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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6:42: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2月 日在宁波市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瑞法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2005年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为建设‚平安宁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出发,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1052件,办结70470件,分别比上年上升9.67%和14.95%。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8266件,审结8238件,判处被告人12896人,分别上升4.58%、6.39% 和7.75%。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841人,占15.17%。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间谍犯罪和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9件,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坚持严打斗争,严厉惩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黑社会性质等有组织犯罪和重大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共审结上述案件7825件,判处被告人12301人。以项凤君为主犯的17个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窝藏、故意伤害、非法运输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等多项犯罪活动,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扰乱公共秩序。本院依法予以严惩,分别判处被告人项凤君、胡志峰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以被告人申健、龙湘杰为首要分子的两毒品犯罪集团,进行了多次毒品交易,且交易毒品数量极大。本院依法判处两首要分子死刑、判处其他4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震慑了犯罪。二是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惩处了一批金融、财税、证券期货领域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严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

2 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一审审结发生在经济领域的各类犯罪案件189件,判处犯罪分子32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69亿元。杭州苏杭农化有限公司等两被告单位和杭新根等五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稻卷宁‛,涉及受害水稻田近15000亩,受害农户达5617户,仅余姚市水稻减产就达460多万公斤,损失870余万元。此案社会影响极大,受到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密切关注,温家宝总理曾作出重要批示。余姚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组织精干力量审理,及时作出判决,严厉打击了犯罪行为。三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审结该类案件215件,判处犯罪分子260人。其中,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人。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原党委书记张尔保、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朱建平、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张鸿兴、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晴涉等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因受贿被惩处,显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在刑事审判中,全市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格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加大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对具有法定从宽条件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对不构成犯罪的 8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对公诉案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1470名被告人,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35877

3 件,审结35633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50.6亿元,分别上升5.41%、12.55 %和15.26 %。全市法院依法及时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加强对涉农和涉弱势群体案件的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有关政策,及时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山林水利等纠纷案件,依法制裁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追索劳动报酬、伤残赔偿金、赡养费、抚养费和抚育费等案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诉讼通道‛,强化对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司法救助和合法权益保护。二是精心审理好新类型案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的民商法律的陆续颁布,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等新类型案件越来越多。为适应形势,我院成立了专司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审判的民事审判第四庭,切实加强司法应对工作。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 237 件,审结195 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4.49% 和12.71% 。浙江萧山五粮液系列酒销售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海县昌盛食品有限公司、四川老作坊酒厂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04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荷兰阿狄达斯国际有限公司与金华市天地经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被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04-200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三是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去年以来,因企业改制、

4 商品房买卖、环境污染、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物业管理等引发的共同诉讼和集团诉讼案件不仅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而且复杂程度和审理难度加大,处理不好就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购房户与宁波维科臵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镇海区人民法院受理的96名外来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案、宁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52位桔农因农药问题导致柑橘损害而提起的赔偿案、以及慈溪市人民法院受理的龙山水产养殖园区内的300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等系列案件,均涉及人数众多、矛盾极易激化,两级法院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既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妥善处理,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未发生因审判或工作失当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四是切实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活动之中,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重视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调解疏导,消除和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一审审结的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的22077件,占61.96 %。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去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领域继续拓宽,案件类型更趋多样,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 558 件,审结553 件,分别上升11.38 %和 20.74 %。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查,对于具有社会管理职权的机关、组织的行政不作为依法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对于违法、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判决撤

5 销或变更,为促进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件,决定赔偿1件;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讼案件2625件。

(四)依法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加强审级监督和再审监督工作,审结二审和再审案件2758 件。对原判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原判并无不当的,依法予以维持,维护裁判的既判力。同时,实行申诉听证方式,严格再审立案审查,规范再审审理程序,提高再审办案质量。

(五)依法加强执行工作。坚持依法、文明执行,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解决执行难、防治执行乱等问题上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7490件,执结17240件,分别上升3.5% 和6.95% ;执结标的金额20.32亿元 ,上升12.45 % 。工作中,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和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和可执行财产,确保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同时,试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增强了当事人的风险意识,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结合审判,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培训,依法确认人民调解

6 协议的效力。加强法制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通过公开审理案件,使 3.65 万人次的旁听公民受到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依法从轻判处未成年罪犯1318 人,并开展判后回访与帮教,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落实减刑、假释听证制度,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程序,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563件。探索建立缓刑犯帮教基地,促进罪犯改造。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59条,对加强社会管理产生了积极效果。

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认真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去年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活动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广泛组织发动,认真分析评议,积极落实整改,基本实现了‚在理论学习上有所提高,在改进作风上有所进步,在组织建设上有所加强,在制度和机制建设上有所完善,在司法能力建设上有所增强‛的教育目标。同时,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活动和做好人民法院中心工作的关系,坚持以教育活动来推进中心工作的健康发展,以中心工作的健康发展来检验

7 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确保教育活动和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特别是通过认真整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以解决,赢得了党委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评价。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要求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具体落实和体现。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不断丰富和完善司法为民的内容和举措。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推行文明接待,关注申诉来访中的热点问题,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全年接待来访18077人次,处理来信18170 件。坚持严格执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探索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速裁机制,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关于裁判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缩短裁判文书在送达环节的滞留时间,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的结果,减轻当事人诉累。针对一些经济困难的群众无钱打官司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办法。全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960件,减、缓、免诉讼费313.78万元,分别上升28.51%和 49.51%。针对一些涉诉群众缺乏法律知识不会打官司的问题,普遍加强诉讼指导、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各法院均建立‚窗口接待、一站式服务‛的立案接访大厅,一些基层人民法院推行巡回审理、预约立案和开庭,有条件的人民法庭直接受理立案、实行电子签章,方便群众诉讼。

