分;民族自治地方的权限;授权立法的权限。

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从我国的国体即人民民主专政的角度,来理解人民代表大会为何能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使学生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职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从历史的角度来全面认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沿革。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内容及继续完善人大制度的相关要求。

第三章选举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选举与选举制度

选举是通过投票作出政治抉择的一种手段,它用

于选择领导人和对重大问题作出决断。

选举制度 是由一系列与选举原则、选举程序、选

举方法相关的,经由法律规范形成的各种具体制度构成的总称。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的基石。

二、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先后制定颁布过2部

选举法,并对第2部选举法进行了4次修改。

第二节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

一、普遍原则

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性。

二、平等原则

指不允许任何选民有任何特权,也不允许任何选

民受到任何限制和歧视。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直接选举是选举制度完善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

现阶段普遍实行的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但最终是要实现完全的直接选举。

四、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

所谓秘密选举,它包括有两个内容,其一是选举

人在自己所填写的选票并投出的选票上,不署姓名;二是选举人所填写的选票内容,不对任何人公开。

五、差额选举原则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额应

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第三节主持选举的机构与选举机构

一、主持选举的机构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

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级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乡镇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二、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选区应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

状况划分。1986年修改选举法,确定了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三、提出、确定与介绍候选人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

表候选人。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四、投票与宣布选举结果

直接选举的投票方法分为选举大会、投票站和流

动票箱三种。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五、间接选举的程序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代表候选人的确定、代表候

选人的介绍、投票、计票和宣布当选、补选。

第四节港澳台地区及解放军选举人大代表的方法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 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特别行政区成立选举会议。选举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二、台湾省出席全国人大代表的协商选举办法 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方式由全国人大的有关决议作出专门规定。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和军队负责组织协商选派。

三、解放军选举人大代表的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因其组织建制和军队情况的特殊性,其选举办法与地方有所不同,单独进行选举。

第五节继续完善选举制度

一、改进提出与确定候选人的方式

保证候选人的提名真正贯彻民主原则,保证选民

推荐的候选人占有大部分。

二、完善候选人的介绍办法

由选举委员会介绍,由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

选民或代表介绍,由候选人依照一定的程序自我介绍。客观、真实、公正。

三、采用多种方式划分选区与选举单位 按界别、团体划分,按地区划分。

四、关于直接选举的范围

注重完善与巩固县、乡两级的直接选举,提高这

两级直接选举的质量。

五、深化对选举的认识

通过广泛、经常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干部、群

众对选举的认识。

教学目的和要求:这一章主要阐述了选举制度的发展,原则,及选举机构和程序,港澳台地区及解放军选举人大

代表的办法。选举是人民进行权力委托的行为,也是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获得合法性的途径,是现代代议民主政治的基础。学习中国的选举制度时,学生要在深入理解选举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其法理依据的基础上,注意联系中国的选举实践,加强对选举工作的了解,掌握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四章 政党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历史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我国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创造。

二、政治基础和基本方针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共同进行推翻三座大山的伟大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以《共同纲领》为共同政治基础,进行了向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三、特点和优点

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第二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

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唯一执政党。

二、领导的内容和方式

党对国家事务实行领导的基本方式与途径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的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领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

三、党的组织体系

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中央与地方党的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党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组。

第三节各民主党派的参政

一、基本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民革)、中国民主同盟

(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 (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 (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二、组织结构

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

三、参政方式

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服务沟通的作用。

第四节 政治协商会议制度

一、概述

涵义与特点。创立。政治协商制度走过的近50年,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1949年9月到1954年9月;1954年10月到1966年5月;1966年6月到1976年10月;1977年以后,是人民政协组织上的恢复和制度上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时期。

二、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和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第五节继续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一、加强与改善党的领导是关键

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

范作用;采用民主的方法和态度。

二、加强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是重要内容加强民主党派自身的建设,包括政治思想和组织

建设。

三、健全和疏通民主党派参政渠道

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成员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继续举荐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各民主党派应努力组织、团结自己的成员积极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国共产党和各级国家机关应结合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健全,为民主党派及其成员知情、知政创造更多的条件。

四、多党合作的法制建设

使合作、协商、监督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形成具体的规范和程序,增强可操作性。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这一章的讲解,使学生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中国现代史中的作用出发,来正确而全面地把握中国共产党与各个民主党派的地位和相互关

