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蒜第二小学电教工作奖励制度
1、认真实施校长负责制、管理目标制、学期报告制、年度考评制,做到事有人为,职责分明,将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教导处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评估标准,切实抓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学校进行检查评估或专项督导工作,发现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和谐发展。
3、学校对各办公室、功能室的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学校要把教师对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资源应用情况纳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实行定期检查与平时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教师的备课和上课、培训和教研等情况。
5、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绩效考评结果要作为衡量学校教育目标达成与否、教师教学任务完成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纳入校长、教师工作业绩的考核评价范畴或教职工管理条例,直接与相关责任人的考核聘任挂钩、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晋职晋级挂钩、与工作奖励挂钩。对优异者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6、电教管理员的工作绩效与其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工资奖金挂钩,对在设备设施管理、资源建设、教师培训、档案资料建设中成绩优异者要给予奖励。
7、对积极参与各级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创新作品和实践活动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要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
上蒜第二小学
2011年9月
《5电教工作奖励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