三、认真接受司法评议,深入开展专项整改

司法评议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对司法机关开展监督的重要

8 途径。我院对接受司法评议十分重视。在去年年初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即对该项工作作了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执法工作的意见》后,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关于认真接受市人大代表司法评议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接受市人大司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在自查阶段,通过查案、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努力寻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共查案4186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放征求意见函973份。同时,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当即予以整改;不能当即整改的,确定责任人,限期予以整改,从而使一些问题及时得以改进。在集中整改阶段,针对人大代表提出意见的案件和事项,确定整改重点,逐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司法评议取得实效。对人大代表提出意见的24件案件,进行认真复查和整改,并向代表作了反馈;对案件请示、业务指导、系统考核、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通过富有成效的评议活动,全面检查了法院工作,提高了司法水平,促进了司法公正。

人大代表的司法评议,使全市法院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改进和拓宽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

9 健全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制度。采取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院领导走访、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主动地、经常地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去年,共有667人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旁听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议案和提案50件,且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去年,全市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整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活动中,各法院紧紧抓住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佳、少数案件执行失范等问题,结合司法评议工作,认真开展整改,取得了改一点、好一片、治一线的良好效果。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能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人民法院长期的战略任务。去年,全市法院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规划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根据《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精神,结合我市法院实际,制定《全市法院系统现代化建设五年规划》,明确全市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长远目标,并决定自今年开始,通过五年的努力,夯实法院现代化建

10 设的基础。这一决定,为全市法院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增强司法能力的首要之举。全市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强化宗旨意识。狠抓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宏观决策能力、队伍管理能力、审判监督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完成了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真正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按照法官专业化的要求,加强司法业务培训,开展‚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提高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依法裁判的水平。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深入开展‚无违法违纪年‛活动。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行为。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干警素质进一步提高,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年共有68个单位和个人立功、受奖。我院机关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政治部和纪检组监察室分获‚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优秀纪检监察组织‛荣誉称号、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三)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坚持‚围绕审判强调研、加强调研促审判‛的工作方法,注重对法院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

11 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调查研究,并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司法决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院去年出台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请示答复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加强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去年年底,又确定17个调研课题,分别由院领导带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制定今年工作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人民法庭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各法院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抓紧落实人民法庭机构升格和庭长配备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干部担任人民法庭庭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党员的组织关系隶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党组织的要求,加快人民法庭党组织归并工作。已有21个人民法庭党支部的组织关系归口院机关党委管理。我院通过完善业务指导方式、典型案件通报等办法,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促进基层人民法院提高司法水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顺利完成了472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并分三期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自去年5月1日正式上岗以来,共有4931人次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了3043件案件的审理。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审判工作离‚公正与效率‛主题还有一

12 定差距。一些制约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因素尚未消除,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有的案件审判、执行不够及时,一些案件的处理未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法官队伍素质整体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有的法官驾驭庭审能力、适用法律能力不高,难以胜任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极少数法官工作作风不正,个别法官甚至以权谋私。江东区人民法院原院长戴阿福因涉嫌受贿被逮捕,严重损害了全市法院的形象,教训深刻。三是司法环境仍有待进一步改善。暴力抗法、扰乱法院庭审和办公秩序以及危害、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屡有发生。去年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0起,有12名法院干警被殴打。四是物质保障水平还需要提高。一些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制约了建设和发展。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建设任务较重、难度较大。我们已经看到这些问题,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五、认真做好2006年工作,继续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下,全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审判

13 职能,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司法能力,狠抓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规范,夯实基层基础,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审判职能要进一步强化。要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努力搞好审判和执行工作。通过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刑事审判方面,要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努力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坚持依法惩罚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权并重,落实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要求,真正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在民商事审判方面,要坚持主体平等原则,平等保护不同地区、不同国度、不同所有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在行政审判方面,既要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执行工作方面,要努力在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债权到位率上下功夫,进一步缓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

(二)为民举措要进一步落实。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并重,依法公正、高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

14 要求,进一步兑现十二项司法为民承诺,继续落实诉讼指导、诉讼风险提示等十项便民制度,以及院长接待和庭、处、室负责人接访等25条具体便民举措。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同时,结合方便群众诉讼的实际需要,丰富和发展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

(三)司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巩固司法评议和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司法工作的规范化。要认真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规范办案程序、规范司法礼仪、规范裁判文书、规范业外活动,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

(四)司法改革要进一步深化。要联系实际,循序渐进,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努力完善公正、廉洁、高效、运行良好的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确定相关环节的公开范围和方式,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继续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审理形式,完善庭前程序,提高审判效率。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规范案件请示工作,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通报和分析制度,完善审判指导制度,建立健全确保统

一、公正适用法律的有效方式。

15 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对不履行执行依据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出境、公告曝光等措施。改革和完善司法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制度,促进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提高。

(五)基层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法院长远发展的高度,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全市法院系统现代化建设五年规划》的统一要求,全面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执行工作、干警队伍和物质装备建设,实现审判工作规范化、司法为民制度化、内部管理科学化、物质装备现代化的目标,夯实人民法院的基础。

(六)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其他各类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继续开展‚无违法违纪年‛活动,深刻吸取反面教训,不断完善预防司法腐败的相关制度,狠抓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新跨越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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