系。中国共产党在其执政过程中与多党派合作的特点和优点,以及具体情况、完善措施。熟记本章中涉及到的知识点,正确把握各相近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理解本章的具体内容,最好对中国的近现代史有比较清晰的了解。

第五章 中央行政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行政及国家行政制度

行政制度,是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权限、活动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和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行政制度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下的中央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关系。

二、当代中国国家行政制度的历史发展

正式形成阶段;初步发展阶段;严重破坏阶段;恢复与发展阶段。

第二节行政组织体制

一、设置原则

需要原则,精简原则,统一原则,依法原则,效

能原则。

二、结构模式

金字塔型结构;纵向垂直结构;横向排列结构。

第三节行政领导体制

一、首长负责制

所谓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

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它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行政制度上的体现形式,是以民主制为前提的个人负责制,在制度上结合了合议制的特点。

二、国务院总理负责制

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

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三、地方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

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第四节 行政监督体制

一、地位

国家行政机关自身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的职务行为实施的全面监察与督促。

二、外部监督

权力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监督。

三、内部监督

上级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

第五节国务院

一、性质与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

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作为中央政府具有绝对的、集中的权威和权力,可以对全国任何地方、任何层级的地方政府实行直接或间接的领导。

二、组成与任期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院委员若干

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每届任期5年。

三、职权

宪法规定国务院的职权有18项。概括起来看,

国务院拥有广泛、全面、统一领导国家行政活动的直接权力

第六节国务院的行政机构

一、沿革

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

全能型政府职能体系。其弊端历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都未能解决。形成了精减—膨胀—精减的怪圈。

二、类别

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

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第七节国务院及其部、委的行政立法

一、制定行政法规

概念和特征;名称;分类;制定程序。

二、制定行政规章

概念和特征;制定程序;名称。

教学目的和要求:本章主要通过四个方面对中国的中央行政制度进行了系统的介绍,使学生对国务院的职权、组织机构和行政方式有了系统的了解。学习本章内容必须与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和国家元首制度结合起来,从国务院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和性质的历史沿革来掌握目前国务院的性质、地位、职权和行政方式。使学生通过中外制度比较了解、掌握我国中央政府的具体构成,熟记相关知识点。

第六章地方行政制度 第一节省级人民政府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制的沿革

新中国行政区划沿革。中国行政区划现状。行政

区划及其变更的审批权限。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研究。

二级制:直辖市--区;三级制:省、自治区、直辖

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四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

二、地位、组成与任期

省政府是中国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省、直辖市政府由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省、直辖市政府领导人员产生后,应在2个月内由正职领导人员提请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并报国务院备案。

三、职权

省政府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省政府的各项工作,改变或撤销省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省政府有权统一领导辖区的市、县、乡、镇等各级政府的工作,统一管理辖区内的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等行政事务。

四、行政机构

办公机构;政治与行政综合管理机构;财政经济

综合管理机构;财政经济专业管理机构;教科文卫管理机构。

五、派出机关

省、自治区的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所设立的派出机关一般被称为“行政公署”(行署)。

第二节地级市人民政府

一、中国的城市政府体系

直辖市政府,是中国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副

省级城市政府,是较大的、由计划单列城市发展而来的、行政单位低于省政府,但实际行政相对不受省政府控制的城市政府;地级市,是除了直辖市、副省级市之外的大中城市。

二、地位、组成与职权

地级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市长、副市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市人大闭会期间,副市长的个别任免,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地级市政府的任期每届5年。地级市政府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向省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同时接受国务院的统一领导;领导整个城市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市政工作;领导整个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事务,并领导所属县、县级市政府。

三、行政机构

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增加、减少或

合并,必须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其行政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四、地级市领导县的体制

地级市管理县、县级市体制就是在省与县、县级市之间建立一级正式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形成省-地级市-县、县级市-乡(镇)的地方行政组织体制。这一体制要求地级市政府同时具有管理农村和城市的双重职能。

第三节县级人民政府

一、地位、组成与职权

县政府是设立于农村地区的地方政府。县政府在国家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在没有设立地区行政公署地方的县政府,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并受地区行政公署的监督指导;

2、在没有设立或不再设立地区行政公署的地方的县政府,以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下辖的县政府,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直接领导;

3、在实行地级市管理县、县级市体制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县政府,受地级市、自治州政府的领导。

