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实验室工作职能和考核标准
一、目的作用
1. 可作为综合实验室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 可作为质量管理部及公司有关检查部门考核综合实验室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3. 可作为综合实验室全体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
二、管理归口
公司质量管理部是综合实验室的上级直接领导。
综合实验室的工作直接对质量管理部负责。
三、直接下属部门
无。
四、具体工作职能
1.负责对采购原材料中需要进行物理、化学及其他试验的项目进行抽样检查,以确保原材料的理化及有关性能参数符合加工要求,并且保持长期对供应商的材料进行综合实验监控。
2.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在加工工艺技术当中需要进行物理、化学性能等方面试验的项目进行抽样(或首件)检查,以验证加工对象在这些技术参数方面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并且保持有异议长期对产品加工过程中的综合实验监控。
3.负责对最终产品及可以独立成型的产品部件进行综合功能试验,以保证入库的产成品及送入总装的产品部件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并且保持长期对其进行质量监控。
4.负责对新产品试制中的各项实验工作,包括材质鉴定,技术性能指标参数、功能检查、运行效果、使用寿命等方面的实验监测。并将结果写出实验报告,提出来综合性的结论和意见。
5.加强内部工作管理,做好实验仪器、设施、检具、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测试与实验的结果精确可靠。
6.完成质量管理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工作考核标准(主要项目)
1.能够坚决执行质量管理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并且圆满地完成。
2.认真负责地对原材料及加工件和产成品进行质量监控,所进行的各项物理效果的检查测试,参数精确,结论可靠,为产品生产的质量控制起到了保障作用。
3.能够加强对内部实验仪器、设施、检具、设备的管理,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工作
4.对直属下级的日常工作要求严格,工作场地整洁,工作人员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没有出现人为的实验错误,工作效率高。
5.与其他职能部门在工作上能较好的地沟通和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