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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9:23: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年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0-01-21 浏览次数: 次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9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应对挑战,奋力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1020件,同比上升4.4%;结案39247件,同比上升4.9%。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18件,同比上升4.9%;结案3461件,同比上升5.5%。

一、更新司法理念,依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严峻考验,更新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确立能动司法,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根据市委、市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及时调研,出台意见。就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司法如何应对以及涉诉群体性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企业破产案件处理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去年,全市法院共开展各类调研活动120余项,形成调研报告68篇,其中,有9篇研判报告被省高院全文转发。就落实市委“三保”工作和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60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自主创新法治环境的意见》41条。去年,全市法院共制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指导性工作意见42件。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依法服务“三保”工作先进集体。

——深化为民司法,积极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开展服务群众的“四联系”活动,即“愿联系群众、能联系群众、会联系群众和联系好群众”,切实解决干警联系群众的感情、能力、方法和成效问题,以深厚的感情,饱满的热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开展服务企业的“三百”活动,即对百家市属重点企业进行法律“大培训”,对百家原诉企业进行判后“大回访”,对百家现诉企业进行诉讼“大排查”,帮助企业剖析法律问题、开展法律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尤其是在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全市法院走访联系重点企业600余家,召开企业座谈会60余次,开办法律培训班54期,培训3000余人次,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庭审100余场,发送《法律风险提示》7000余份、《案例选编》500余册,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68份,并制定《关于建立联系企业活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 “百名法官进社区”和涉农案件“五深入”活动,做到案件审判、司法调研、法制宣传、调解工作、信访接待等进社区、入农村。

——强化维稳责任,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维稳第一责任意识,切实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要求。强化源头预防。推广“四表”工作法,向当事人发放窗口部门服务态度跟踪表、判后答疑办理情况反馈表、审执部门服务态度跟踪表和同步释法情况反馈表,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强化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权利。突出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全方位推进立案调解、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和判后回访工作。去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8.5%,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行政案件一审撤诉率50%,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执行和解率分别达到12.5%、6.8%。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诉调联动机制,形成多元化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模式。与市检察院、司法局、工会、妇联、消协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8个诉调对接文件,并在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年参与指导调处纠纷1400余件。建立司法救助机制。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救助资金105.9万元。法院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30万余元。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央、省级有关机关交办的三类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全部息诉,省联席办转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率达87.2%,居全省法院首位。市中级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二、发挥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突出审判执行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中心位次,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91件,审结2797件。坚持 “严打”不动摇,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惩处制假、售假等严重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依法审结了刘成义抢劫案、王勇等六被告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司法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配合,强化庭审功能,将量刑引入庭审程序。改革和完善刑事审判制度,建立全市两级法院量刑均衡体系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制度,规范财产刑、缓刑的适用。成立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继续保持我市少年案件审判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378件,同比上升2.4%;审结24991件,同比上升3.3%;解决诉讼标的额32.6亿元。强化民事审判工作。加大“三农”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防范化解劳资和群体性纠纷,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全力调处物权纠纷、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积极处理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认真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积极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强化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保障金融安全;妥善审理企业债务纠纷案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审理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促进生产要素重组;妥善审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发展,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创新型经济,实行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妥善审理好宁波和田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后,宁波公司写信给王燕文书记,“扬州有良好的司法环境,我们一定会口碑相传,让更多的浙江商人了解扬州,到扬州投资经商”;坚持促进重点企业重组新生,在妥善审理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系列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积极争取省高院对此案的集中管辖,使分辖在全省相关法院审理的42件案件由扬州管辖,顺利推进了琼花高科技公司的重组工作;坚持为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在审理朱广亮假冒注册商标案、拉法基公司诉美华公司、郭朗发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中,坚决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推进三新产业的发展。

——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 959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结946件。市中级法院连续保持15年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案件的高质量态势。依法审理土地征收、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与重大项目建设有关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妥善协调处理了唐德兰等三原告所诉的拆迁行政案件,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的经济发展。进一步拓展行政审判职能,服务法治扬州建设,召开了《防范败诉风险、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提示》手册发放座谈会,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司法支持。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既及时审结了行政案件,更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规范国家赔偿工作,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0795件,同比上升16.9%;结案10427件,同比上升22.1%;执行到位标的额15.9亿元。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通过诉讼保全归口管理、立案风险提示、诉讼调解全程运用等,夯实执行基础。探索执行快速反应、分权制约、公开曝光、财产调查、委托评估拍卖以及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高消费和投资融资活动等方法,保障执行实效。坚持柔性执法,特别是对涉及企业发展、民生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案件,讲究执行方式方法,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妥善处理好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实现执行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政法委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攻坚克难,全面完成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任务。纳入清理范围的597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全部执结、8324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全部清理,实际执结到位标的额达4.2亿元。