二、行政机构

直属工作部门;直属办事机构;其他直属机构。

三、撤县建市与县级市领导乡、镇的体制县级市政府是在符合国家设市标准的较小地域内

设立的城市政府。县级市一般是由县属镇发展设立或撤县建市设立的,一般有较强的农业地区行政管理的色彩。县级市政府下辖乡、民族乡、镇政府,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四、派出机关

县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

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县政府下辖乡、民族乡、镇政府,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第四节乡级人民政府

一、历史沿革

乡级人民政府包括乡。民族乡和镇的人民政府。

它们中的乡、民族乡政府是农村基层政府,镇政府属于城市基层政府。

二、地位、组成与职权

乡、民族乡、镇政府是农村地区的基层地方政府。乡、民族乡、镇政府受县、自治县、县级市、区政府的领导。乡、民族乡政府设乡长1人,副乡长若干人;镇政府设镇长1人、副镇长若干人。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行政机构

直属办公机构;企事业机构;双重领导机构。 第五节继续推进国家行政体制改革

一、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行政权限

政府职能的定位:为经济和社会健康、稳定、持

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公共政策;通过财政、金融、货币等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调节市场,引导社会经济发展;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扩大政府的社会控制和社会服务功能,维持社会秩序,提供社会福利;优化政府本身的管理,实现政府行政的法制化和高效化。

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

三、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建立合理集—分权模

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中央和地方关系,处理好

政企关系和党政关系。

四、健全行政监督制度,抑制行政腐败

健全制度性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功能;

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规范行政人员管理以国家公务员制度规范行政人员管理,提高行政

人员素质,进而提高国家整体行政水平。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这一章的讲解,使学生在第四章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地方行政制度的内容,即省级、地级、县级、乡级人民政府的地位、组成、职权,以及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几项举措。理解中国由单一制的国家组成形式所决定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是中央集权的权力配置关系,因此,学习本章要熟悉单一制的有关理论,要从中国历史的角度来理解地方政府的地位和职权。地方政府的权力行使关系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地方各级人大之间的关系,因此,学习本章要结合中国的中央行政体制和地方人大制度的相关知识。

第七章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干部管理制度及其改革

中国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萌芽于新民主主义革命

时期,形成于1954年。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曾起过积极作用的中国传统干部人事管理体制中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中共“十三大”在总结历次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于1993年8月开始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与推行

酝酿阶段、决策阶段、制定阶段、初步推行阶段。

三、《公务员法》的出台与实施

《公务员法》是总结我国公务员制度多年实践经验后制定出来的,对原来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具有一定的继承性。但与此同时,它又是对以往干部人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这一立法历时5年,20多次易稿。2004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公务员法草案。2005年4月,该草案经过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激烈讨论,最后于4月27日获得通过。

第二节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运行机制

一、公务员分类

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

职务是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具有组织、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包括从副科长到总理的10个层次。非领导职务是在各级行政机关中不具有组织、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二、权利与义务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有保险、福利待遇;有权参加培训;提出批评和建议权;有权提出申诉和控告;有权要求依法辞职;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义务;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公务员管理机构

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国家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系统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各部委、直属机构、办公机构等内设的人事局,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中设立的人事部门构成。

第三节国家公务员的管理

一、录用、任免与培训

政府人事部门在考试实施之前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公开公布录用公务员的报考简章;对报考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复审和综合考核;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发出录用通知;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任免是指公务员的任用和免职。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业培训三种。

二、考核、奖励与惩处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奖励分为:嘉奖,

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行政处分分为6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升降、交流与回避

升降,是指公务员职务的晋升与降低。交流采取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等形式。回避,是指国家机关为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谋私徇情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采取的限制。

四、工资、保险与福利

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公务员的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保险是国家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劳动保险制度。公务员享受公费医疗,公费病、产假,公费探亲假、福利补助和抚恤照顾。

五、辞职、辞退与退休

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录用关系。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

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务员的人员,依法取消其权利与义务,使之退出公务员队伍的行为。退休: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规定年龄、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公务员,可以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节继续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

一、解放思想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前提

妥善处理公务员制度推行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建

立与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不违背党管干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

二、健全法制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基础

要提高立法层次;应逐步出台空缺的单项法规;

根据实施效果,对已出台的单项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三、深化运行机制改革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关键 竞争激励机制;新陈代谢;搞好研究。

四、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根本

严格规范公务员的行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业素养。

教学目的和要求:这一章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公务员的综合介绍,运行机制,管理方式等,重点使学生在学习中了解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知识,巩固专业知识的基点。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