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还贷协议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提前还贷,经甲、乙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
双方已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用于提前偿还位于:
(产权证号:)的房产贷款的解押。
2、银行还款后,甲方承诺积极配合相关结清证明资料的领取以及该
房屋解押手续的办理。如甲方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而耽误房屋
过户手续,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替甲方解押后,如果甲方因故违约,拒绝出售该房屋于乙方,
不配合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则视为甲方(卖方)同意将房屋以解押
款元出售给乙方(买方)。乙方可以以此为据向法院起诉,
对此承诺甲方并无异议。
4、在办理以上房产解押及再次贷款(注:再次贷款是指本房产的买
方)的所有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否则,视为违约。
5、甲方承诺:如果不能按合同履行义务按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愿意
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垫资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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