——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把审判管理放在法院管理的核心位置。推行审判执行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分管院长、庭长和承办法官等不同主体的审判管理职责,分层级对每一起案件质量把关负责。建立科学的审判业绩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办案激励和法院、部门、法官三个层面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等制度。加强重点审判质效指标的管理,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指标数据通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交换意见及分析通报等制度,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去年,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改善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案件申请再审、申诉率等多项重要指标居全省法院前列,审执工作呈现出良好的运行态势。

三、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创优法院工作环境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法院管理新机制,为法院新的发展创造条件。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措施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及时研究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认真做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建立接受监督“直通车”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视察法院。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着力破解法院工作发展的难题。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建设,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2437件。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依靠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法院工作。全年在国家、省级媒体上刊登工作报道966篇。

——切实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联系法院实际,按照“三问三求”的要求,努力在司法指导思想上有新提升,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有新进展,在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上有新突破,在规范司法管理上有新成效。与此同时,突出法院特色,先后推出服务科学发展十项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真正使法官设身处地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实意倾听群众呼声,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使法院工作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 “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通过司法创新、精品案件、办案能手、调研能手、司法服务等十大业务竞赛。加强业务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1100余人次;选送33批278人次赴国家和省法官学院进修培训;选派6名同志出国进行学术交流和培训。扎实推进创新创优工作,通过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积极应对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潜力。健全和完善队伍廉政建设机制,设立廉政监察员,组建作风督查组,实施“双责任状”考核,树立法官队伍的公正文明廉洁公信形象。

——建立和完善法院管理制度。抓住市委、市政府开展机关管理促进年活动的契机,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五项管理,健全五项机制,全面推进法院管理规范、科学、高效的若干意见》,从司法政务、司法审判、司法业绩、司法队伍和司法行政等五个方面,全方位强化法院管理。司法政务管理,重点解决干警的执行力问题,着力构建沟通顺畅、服务高效的决策参谋、督促检查和政务服务的工作机制;司法审判管理,重点解决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问题,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司法业绩管理,重点解决工作发展不平衡、业绩考评不透明等问题,着力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奖惩激励机制;司法队伍管理,重点解决干警的司法作风和精神状态问题,着力构建公正、公平、公开的用人机制;司法行政管理,重点解决机关效能问题,着力构建规范有效的司法保障机制。通过加强法院管理,干警的整体风貌有了明显转变,全年共收到当事人寄来的表扬信、牌匾和锦旗230件。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这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支持监督。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在司法理念上,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思想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司法能力上,化解矛盾、公正执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司法作风上,求真务实、亲民为民的精神状态有待进一步改进;在司法保障上,案多人少、经费装备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确定了“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这为全市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今年中央政法委所确定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所确定的中心工作,积极有为,务实创新,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一、坚持依法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审理好民商事案件,妥善解决在调结构、扩内需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加强发展创新型经济中涉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尤其是涉“三农”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及与建设创新型城市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认真审理好各类刑事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重点和幅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加强体制机制保障。认真贯彻《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坚持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健全完善司法民主机制,倾听民声、沟通民意、集中民智,真正做到阳光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实现司法公信。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健全完善法院管理机制,以“五项管理”为重点,通过科学、规范和严格的管理,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

三、坚持狠抓司法公信,切实弘扬国家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法院履行好当前政治任务的前提和基础。提升司法能力,深入持久地开展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尤其要切实提高法官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的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细化规则,严密程序,真正做到情理相融,程序合法,结果公正;强化司法监督,健全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机制,优化监督效果;狠抓廉洁司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完善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坚持加强基层建设,切实打牢法院工作基础。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要求,以江都法院争创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届对基层法院的关心和支持。完善基层法院各项工作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前沿阵地作用。强化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影响基层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解决好部分法官提前离岗和人才流失问题。

五、坚持推进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狠抓学习,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自觉,健全制度,改进学风。继续开展“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切实提高法官处理实际问题、做好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狠抓党建,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建工作抓到基层、落到实处。狠抓作风,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尤其是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通过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挑战,新的使命。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迎难而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勇气,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作风和措施,努力做好人民法院工作,为扬州“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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