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事指南
勘察设计审查单位入市承接任务备案
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入市承接工程勘察设计审图任务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审图资质。
二、备案登记
区内单位:(每年年度登记备案)
1、勘察设计审图单位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填报〈来宾市勘察设计、审图单位备案登记表〉
区外单位:(单项工程备案)
入桂承接任务的单位需提供自治区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核发的《入桂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备案通知书》及报区建设厅审查的有关材料。
三、单项工程登记备案提供材料:(每一个项目提供)
1、《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表》(年度内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单
位,在来宾市再承接工程任务时提供)
2、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供招标邀请书或中标通知书(验
原件,留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所需资料不全不予受理;资料不合法的不予备案并退回材料;
2、缴费标准:免费
3、受理窗口:行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审批办窗口
4、办理科室:行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审批办
5、办理结果:在备案登记表签发备案意见,备案登记。
6、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从受理材料之日算起)
7、下载邮箱:lbjgw@163.com密码4272922(下载相关表格)
8、单位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东138号丽景苑商业城二楼
9、咨询电话:0772-4272922,18607823311李主任。
《勘察设计审查单位入市承接任务备案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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