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歌玛正阳会所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处罚条例
为规范正阳店所有员工的日常工作制度,如加强整体的服务与形象管理,保障会所正常营运,会所各部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均属违纪:
1.上班迟到者处于5-100元罚款;无故早退者处以50元罚款;代人打卡现象扣除双方当日薪水。
2.工作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违者按迟到条例处罚。
3.工作时间脱岗、串岗、长时间接私人电话、睡觉、看电视、在禁烟区吸烟等工作无关的私事给予警告并处以20-50元罚款。
4.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洁者,给予警告幷处以10元罚款。
5.不按时参加会所会议者,处以20元罚款;累积两次者,处以100元罚款。 6.未在规定时间内锻炼者,给予警告幷处以20元罚款。
7.未经许可私自进入前台、水吧或在工作时间内坐在会员服务区者(除特殊情况),给予警告幷处以20元罚款。
8.工作物品摆放不齐,没有按规定完成清洁卫生者,给予批评警告,如再犯处以10元罚款。
9.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无理顶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200元罚款。 10.利用职权为他人提供方便,损坏会所利益者,给予警告幷处以100元罚款。 11.未使用礼貌用语,与会员发生争吵者,主动向会员诚至道歉,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2.被会员投诉,情况属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200元罚款。 13.向会员乱承诺,对公司利益或名誉造成影响和损害者,予以辞退幷罚款300元。
14.公司员工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特殊情况向店长告知。
15.工作消极,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职责者,店长按照其影响进行处罚。
16.私自散布谣言,影响团结,损坏会所声誉者,扣发当月提纯奖金幷予以辞退,情况严重者直接开除。
17.私自处理会员遗留物或自用会员物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直接开除。 18.窃取或意图窃取会所、会员或同事财务,直接开除,情况严重者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19.善自涂改会所资料与文件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幷扣发当月提纯奖金或直接开除。
20.私自泄露会所经营情况及商业机密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幷扣发当月工资或直接开除。
注:如出现以上条例其它损害公司利益及名誉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以上处罚条例从即日起严格执行!!
英歌玛正阳店
20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